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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第28期(总第39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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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深圳市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信息来源:深圳市人民政府 信息提供日期:2004-06-29 【字体:

深办〔2004〕29号


 成立深圳市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奥林匹克体育中心是我市文化立市的标志性建筑,为加强对该项目建设工作的领导,市委、市政府于2004年6月29日(深办〔2004〕29号)决定,成立市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意珍(市委副书记)
   副组长:梁道行(副市长)、吕锐锋(副市长)、闫小培(副市长)
   成 员:张绮文(市政府副秘书长)、陈彪(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及聚声(市财政局局长)、陈玉堂(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局长)、邹国华(市建设局局长)、王芃(市规划局局长)、蔡明远(市体育局局长)、柯刚明(市体育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体育局场馆建设管理处,办公室主任由蔡明远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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