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政府公报 > 2004年政府公报 > 2004年第12期(总第382期)
索 引 号:043000-10-2004-001880
分 类:政务动态
发布机构:深圳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04-02-16 00:00
名 称:成立深圳市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文 号: 深府办〔2004〕29号
主 题 词:
成立深圳市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和省环保局关于在我市开展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的要求,为了保证各项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市政府于2004年3月16日(深府办〔2004〕29号)决定成立深圳市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卓钦锐
副组长:范俊君(市环保局)、陈玉堂(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黄添元(市水务局)、赖志平(市农林渔业局)
成 员:陈伟元(市环保局)、许重光(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何培(市水务局)、邓寿棠(市农林渔业局)、林志豪(深圳海事局)、袁作新(市工商局)、肖更平(盐田区人民政府)、谢建民(南山区人民政府)、何学文(宝安区人民政府)、郭雨蓉(龙岗区人民政府)
深圳市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范俊君担任,副主任由陈伟元、邓寿棠、许重光、何培担任,成员有宋强(市环保局)、黄东贵(市农林渔业局)、谭权(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肖红(市水务局)、王盛明(深圳海事局)、潘宇亘(市工商局)、许洁忠(盐田区环保局)、邝碧清(南山区环保局)、林松龙(宝安区环保局)、蓝云兰(龙岗区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