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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第15期(总第38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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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43000-10-2004-002234

分 类:市委市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深圳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04-04-19 00:00

名 称: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市长、副市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文 号:深府〔2004〕68号

主 题 词: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市长、副市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信息来源:深圳市人民政府 信息提供日期:2004-04-19 【字体: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市长、副市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2004年4月19日)

深府〔2004〕68号

  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市政府决定对副市长工作分工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市长、副市长工作分工如下:
  李鸿忠市长: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
  许宗衡常务副市长:协助市长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分管办公厅、发展改革、国资、国企、重大项目、监察、人事、统计、口岸、法制、应急指挥、机关事务管理、信访、档案工作,联系深圳海关、深圳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协调主办“净畅宁工程”的交通通畅工作。
  卓钦锐副市长:分管工商行政管理(物价)、医药管理、旅游、质量监督、外事(港澳事务)、侨务、民族宗教事务、台务、仲裁、中介组织、政务接待工作。
  梁道行副市长:分管农林渔业、卫生、计划生育、劳动、社会保险、民政(双拥)、司法、打私、人民武装、体育、同富裕工程、扶贫工作,联系深圳警备区、省边防总队深圳特检站、残联。
  刘应力副市长:分管工业、内贸、科技、信息化、知识产权、无线电管理、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带、保税区、物流园区、大工业区(出口加工区)、行业协会、风险投资、留学生创业工作,联系深圳供电分公司、邮政局、电信局。
  张思平副市长:分管国资、国企、公安、交通(港务)、民营经济工作,联系国家安全局、深圳海事局。
  陈应春副市长:分管财政、税务、金融(市属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证券、期货)、审计、外经贸工作,联系总商会、贸促会、国税局、财政部专员办、审计署特派员办事处、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监局、深圳证监局、深圳保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
  吕锐锋副市长:分管国土资源、住宅、建设、工务、水务、环境保护、城市管理、安全生产、民防、气象,联系东深供水局。担任“净畅宁工程”市治污治水指挥部总指挥。
  闫小培副市长:分管规划、教育、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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