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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第43期(总第41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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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43000-10-2004-002126

分 类:政务动态

发布机构:深圳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04-11-10 00:00

名 称:成立深圳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

文 号: 深办〔2004〕67号

主 题 词:

成立深圳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

信息来源:深圳市人民政府 信息提供日期:2004-11-10 【字体:

成立深圳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我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于2004年11月10日(深办〔2004〕67号)决定成立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谭国箱(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
  副组长:许宗衡(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思平(副市长)、陈应春(副市长)、李连和(市政协副主席)
  成 员:聂振光(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孙大卫(市纪委副书记)、沈毅(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麦柱光(市监察局副局长)、伍秀琼(市财政局副局长)、陈耀南(市编办助理巡视员)、孙更生(市审计局副局长)、郭立民(市国资委主任)、程光亮(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资委,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张思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常务副主任由市国资委郭立民同志兼任,市纪委派驻六组组长邢昆明、市监察局政令检查室副主任李建华、市财政局副局长伍秀琼、市国资委副主任伍斌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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