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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43000-10-2004-001904
分 类:政务动态
发布机构:深圳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04-07-15 00:00
名 称:成立深圳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
文 号: 深办〔2004〕32号
主 题 词:
成立深圳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
为了加强对我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领导,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市委、市政府于2004年7月15日(深办〔2004〕32号)决定,成立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谭国箱(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
副组长:王穗明(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陈应春(副市长)
成 员:周林祥(市纪委副书记)、赖育坤(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张伟雄(市监察局局长)、陈安仁(市人事局局长)、陈志刚(市审计局局长)、郭立民(市国资委主任)
领导小组的主要工作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确定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研究、审议全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章制度;协调、解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听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情况及审计结果利用情况的汇报;研究审计工作其他重要事项。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审计局,由孙更生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人员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