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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第25期(总第44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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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43000-10-2005-001800

分 类: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05-05-29 00:00

名 称: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深圳市2005年度最低工资的通知

文 号:深劳社〔2005〕67号

主 题 词: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深圳市2005年度最低工资的通知

信息来源: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信息提供日期:2005-05-29 【字体: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公布深圳市2005年度最低工资的通知

(2005年5月29日)

深劳社〔2005〕67号

  根据《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和《关于调整我省2004年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粤府函〔2004〕301号)的规定,并经市政府批准,现将深圳市2005年度最低工资标准公布如下:
  一、特区内最低工资为:3.97元/小时;690元/月。
  二、特区外宝安、龙岗两区最低工资为:3.33元/小时;580元/月。
  2005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执行时间为2005年7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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