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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劳社〔2005〕58号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深圳市2005年5、6月份最低工资的通知2005年4月29日
根据《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市政府批准,深圳市2005年5、6月份的最低工资,继续按照2004年度最低工资执行。即特区内最低工资为:3.65元/小时、610元/月;特区外的宝安、龙岗两区最低工资为:2.87元/小时、48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