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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府办〔2004〕99号
成立深圳农村商业银行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15号)精神,为加快我市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加强对深圳农村商业银行组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市政府于2004年7月14日(深府办〔2004〕99号)决定成立深圳农村商业银行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应春
副组长:余伟良、于学军
成 员:张建军(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雒宓(深圳银监局)、鲁毅(市金融办)、王玉生(市工商局)、梁富(市公安局)、李加林(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
张立忠(市国税局)、李林根(市地税局)、李伟(市农联社)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联社,具体负责我市农村商业银行的组建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李伟同志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