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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府〔2004〕34号
表彰2003年度殡葬管理目标考核达标单位
2003年,各区政府按照与市政府签订的殡葬管理目标责任书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深化殡葬改革,强化殡葬管理,优化殡仪服务。全市火化率连续6年稳定在100%。从1999年开展历史旧坟治理工作以来,在各级政府和广大干部群众的艰苦努力下,到2003年底止,全市共治理历史旧坟36.97万座(2003年完成清坟13.4万座),全面完成了历史旧坟专项治理工作,并对清理出的土地进行了绿化或开发利用。历史旧坟专项治理工作的完成,节约了大量土地资源,净化了自然生态环境,推进了城市开发建设,革新了殡葬观念和方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使我市殡葬工作实现了历史性突破。经市政府殡葬目标考核小组综合考评,福田、罗湖、盐田、龙岗、宝安、南山等6个区的殡葬管理工作均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殡葬管理目标任务,市政府于2004年3月8日(深府〔2004〕34号)予以通报表彰和奖励。
希望各区政府总结经验,发扬成绩,再接再厉,根据《深圳市殡葬管理工作“十五”计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在巩固火化率和历史旧坟治理成果的基础上,全面推行丧习改革和骨灰处理方式改革,依法殡葬管理,规范殡仪服务,把殡葬改革推向新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