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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43000-10-2005-001599
分 类:市委市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中共深圳市委 深圳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05-05-20 00:00
名 称: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文物保护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 号: 深府办〔2005〕53号
主 题 词: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深圳市“文物保护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2005年5月20日)
深府办〔2005〕53号
《深圳市“文物保护年”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深圳市“文物保护年”工作方案
2005年3月11日,市政府三届一四七次常务会议决定,把2005年确定为我市“文物保护年”。切实保护和充分利用历史文物,可以提高市民的文化素质和城市的文化品位,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文化立市”战略的应有之举,也是建设高品位文化生态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内容。全市各区政府和市各有关部门要以“文物保护年”为契机,加大对文物保护和深圳历史的宣传力度,推动文物工作再上新台阶。为认真做好“文物保护年”相关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围绕建设国际化城市和“和谐深圳、效益深圳”的目标,按照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加大对文物保护和深圳历史的宣传力度,认真解决文物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市民对深圳历史文化的认知和“家园意识”,提升城市文化品位和市民素质,促进“文化立市”战略的实施。
二、主要工作内容
(一)召开全市文物工作会议。总结近几年全市文物保护工作,部署“文物保护年”工作及“十一五”期间文物保护工作。会议定于2005年6月召开。
(二)推进文物立法工作。完成《深圳市文物保护管理条例》修改论证工作,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起草《深圳市大鹏所城文化环境保护条例》。
(三)落实文物保护“五纳入”。“五纳入”是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指标之一。以市政府名义发布《深圳市文物保护“五纳入”实施意见》,将文物保护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纳入财政预算,纳入体制改革,纳入各级领导责任制。
(四)落实文物保护目标责任制。由市政府与各区政府签定《深圳市文物保护目标责任书》,把文物保护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五)抢救一批文物古迹。启动大鹏所城文物保护前期抢救工程,组织相关部门做好规划实施、管理机构筹建、项目调研、详规编制、文物保护整体方案制定和重要文物建筑的抢救维修等工作;对大万世居、元勋旧址、绮云书室、南头古城等濒危文物古迹实施抢救性保护。
(六)开展“深圳十大改革开放纪念性建筑”评选活动。由市文化局、规划局、旅游局主办,采取群众评议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七)启动第三次全市文物普查工作。对我市文物资源进行全面摸底并作科学论证评估,在此基础上,开展全市不可移动和移动文物资源数据库建设工作。
(八)依法划定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由市、区规划部门会同文物主管部门依法划定,并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由市、区人民政府公布。未经文物主管部门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保护范围内从事与文物保护无关的建设和开发。
(九)公布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由市文化局组织专家评审,按法定程序报市政府公布。
(十)加速新馆建设步伐。落实《深圳改革开放史》展览大纲的报批工作,协同市建筑工务署组织四大展览(深圳改革开放史、古代深圳、近现代深圳、深圳民俗文化)和公共空间的设计招投标工作,加大文物征集力度,探索科学有效的管理模式和运作机制。
(十一)开展“文物保护年宣传月”活动。时间定在2005年8月份,届时推出系列活动,主要包括:(1)街头宣传。在市、区主要公共场所推出博物馆流动展览,开展文物咨询、鉴定服务,散发宣传资料;(2)以电视录播、答卷等方式举办以“深圳历史与文物”为主题的知识竞赛活动;(3)以电视录播方式举办文物保护和文物鉴赏知识系列讲座;(4)拍摄一部反映深圳历史与文物的电视专题片并在深圳电视台滚动播出;(5)开展“深圳访古——百名市民代表文物古迹一日游”活动;(6)在深圳特区报、深圳商报和中国文物报等报刊开辟文物专版或专栏,组织一批有份量的文章集中推出;(7)公布“深圳十大改革开放纪念性建筑”评选结果并举行挂牌仪式;(8)举办“深圳改革开放文物展”、“深圳经济特区建立25周年图片展”、“深圳考古发掘成果汇报展”;(9)编辑出版《深圳十大改革开放纪念性建筑》、《深圳文物古迹概览》、《深圳考古新发现》图录等。
(十二)邀请知名专家学者讲学。在“读书月”活动中增加文物保护和文物鉴赏方面内容,邀请著名作家、民俗与文物研究保护专家在“读书月”期间来深举办讲座。
(十三)开好两个研讨会。一是“香港、台北、上海、深圳城市文化交流会”,二是“深圳历史文化与文物保护学术研讨会”。前者以“城市记忆”为主题,研讨文化遗产保护与现代都市文化建设之间的关系等课题;后者主要就深圳历史文化与文物保护工作展开学术研讨。
近期要着重做好宣传报道工作,使“文物保护年”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为此,拟以市政府分管领导名义,就“文物保护年”在深圳特区报或深圳商报发表署名文章;邀请我市各界代表座谈“文物保护年”,并通过电视、报刊进行报道;印制“文物保护年”海报和宣传折页。
以上工作与活动所需经费,由市文化局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向有关部门申报。
三、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文物保护年”是全市性活动,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各区政府和市各有关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深圳”、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文化立市”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文物保护年”的重要意义,增强文物保护意识,认真做好“文物保护年”工作。
(二)加强领导。鉴于“文物保护年”工作项目多、涉及面广,为加强领导,便于协调,成立“深圳市‘文物保护年’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闫小培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余伟良副秘书长和市文化局局长陈威担任,成员由市文明办、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规划局、国土房产局、城管局、文化局、深圳报业集团、深圳广电集团以及各区政府有关领导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文化局。各区各有关单位可根据实际,成立相应的机构,制定工作方案,以保证“文物保护年”工作落到实处。
(三)切实解决文物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我市文物保护工作目前仍面临一些突出问题,如不少具有重要价值的文物古迹一直未能得到有效的保护,各种对文物的“建设性”破坏事件时有发生,特别是文物保护“五纳入”工作尚未落实,区、街道文物管理体制建设滞后等。这些问题的解决,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密切相关。对此,各区政府和市各有关部门,要以“文物保护年”为契机,根据本区、本单位实际,按照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和要求,采取切实措施加以解决,使“文物保护年”工作真正见到实效。
附件:1.深圳市“文物保护年”主要工作日程与分工
2.深圳市“文物保护年宣传月”活动日程与分工
附件1
深圳市“文物保护年”主要工作日程与分工
序号 | 项目 | 时间 | 承办单位 |
1 | 召开全市文物工作会议 | 2005 年 6 月 | 市文化局 |
2 | 完成《深圳市文物保护条例》征求法律专家及相关部门意见工作,争取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 2005 年年内 | 市文化局 |
3 | 起草《深圳市大鹏所城文化环境保护条例》 | 2005 年年内 | 龙岗区文体局 |
4 | 以市政府名义发布《深圳市文物保护“五纳入”实施意见》 | 2005 年年内 | 市文化局 |
5 | 在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开设文化遗产保护课程 | 2005 年年内 | 市行政学院 |
6 | 市政府与各区政府签定文物保护目标责任书 | 2005 年 6 月 | 各区政府 |
7 | 组织实施大鹏所城文物保护前期抢救工程 | 2005 年全年 | 龙岗区政府 |
8 | 对元勋旧址、大万世居、南头古城、绮云书室等濒危文物古迹实施抢救性保护 | 2005 年全年 | 罗湖、南山、龙岗、宝安区文化局 |
9 | 开展深圳市“文物保护年宣传月”活动 | 2005 年 8 月 | 相关部门(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 |
10 | 开展“深圳十大改革开放纪念性建筑”评选活动 | 2005 年 5-8 月 | 市文化局、市规划局、市旅游局 |
11 | 做好市博物馆新馆开馆前的各项筹备工作,加速新馆建设步伐 | 2005 年全年 | 市文化局 |
12 | 启动第三次全市文物普查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开展全市不可移动文物和可移动文物资源数据库建设工作 | 2005 年全年 | 市文化局 |
13 | 依法划定市文物保护单位保护 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 2005 年全年 | 市、区规划和文化部门 |
14 | 公布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 2005 年年内 | 市文化局 |
15 | 在“读书月”活动中增加文物保护和文物鉴赏方面内容 | 2005 年 11 月 | “读书月”组委会 |
16 | 主办“香港、台北、上海、深圳城市文化交流会” | 2005 年 10 月 | 市文化局 |
17 | 主办“深圳历史文化与文物保护学术研讨会” | 2005 年 12 月 | 市文化局 |
18 | 设计印制海报并散发张贴 | 2005 年 6 月 | 市文化局 |
设计印制宣传折页 | 2005 年 6 月 |
附件2
深圳市“文物保护年宣传月”活动日程与分工
序号 | 项目 | 时间 | 承办单位 | |
1 | 市长电视讲话 | 2005 年 8 月 1 日 | 深圳电视台、市文化局 | |
2 | 市、区街头宣传 | ①流动展览 | 2005 年 8 月 6 日 | 市、区文化局 |
②文物咨询 | ||||
③鉴定服务 | ||||
④散发宣传资料 | ||||
3 | 文物知识及文物 保护法律知识竞赛 | ①电视录播 | 2005 年 8 月 | 深圳电视台、市文化局 |
②以答卷形式在全市开展 | 市文化局 | |||
4 | 以电视录播方式举办文物保护与文物鉴赏知识系列讲座 | 2005 年 8 月 | 深圳电视台、市文化局 | |
5 | 拍摄反映深圳历史与文物的电视专题片并在深圳电视台滚动播出 | 2005 年 8 月 | 深圳电视台、市文化局 | |
6 | 开展“深圳访古——百名市民代表文物古迹一日游”活动 | 2005 年 8 月 | 市文化局 | |
7 | 在深圳特区报、深圳商报、中国文物报等报刊开设专版、专栏,宣传我市历史文物与文物保护工作 | 2005 年 8 月 | 深圳特区报、深圳商报、市文化局 | |
8 | 公布“深圳十大改革开放纪念性建筑”评选结果,并举行挂牌仪式 | 2005 年 8 月 28 日 | 市文化局、市规划局、市旅游局 | |
9 | 举办“深圳改革开放文物展” | 2005 年 8 月 28 日 | 市文化局 | |
举办“深圳经济特区建立 25 周年图片展” | 2005 年 8 月 | |||
10 | 举办“深圳考古发掘成果汇报展” | 2005 年 8 月 | 市文化局 | |
11 | 编辑出版《深圳十大改革开放纪念性建筑》、《深圳文物古迹概览》图录 | 2005 年 8 月 | 市文化局 | |
编辑出版《深圳考古新发现》图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