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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府〔2004〕167号
成立深圳市治污保洁工程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我市治污保洁工程的统一领导和协调工作,市政府于2004年10月20日(深府〔2004〕167号)决定成立市治污保洁工程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鸿忠
副组长:许宗衡、吕锐锋
成 员:蒋尊玉、范俊君(市环保局)、陈彪(市发展改革局)、张伟雄(市监察局)、宣柱锡(市委宣传部)、及聚声(市财政局)、盛斌(市贸工局)、李英才(市公安局)、刘志娇(市交通局)、张士明(市质监局)、王学为(市科技信息局)、陈玉堂(市国土房产局)、邹国华(市建设局)、王芃(市规划局)、黄添元(市水务局)、赖志平(市农林渔业局)、吴子俊(市城管局)、申庆三(市工商局)、李华楠(市法制办)、姜建军(市工务署)、张礼铜(福田区人民政府)、刘学强(罗湖区人民政府)、陈治华(盐田区人民政府)、叶民辉(南山区人民政府)、黄锦奎(宝安区人民政府)、李铭(龙岗区人民政府)、张建斌(深圳海事局)、黄传奇(市水务集团)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范俊君同志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