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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办〔2004〕38号
成立深圳市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
合法权益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全市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的领导,市委、市政府于2004年8月23日(深办〔2004〕38号)决定成立市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指导、督促重大涉军法律事务的处理,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成员组成如下:
组 长:庄礼祥(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崔晓汉(市委常委、深圳警备区司令员)、张绮文(市政府副秘书长)、孙彪(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成 员:黄日宏(深圳警备区副政委)、李梅(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杨志强(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英才(市公安局副局长)、邱展开(市民政局副局长)、陈裕文(市司法局助理巡视员)、蔡焕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助理巡视员)、李加林(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副局长)、周兴宋(市城市管理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黄华强(福田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曾节(罗湖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杜建英(盐田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吴纵锄(南山区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廖建新(宝安区委副书记)、翟忠泰(龙岗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周国培(市委政法委执法督查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市委政法委执法督查室合署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