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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第5期(总第37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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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彰深圳市双拥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

信息来源:深圳市人民政府 信息提供日期:2004-01-13 【字体:

深委〔2004〕3号


 表彰深圳市双拥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

  几年来,我市军民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做好双拥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围绕发展社会生产力和提高部队战斗力,发扬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光荣传统,广泛开展群众性的双拥活动,进一步形成了“军爱民、民拥军、军民团结一家亲”的良好社会氛围,为我市连续四次荣获“广东省双拥模范城”和连续三次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称号作出了贡献,涌现出一批双拥工作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市委、市政府、深圳警备区于2004年1月13日(深委〔2004〕3号)决定,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香港部队深圳基地司令部与福田区下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等31对62个单位深圳市双拥共建先进对子,市委宣传部等37个单位深圳市拥军优属先进单位,深圳警备区预备役防化团等11个单位拥政爱民先进单位,刘九肥同志等151人深圳市双拥工作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名单略)。
   市委、市政府和驻深部队领导机关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谦虚谨慎,戒骄戒躁,保持荣誉,再立新功。各单位和驻深部队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深入扎实地做好双拥工作,为我市的改革发展稳定和军队的现代化建设,为建设国际化城市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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