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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第35期(总第45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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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43000-10-2005-001710

分 类:政务动态

发布机构: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2005-08-03 00:00

名 称:成立深圳市清理整治无证无照非法经营行为工作领导小组

文 号: 深府办〔2005〕85号

主 题 词:

成立深圳市清理整治无证无照非法经营行为工作领导小组

信息来源: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信息提供日期:2005-08-03 【字体:

成立深圳市清理整治无证无照非法经营行为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全市清理整治无证无照非法经营行为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于2005年8月3日(深府办〔2005〕85号)决定,成立市清理整治无证无照非法经营行为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许宗衡
  副组长:李锋、刘应力、吕锐锋、卓钦锐、梁道行、张思平、陈应春、闫小培
  成 员:唐杰、陈文江,申庆三(市工商局)、罗烈杰(市委宣传部)、彭新叶(市贸工局)、陈观光(市教育局)、李建平(市民族宗教局)、施志刚(市公安局)、杨洪(市监察局)、曾威斌(市民政局)、伍秀琼(市财政局)、尹耀棠(市人事局)、管林根(市劳动保障局)、张士明(市国土房产局)、李荣强(市建设局)、王芃(市规划局)、马勇智(市交通局)、盛代林(市水务局)、陈威(市文化局)、张丹(市卫生局)、陈伟元(市环保局)、黄暹光(市地税局)、程学源(市质监局)、乔柏顺(市食品药品监督局)、黄佳根(市安监局)、秦永安(市城管局)、岳川江(市旅游局)、王璞(市法制办)、孙文荣(市公安消防局)、郭宏(市信访办)、陈志新(市维稳及综治办)、戴宣玉(市房屋租赁办)、杨汉强(市查违办)、方乃纯(福田区人民政府)、刘影周(罗湖区人民政府)、高圣元(南山区人民政府)、龙岳华(盐田区人民政府)、黄锦奎(宝安区人民政府)、曾伟东(龙岗区人民政府)、杨德华(市国税局)、肖江(市通信管理局)、张致宪(市供电局)、邹仲友(深圳警备司令部)、彭冠友(武警边防深圳指挥部)、秦四喜(武警深圳警备司令部)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全市清理整治无证无照非法经营行为工作,制定全市性的清理整治政策,协调政府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检查、督促我市各级政府和政府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责任落实情况,推动建立长效机制。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督察组(设在市监察局)和宣传组(设在市委宣传部)。办公室负责日常联络协调工作,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决策和工作部署,掌握各区、各部门的工作动态,研究具体疏导政策措施。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陈文江同志兼任,市工商局申庆三同志任常务副主任,副主任由市工商局王玉生、公安局施志刚、安监局黄佳根、国土房产局张士明、规划局许重光、城管局秦永安、环保局陈伟元、文化局苏会军、法制办王璞、公安消防局黄伟贤同志兼任。办公室秘书长由市工商局周红梅同志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和联络员由办公室副主任所在单位和各区政府抽调人员组成,其中联络员须为处级干部;督查组负责对各区、各部门落实清理整治无证无照非法经营行为工作责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报、处理各种不负责任、延误工作、包庇袒护等失职、渎职行为,对借机吃拿卡要的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督查组组长由市监察局局长杨洪兼任;宣传组负责全市清理整治无证无照非法经营行为工作的宣传策划、组织和协调工作。宣传组组长由市委宣传部罗烈杰同志兼任。
  此外,市贸工局、教育局、民族宗教局、民政局、劳动保障局、国土房产局、建设局、规划局、交通局、水务局、文化局、卫生局、环保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督局、安监局、城管局、旅游局、公安消防局、通信管理局、供电局等单位要分别成立清理整治无证无照非法经营政策研究组,负责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在法规政策层面指导本部门的清理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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