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政府公报 > 2005年政府公报 > 2005年第15期(总第433期)
索 引 号:043000-10-2005-001548
分 类:市委市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深圳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05-03-17 00:00
名 称:深圳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监察局深圳市2005年行政监察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 号: 深府〔2005〕46号
主 题 词:
深圳市人民政府
批转市监察局深圳市2005年行政监察工作要点的通知
(2005年3月17日)
深府〔2005〕46号
市监察局《深圳市2005年行政监察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批转,请认真组织实施。
深圳市2005年行政监察工作要点
(深圳市监察局 二○○五年三月十七日)
2005年,我市行政监察工作总的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改革总揽预防腐败的各项工作,推进政府系统反腐倡廉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坚定不移地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更加有效地开展政令检查、效能监察、监察法规制度建设和廉政宣传教育等各项工作,发挥行政监察工作的特点和优势,推动行政监察工作的改革和创新,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廉洁从政和高效理政,为构建和谐深圳、效益深圳,建设国际化城市服务。
一、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一)坚决纠治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纠正“宝安、龙岗城市化”和“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在征用土地、房屋拆迁等方面违法违纪、损害居民利益的问题,加强对征地和拆迁补偿资金分配使用的监管,既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又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查处和纠正企业违法排污行为以及违法乱建私房、毁林种果等破坏生态环境和生存环境的行为。纠正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职工利益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完善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职工安置、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等配套制度,维护好企业员工、农民工的切身利益。纠正农村股份制公司改造中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二)继续抓好纠风专项治理。以职业道德教育、建立健全制度、强化责任追究为重点,加强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继续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师德师风建设,重新核定教育收费“一费制”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完善收费听证、审计、公示、督导和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乱收费的行为。以规范医疗服务项目和医务人员诊疗行为为重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树立和宣扬一批医德医风先进典型,研究解决当前群众“看病贵”的问题,加强对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的监督,完善《深圳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后续管理办法》。以解决执法不规范、超范围执法、刁难群众以及工作作风简单粗暴等突出问题为重点,治理公路“三乱”。健全治理公路“三乱”工作责任制,实行严格的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加强上路执法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完善综合执法、联合执法、执法监督机制等治乱长效机制。以规范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的强制性培训收费行为为重点,治理党政机关及其所属单位乱办班、乱收费,开展强制性培训收费专项检查,健全强制性培训收费管理制度,规范强制性培训收费行为。继续抓好减轻企业负担、“收支两条线”管理、整顿统一着装等工作。
(三)深化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和文化系统开展民主评议,对2004年度开展民主评议的财政、民政、教育、人口计生和电信行业实行“回头查”。制订《深圳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暂行规定》,推进行风评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创新评议方法,完善评议细则,逐步建立行风评价体系,变柔性评议为刚性评议。强化评议结果的运用,把行风评议结果与单位领导干部的任用考核和评优结合起来。
强化纠风工作责任制,对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的单位,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二、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保持惩治腐败的工作力度
(一)突出重点查办一批违纪违法案件。坚持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确定的办案重点,坚决查办滥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的案件,尤其是利用人事权、司法权、审批权违纪违法的案件;查办影响改革和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案件,尤其是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融、政府采购等领域中发生的案件和企业改制、资产重组、产权交易以及经营管理活动中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案件;查办影响社会稳定、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尤其是机关干部、执法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和参与赌博的案件,以及基层干部违纪违法的案件。坚持突出特区特点和行政监察工作特点,严肃查办严重违反政令的案件,影响党和政府形象、影响投资发展环境、影响政府部门办事效率和投资效益的案件,尤其是抓好重大项目绩效审计中发现的违纪问题的查处。对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跑官要官的,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的,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的,参加赌博的,要严肃查处。
(二)严格依纪依法规范办案行为。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把依纪依法办案的要求贯穿到初查、立案、调查、审理、处分执行、复审复核等各个环节。依法使用监察措施,对需要采取监察措施的,要严格审批,严格管理,慎重使用。严格遵守办案时限,防止和杜绝超越办案时限的现象。坚持和完善疑难案件联审、会审制度,提高依法执纪水平。
(三)重视和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针对案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深入剖析,举一反三,查找体制机制制度方面的原因,提出监察建议,督促建章立制、堵塞漏洞,逐步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重大案件和典型案件做到一案一分析。加强办案工作的宣传和重大、典型案件的曝光,查处一个,教育一片。加大赃款赃物的追缴力度,努力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
(四)加强信访举报工作。坚持以人为本,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妥善解决群众信访问题。完善网上投诉和市领导电子邮箱信件处理工作,适时开展专项举报,积极扩大案源。加强线索筛选,认真排查可查性强的线索。鼓励和提倡实名举报,对实名举报的,认真跟踪,快查快办,及时答复。
(五)重视促进和谐深圳建设。做好教育和保护干部工作,保护干部工作积极性,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对违纪人员,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给予批评教育,同时综合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两种手段。对一些局、处级干部的廉洁自律问题和轻微违纪问题,及时进行信访约谈和“打招呼”教育,把可能发生的违纪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好受处分人员的跟踪教育工作,对受处分后主动改正错误、工作表现突出的,及时解除处分。认真受理申诉,依法进行复审、复核和复查,切实保障受处分人员的合法权益。严肃换届工作纪律,既严肃查处跑官要官行为,又查处诬告陷害行为。
三、加强政令检查,推动政府施政能力建设
(一)加强对市委市政府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的检查。加强对农村城市化、“城中村”改造和清理违法建筑工作的法纪督查,严肃查处疏于检查、敷衍应付甚至从中谋取私利的行为;加强对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投资体制改革、金融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等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良好的经济和社会秩序;继续加强对“净畅宁工程”、“为大企业提供便利直通车服务”、建立与大企业联系对话制度、治污保洁专项治理等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的贯彻执行。
(二)加强对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法令执行情况的检查。按照“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要追究”的要求,开展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行政许可法、土地管理法、招标投标法贯彻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和日常监督,强化对政府职能部门和行政执法机关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执法程序的监督检查,纠正和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行为,推动执法依据公开制度、执法过错追究制度和执法行为评议制度的完善,保证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
(三)加强对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严肃查处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同时认真分析事故原因,督促有关部门做好事故预防工作。
对政令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党委、政府,并反馈给有关部门,依法提出监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予以解决;对有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四、强化效能监察,促进行政机关高效低耗
(一)完善和推广电子监察系统。充分发挥“深圳市行政许可电子监察系统”的作用,对行政许可实施实时监控、预警纠错和绩效测评。扩展系统建设规模,将我市197项非行政许可的审批事项逐步纳入系统监控范围,加大对行政审批工作的监督力度,促进行政审批工作的科学、规范、高效和政府运行机制的变革。加强电子监察配套制度建设,制订《深圳市行政许可绩效测评电子监察办法》、《深圳市行政许可电子监察预警纠错办法》、《深圳市行政许可网上投诉处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强化对违规行为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推广电子监察系统,有条件的区级监察机关可建设和应用电子监察系统。
(二)建立和推行行政首长问责制。制订《深圳市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对领导干部事业心和责任感不强,不认真执行党的组织制度、工作制度、监督制度和行政管理制度,造成政令不畅、效能低下的行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损害公共利益和管理对象合法权益的行为;举止不端,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的行为,予以询问或质询并追究责任,强化领导干部“为民、务实、清廉”的意识和依法正确履行职责的责任感。
(三)加大行政过错典型问题的查处力度。严格执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认真受理和查处有关行政过错和行政效能问题的投诉。开展专项举报活动,加强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机关的联系,收集和发现行政效能和行政过错问题的线索。及时查处行政过错行为,重点查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包括基层站所工作人员不依法行政、执法不公,利用许可和审批权“吃拿卡要”、刁难企业和群众,办事推诿拖拉、效率低下,工作作风粗暴、服务态度差等方面的问题,惩治不作为、纠正乱作为、鼓励有作为。对行政过错的典型案件,进行通报批评或在新闻媒体曝光。
(四)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各单位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精神和《深圳市行政机关政务公开暂行规定》,联合有关部门对各部门、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办法,对违反政务公开规定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加强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和资金效益问题的监督。按照“预防为主,同步监督,及时整改,重点调查”的方针,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招标投标等重点环节进行跟踪监督。做好清退借款收尾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加强政府性基金的监管,健全政府性基金(专项资金)使用监管制度和责任追究办法。加强对财政支出绩效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问题的调查处理和督促整改,强化对重大国有资产产权转让事项的监督检查,纠正和防止铺张浪费财政资金、产权转让中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降低行政成本,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五、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一)积极发挥廉政宣传教育的基础性作用。认真抓好《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学习、宣传,使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人心。开展以“自觉接受监督,密切联系群众”为主题的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转变执政理念,做廉政为民好公仆”专题教育活动及“公仆情”创作演唱活动,增强公务员的公仆意识。协助有关部门制订《深圳市公务员行为规范》,分期分批对公务员进行培训,提高公务员的廉洁意识、服务意识和效益意识,培养良好的职业操守。与深圳行政学院、市人事局等部门协调,把市监察局编辑的《深圳市廉政教育专题讲座》作为公务员廉洁从政教育的基本教材,建立重点部位廉政教育机制。编辑出版《行政行为指引手册》漫画集,为公务员提供正确的行为指引。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丰富和完善“民心桥”栏目,与媒体联合创办“廉政为民大家谈”栏目,加强网络宣传,办好“监察之窗”栏目,制作廉政公益广告,编演广播电视短剧。
(二)加强廉政法规制度建设。制订出台《深圳市违法实施行政许可责任追究规定》、《深圳市政府重大建设项目监察办法》、《深圳市政府性基金(专项资金)管理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深圳市非法征占用林地和毁林种果行为的处分规定》等法规、规章,完善监察对象行为规范,防止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三)继续抓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四项制度的完善。协助有关部门修订《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制订建设工程预选承包商管理办法、建设工程专业和劳务分包管理办法、水务交通建设工程管理办法等制度规范,严格建筑市场的准入、交易和退出制度;严格执行应急工程管理办法,规范程序,强化监督。继续严格执行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推动工业用地和政府预留用地临时使用权实行招标挂牌出让,推进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协助有关部门制订《深圳市国有集体企业产权交易管理条例》及监管办法,对企业国有集体产权转让进场交易情况进行检查。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并加强采购后续监督管理,对政府采购资质单位依法采购情况进行评议,推动网上采购系统的完善,实现政府采购资源市、区共享。
(四)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行政审批制度、财政体制和投资体制等改革。协助有关部门制定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实绩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执行情况的检查,坚决预防和治理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巩固第三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成果,完善配套制度,加强后续监管,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严格限制和依法规范行政许可和审批行为。加强对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推动建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体系,形成财政资金规范、安全、有效运行的机制。协助建立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稽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抓紧全市政府投资项目的清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改革、职务消费货币化改革和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
六、不断加强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做“三有一好”的模范
(一)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树立更坚定的理想信念。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和“理想、责任、能力、形象”教育活动,深入学习、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党的宗旨,坚定理想信念。按照“政治坚定、开拓创新、团结实干、廉洁为民”的要求,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领导水平,发挥表率作用。发挥机关党委、党支部的作用,坚持思想政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责任制度,开展经常化制度化的理论学习和政治思想工作,坚持不懈地提高干部政治思想素质。
(二)加强作风建设,树立更强的责任心。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弘扬公正无私、刚直不阿、不徇私情、敢于碰硬的精神,敢于负责任,敢于得罪人,坚决与腐败现象作斗争。
(三)加强业务建设,培养更全面的能力。抓好监察业务培训,举办效能监察、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廉政教育师资人才等专题培训班,提高干部业务工作能力。鼓励干部努力学习英语、经济、金融、财会、法律等方面知识,改善知识结构。实行岗位轮换,加强业务锻炼,优化队伍组合。推进信息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机关运作水平。
(四)增强法纪观念,树立更好的形象。主动接受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肃工作纪律尤其是办案纪律和保密纪律,增强监察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和抵制腐蚀的自觉性。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工作程序。认真执行依法行政责任制,提高干部依法行政水平。坚持依法办事、谦虚谨慎、平等待人,树立监察干部可亲可敬可信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