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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第13期(总第38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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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十五规划有关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体系及相关指标调整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深圳市人民政府 信息提供日期:2004-03-25 【字体:

深府〔2004〕50号

深圳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深圳市“十五”规划有关
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体系及相关指标调整方案的通知

(2004年3月25日)

深府〔2004〕50号

  《深圳市“十五”规划有关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体系及相关指标调整方案》已经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结合工作实际,切实推进《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的全面实施。

深圳市“十五”规划有关基本实现现代化
指标体系及相关指标调整方案

  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是《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下称“十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奋斗目标。我市“十五”规划中期评估结果表明,“十五”规划实施三年来,由于内外发展环境的新变化,基本实现现代化在取得明显进展的同时,存在各项指标进展不平衡问题。截止2002年底,有关基本实现现代化的42项指标中,提前完成的有14项,占33.3%,同时有部分指标的进展不理想。为体现总体规划和目标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按照市委三届八次全会的要求,提出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体系和相关指标调整方案。
  一、指标体系调整的原则
  (一)体现动态发展的原则。“十五”规划纲要确定的基本实现现代化的4个方面42项指标体系(以下简称原指标体系),是参照国际通行现代化指标体系并经过认真研究、充分论证后选取的,总体上符合规划制定时深圳的实际情况,也充分体现了现代化进程的发展方向。“十五”规划实施三年来,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体系中的部分指标已提前完成,同时,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内外发展环境的变化,特别是市委三届六次全会确定建设国际化城市的新定位,原“十五”规划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体系及相关指标与我市未来发展目标产生了一定差距,因此,需根据当前实际情况对我市“十五”规划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体系及相关指标进行滚动调整。
  (二)体现科学合理的原则。随着深圳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变化,原指标体系显现出内部结构不严谨的情况。在原指标体系的42项指标中,缺少集中体现城市功能发展的评价指标,而反映“社会进步”与“生活水平”的指标又过多过细;部分指标出现重叠交叉问题,如社会劳动生产率与人均生产总值、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与绿化覆盖率等指标的体现内容基本相同;部分指标与现行统计制度脱节,可评估性较差,如科技进步贡献率、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等。
  (三)体现适应性和可调整性的原则。关于现代化的理论研究虽已历经50多年,但由于现代化内涵的综合性、地区的差异性和发展的动态性,国际上至今尚没有形成统一的现代化定义和衡量指标。根据发展的实际情况和阶段性目标任务,对现代化指标进行适时调整和修订不仅是必要的,也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我市今后制订五年规划,也将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和发展的实际情况,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及时开展指标体系的评估、调整和修订工作。
  二、“十五”规划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体系及相关指标调整的内容
  市委三届八次全会、2004年1月14日市委常务会议和市政府三届107次常务会议有关精神要求,我市“十五”规划有关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体系的调整,要按照深圳建设国际化城市的目标定位和“五个城市”的发展目标,参照国际上现代化通行标准,并与国家、全省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指标体系相协调,体现出深圳在全国、全省基本实现现代化进程中的率先、领先地位;要汲取后现代理论中返璞归真、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等科学理念,体现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根据以上要求,对我市“十五”规划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体系及相关指标在指标构成、规划目标、实施阶段和人口规模四个方面做出适当调整。
  (一)指标构成的调整
  1.“经济发展”类增加自主知识产权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高新技术产品产值比重、金融保险业增加值占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2项指标;删除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科技进步贡献率、社会劳动生产率3项指标;将原“生活水平”类中的恩格尔系数调整到“经济发展”类中。
  2.将原“社会进步”和“生活水平”两大类合并为“社会发展”指标。调整后,删除城市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人均拥有铺装道路面积、千人国际互联网用户数、城镇居民千户拥有电脑数、广播电视覆盖率、百人电话用户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公共体育场馆面积、人均年生活用电量、万人刑事案件立案数和万人拥有机动车辆数11项指标;增加登记失业率、人均信息消费支出占消费总支出比重2项指标。
  3.增加“城市发展”类评价指标,选用港口集装箱吞吐量、国际机场旅客吞吐量、公共交通分担率、高峰时段城市平均车速、海外游客与常住人口比率、社会服务英语普及率、政府公共服务上网率、万人专利申请数和年会展数9项衡量指标。
  4.“可持续发展”类中删除人口密度、人口自然增长率、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3项指标,将每千克能源使用产生的生产总值调整为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人均二氧化碳排放量调整为人均二氧化硫排放量,工业废水处理率调整为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城市污水处理率调整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
  经调整后,我市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体系仍为四个方面,指标数由原来的42项减少为38项,其中“经济发展”10项、“社会发展”11项、“城市发展”9项、“可持续发展”8项。在38项指标中,共有第三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额占外贸出口额比重、进出口贸易总额与生产总值比率、港口集装箱吞吐量、国际机场旅客吞吐量、海外游客与常住人口比率、社会服务英语普及率、年会展数等指标直接体现深圳建设国际化城市的阶段性目标。
  (二)规划目标的调整
  为保持指标体系的严肃性,按照实事求是、坚持标准、分阶段实施的原则,在调整的指标体系中,原定各项指标的目标值原则上不予调整,其中预计可实现的指标的规划目标值仍作为2005年的规划目标值;预计到2005年实现差距较大的指标,则根据实际情况将其调整为2010年的规划目标值。
  (三)实施阶段的调整
  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广东省经济特区和珠江三角洲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意见>的通知》(粤发办〔1999〕33号)中提出“到2010年左右,把经济特区和珠江三角洲地区建设成为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重要基地,与港澳密切合作、与国际经济紧密联系的较高水平的外贸基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先行区和可持续发展的示范区,基本达到经济繁荣、结构优化、设施完善、城乡一体、法制健全、社会文明,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为全省基本实现现代化起示范、带动作用”的要求,将“十五”规划纲要中提出的“力争用五年时间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用十年左右的时间赶上中等发达国家和地区水平”的奋斗目标调整为“力争到2010年左右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实施进程与广东省确定的经济特区和珠江三角洲基本实现现代化进程相一致。实施进程调整后,确定2005年我市基本实现现代化阶段性目标。
  (四)人口规模的调整
  人口规模是影响我市基本实现现代化各项指标的一个关键因素,在原指标体系的42项指标中,有22项与人口规模直接相关。由于2002年我市人口数量已突破2005年规划目标,需对我市人口规划目标做出调整。现将原规划中2005年我市人口规模控制在480万人以内,调整为控制在610万人以内,2010年控制在750万人以内,2020年控制在900万人以内。
  三、切实加强规划指标实施工作
  指标体系是发展规划主要目标、任务的集中体现,也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的衡量标准。各区、各部门要大力加强规划指标的实施力度,扎实推进《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的全面实施。
  (一)建立指标体系的滚动实施制度。加快推进发展规划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建立健全“编制—实施—评估—调整—实施”的发展规划执行机制。市发展计划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对总体规划进行定期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和发展环境的变化,提出规划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各区、各有关部门也要加强相应规划的实施力度,建立科学的规划评估方法和指标测评标准,并根据规划的实施情况和总体规划的调整,对相应规划进行必要的调整和修订。
  (二)建立指标落实责任制。市发展计划局要按照“十五”规划确定的目标要求,将调整后指标体系分解到各区、各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各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进一步细化“十五”规划的分项指标体系,科学制定相应的区域、行业、部门的指标体系,形成规划目标层层保障机制。总体规划评价指标体系由市发展计划局负责解释。
  (三)指标体系要涵盖全市范围。加快推进特区内外的协调发展,发展规划和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各项指标值要涵盖全市范围。各区要按照全市确定的指标体系,结合本区实际,建立与全市相衔接的统计和评估制度,各区、各有关部门于每年8月底前和次年2月底前将有关指标的半年、全年统计数值及实施情况送市发展计划局,为开展规划定期评估提供依据。

附件:深圳市“十五”规划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体系修订表

附件

深圳市“十五”规划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体系修订表

类别

序号

指标名称

基本实现

现代化参照值

原2005年目标

实际值

规划目标值

2000年

2002年

2005年目标

2010年目标

经 济 发 展

1

人均生产总值(美元)

5000-10000

7600

4800

5602

7600

11000

2

工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

>30

40

43.8

47.7

50

46

3

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

>30

50

42.28

47.12

48

50

4

自主知识产权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高新技术产品产值比重(%)

55

50.22

55.82

60

65

5

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额占外贸出口额比重(%)

>25

30

19.2

33.7

35

40

6

研究与发展支出占生产总值比率(%)

>1.8

3

2.89

3.2

3

3

7

第三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

>50

50

46.5

44.5

45

48

8

金融保险业增加值占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

30

27.5

23.5

28

30

9

进出口贸易总额与生产总值比率(%)

237

317.9

320.0

237

250

10

恩格尔系数(%)

<20

25

29.4

27.4

25.5

23

社 会 发 展

11

基尼系数

0.3

0.3

0.3

0.3

0.3

0.3

12

登记失业率(%)

<3

3

2.47

2.45

3

3

13

平均预期寿命(岁)

>75

77

75.5

76.5

77

78

14

全社会教育支出占生产总值比重(%)

>4

3

2.6

3.44

3.8

4.3

15

每万人拥有大专以上受教育程度人口数(人)

>1500

1500

1047.9

1143

1500

1800

16

人均信息消费支出占消费总支出比重(%)

25

20.6

22.63

25

36

17

人均公共馆藏图书数(册)

>3

3

0.53

1.23

2

3

18

社会保险综合参保率(%)

>95

95

86.8

90

92

95

19

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平方米)

>20

25

21.74

21.8

23

25

20

万人医生数(人)

>17

22

21.5

20.7

22

25

21

万人律师数(人)

>5

3

2.69

4.1

5.9

7

城 市 发 展

22

港口集装箱吞吐量(万标准箱)

650

399.4

761.8

1300

1800

23

国际机场旅客吞吐量(万人)

 

642

935

1380

2380

24

公共交通分担率(%)

>40

43

 

38.5

43

50

25

高峰时段城市平均车速(公里/小时)

>18

 

 

20

22

25

26

海外游客与常住人口比率(%)

104

91.8

89.1

90

120

27

社会服务英语普及率(%)

 

19.3

22

25

45

28

政府公共服务上网率(%)

50

 

30

50

80

29

万人专利申请数(件)

 

10.2

15.7

30

50

30

年会展数(次)

 

 

57

75

100

可 持 续 发 展

31

每平方公里土地生产总值(万美元)

>1300

1855

1030

1395.7

2000

4000

32

万元生产总值能耗(千克标准煤)

<550

302

402.6

575.1

550

420

33

环保投入占生产总值比重(%)

>2.5

3

1.84

2.12

3

3.5

34

绿化覆盖率(%)

>45

48

45

45.1

46

48

35

人均二氧化硫排放量(千克)

7.1

8.9

8.1

7.1

5.5

36

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

>99

100

97.8

98.04

98

99

37

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

>60

60

54

61.8

63

75

38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80

100

 

69

75

95

  注:①研究与发展支出为大中型工业数据;②汇率按1美元兑换8.28元人民币计算;③社会服务英语普及率根据服务人员、公共标识等方面的英语普及计算;④2002年会展数为在市有关部门备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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