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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43000-10-2005-001489
分 类:市委市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中共深圳市委 深圳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05-06-23 00:00
名 称:中共深圳市委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向“爱心市民”丛飞同志学习的决定
文 号:深发〔2005〕10号
主 题 词:
中共深圳市委 深圳市人民政府
关于向“爱心市民”丛飞同志学习的决定
(2005年6月23日)
深发〔2005〕10号
近年来,我市大力倡导开展“关爱行动”,充分发扬义工联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涌现出一批帮困助弱、无私奉献的先进人物。被广大市民亲切称为“爱心大使”的共产党员丛飞同志就是爱心群体中的典型代表。
丛飞同志生于1969年10月,现任深圳市义工联艺术团团长。十多年来,丛飞同志怀着赤子之心和关爱情怀,致力于社会公益事业,为社会进行公益演出300多场,义工服务时间3600多个小时,无私捐助失学儿童和残疾人超过150人,累计金额超过300万元。丛飞同志广泛地向社会撒播无私的爱,不管身在何处,总是义务帮助别人。他几乎走遍了贵州、四川、湖南、山东等省份的贫困地区,无私资助失学儿童重返校园。每逢节假日,他都到各残疾人康复站慰问演出,成为深圳众多残疾人的知心朋友。1998年,他在人民大会堂为抗洪抢险英雄慰问演出。2003年“非典”肆虐时,他自费飞往疫情严重的抗非一线,为小汤山、佑安等21家医院的医护人员义务演出8场。同年,他一次性捐赠10万元演出报酬设立“丛飞助学基金”,用于资助贫困学生。2004年底东南亚发生海啸,他倾其所有救助当地灾民。他身患胃癌,做完手术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要求成为一名光荣的中国共产党党员。即使在病重住院期间,他的心仍时刻牵挂着失学和残疾儿童的学费问题。由于丛飞同志的先进事迹和突出表现,近年来先后被授予“中国百名优秀青年志愿者”、“深圳市五星级义工”、“深圳市优秀外地来深建设者”、“首届深圳百名优秀义工”、“深圳市最具爱心人物”、“2004年度广东省优秀音乐家”等称号。
丛飞同志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现代文明的传播者,深圳精神的践行者,深圳市民的杰出代表。他对义工事业的无限热爱,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让人潸然泪下、肃然起敬。他用火红的青春和博大的关爱谱写了一曲扶困助弱、无私奉献的动人乐章。他的先进事迹折射了一位普通深圳市民对人生和理想的崇高价值追求,为当前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也为当前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提供了生动教材。他是深圳市民的杰出代表,也是深圳市民行为的楷模、学习的榜样。为了弘扬正气,表彰先进,市委、市政府决定授予丛飞同志“爱心市民”称号,并在全市广泛深入开展向丛飞同志学习的活动。
市委、市政府号召,全市党员干部要学习丛飞同志热爱党、热爱祖国的忠诚品质;学习他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心地善良、乐善好施的崇高品德;学习他不图名利、助人为乐、无私奉献的高尚道德情操;学习他甘于清贫、帮困助弱的崇高思想境界;学习他热爱深圳、情系家园的赤子情怀。
市委、市政府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把组织学习丛飞同志活动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密结合起来,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全面提升我市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紧密结合起来,以丛飞同志为楷模,学习宣传丛飞同志的优秀品质和感人事迹,让丛飞同志的精神发扬光大。广大党员干部要以丛飞同志为榜样,见贤思齐,从我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时刻把人民群众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关心群众疾苦,关心社会弱势群体,努力为建设和谐深圳奉献爱心,永葆人民公仆的政治本色。要在广大市民中倡导中华民族扶贫济困、助人为乐、互相关爱、互相善待的传统美德,积极开展“关爱行动”,人人争当爱心市民。各级党委、政府要努力为那些工作、学习、生活上有困难的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使他们真正感受党和政府的关怀、改革开放的成果、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始终保持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激励全市人民积极投身于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的伟大事业,为加快推进国际化城市建设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