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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第09期(总第47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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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43000-10-2006-001097

分 类:政务动态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2006-03-10 00:00

名 称:授予一批单位为深圳市安全文明标兵小区先进小区达标小区并对部分安全文明小区予以摘牌、降级

文 号:

主 题 词:

授予一批单位为深圳市安全文明标兵小区先进小区达标小区并对部分安全文明小区予以摘牌、降级

信息来源:深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信息提供日期:2006-03-10 【字体:

授予一批单位为深圳市安全文明标兵小区
先进小区达标小区并对部分安全文明小区予以摘牌、降级

   2005年,我市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基层创建单位,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继续深入开展安全文明小区创建活动。一年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安全文明小区创建工作,认真贯彻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文明小区建设的意见》(深办〔2003〕50号),按照《深圳市建设安全文明小区五条标准》的要求,以提高小区治安防范能力、维护小区安全为重点,以加强小区人口和出租屋管理、完善小区配套设施、净化美化小区环境、活跃小区文化生活、提高小区居民素质和生活质量为主要内容,以让居民群众满意为目标,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结合“固本强基工程”、“净畅宁工程”、“清无”行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工作,认真规划,精心组织,加强指导,加大投入,扎实开展安全文明小区创建活动。在创建过程中,各区、各街道、各单位坚持抓难治乱,动态管理,重点整治“城中村”和基础较差、治安与环境卫生等问题较多的老旧小区,巩固提高已命名授牌的安全文明小区,积极探索和推进安全文明小区物业管理专业化和基层创安工作的新路子,层层落实领导挂点指导创建工作制度,解决了一批治安难点、乱点问题,取得了良好的创建效果。经检查验收,我市又涌现了一批创建组织健全、防范措施到位、设施完善配套、管理工作规范、治安秩序良好、环境优美整洁的小区,达到了安全文明小区标准。为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巩固和发展创建成果,把我市创建安全文明小区工作不断引向深入,市委、市政府于2006年2月8日(深委〔2006〕3号)决定,授予福田区福田街道中心商务大厦小区等59个小区“深圳市安全文明标兵小区”称号,授予福田区园岭街道金茂礼都小区等57个小区“深圳市安全文明先进小区”称号,授予福田区园岭街道园岭三期小区等71个小区“深圳市安全文明达标小区”称号(名单略)。
   为加强对安全文明小区创建工作的动态管理,2005年,各区对历年创建命名授牌的安全文明小区进行了复查,市相关部门对各区历年创建命名授牌的安全文明小区进行了抽查。经复查和抽查发现,部分已命名授牌安全文明小区因管理机构缺位、管理措施不落实、治安和环境卫生等方面问题突出,出现严重滑坡,有的经整改仍未有改进。根据《关于安全文明小区降级摘牌制度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市委、市政府决定对罗湖区黄贝街道兴华苑小区等6个小区予以降级或摘牌处理(名单及原因略)。
   被授予安全文明小区称号的单位要珍视荣誉,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继续努力,不断巩固和发展创建成果,提高安全文明小区创建和管理水平。尚未开展创建和创建尚未达标的小区,要积极克服困难,按照《深圳市建设安全文明小区五条标准》,认真落实各项措施,扎扎实实搞好创建工作,力争早日达标。部分出现滑坡的安全文明小区及其主管单位和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安全文明小区建设标准,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切实改进和完善小区的各项管理和服务工作,提高安全文明小区建设的水平。
   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相关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创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切实加强安全文明小区创建工作的领导,倡导和推动全市人民要积极行动起来,支持和参与安全文明小区创建工作,夯实城市管理基础,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要坚持把创建安全文明小区工作的重心放在出租屋和外来人口管理上,放在抓难治乱上,放在对已建成安全文明小区的规范管理、巩固提高和动态监督上,不断创新创建工作的方式方法,实现创建工作从以“创”为主向以“管”为主转变,巩固发展安全文明小区创建成果,为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和国际化城市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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