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政府公报 > 2004年政府公报 > 2004年第1期(总第371期)
深办〔2003〕62号
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做好2004年元旦、春节期间
有关工作的通知
(2003年12月24日)
深办〔2003〕62号
2004年元旦、春节将至,为确保全市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喜庆的节日,全市各项工作有条不紊进行,现就做好我市节日期间有关工作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千方百计帮助困难群众过好节日
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单位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结合全市正在开展的“关爱行动”,将安排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把党的温暖送入每一个困难群众家庭。各级党政机关要组织人员深入基层,走访慰问困难群众,了解他们的生产生活情况,切实为他们排忧解难。各级劳动、民政、社保、司法等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采取有力措施,全面落实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认真解决拖欠员工工资问题,及时排解劳动关系纠纷,依法严厉查处恶意拖欠、克扣员工工资及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等违法行为,维护和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和社会团体要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动员社会各界力量扶贫帮困,奉献爱心,力争使每一个家庭都能欢度节日。新闻宣传部门要关注困难群众,向他们伸出热情的手,为他们多方呼吁,寻求帮助;大力报道献爱心、送温暖、扶贫帮困的先进事迹,努力营造人人关心和帮助困难群众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确保节日期间的社会稳定
各级党委、政府和政法部门要严格执行维护稳定工作责任制,及时掌握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因素,落实好各项应对措施。要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敌对分子的破坏活动,切实加强对重点部位、重要设施、公共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严密防范恐怖暴力案件的发生。节日期间为抢夺、盗窃案件高发期,各级公安机关要采取有力措施,调集充足警力,加强路面和重点区段的巡防,抓好节前节后的治安防范工作,坚决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确保市民节日期间的安宁、祥和。要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下大力气做好人民内部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不安定因素,防止节日期间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
三、精心安排节日期间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
经贸、物价等部门要从货源、储运、价格等方面,及时掌握基本生产、生活物资的价格异常波动和供应余缺信息,做好有关的调控工作。工商、卫生、药监、农业等部门认真组织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确保节日的农产品、食品、药品的质量安全。旅游部门要整顿好节日旅游市场秩序,严厉查处欺诈坑害游客的违法违规行为。宣传、文化、体育部门要积极开展丰富多彩、有益健康的节日文化、体育活动,特别要安排好留在深圳过年的外来劳务工的节日文化生活。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落实责任制,清除卫生死角,清理乱摆卖、乱张贴、乱搭建,做好环境卫生的净化、绿化、美化工作。口岸各单位要加强协调和应急处置,认真做好检疫查验和疾病监测工作,防止SARS从口岸传入,确保节日期间口岸的安全、畅通。运输部门要精心组织春运期间的运力安排和旅客疏导工作,确保春运安全有序进行。
四、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各区、各部门和各单位、各企业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切实把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进一步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发展的关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规,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存在的安全生产薄弱环节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和监控,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要加强对节日期间的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的监管,加强对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生产、包装、运输、仓储和使用全过程的监督管理,认真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及商住楼房的消防安全检查,对有严重安全隐患的企业及公共娱乐场所、群众聚集场所要限期整改,对达不到要求的,坚决责令其停业整顿。对节日期间举办的各种娱乐活动,主办单位和有关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严防发生安全治安事故。要注重预防人员密集场所和大型群体性集会、活动中可能发生的流行病的传播。从源头上加大查收力度,市内严禁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五、坚决制止各种奢侈浪费和违规违纪行为
各级领导干部要减少参加各类礼节性应酬活动。要尽量减少各类表彰、联欢和拜年活动,市直单位、各区不要邀请市领导、各有关部门领导参加各种庆典、联欢和团拜活动,不提倡单位之间举行联欢、聚餐、拜年等活动。各级领导干部要关心、体恤人民群众的节日生活,安排适当时间、采取适当方式走访下岗职工、特困群众,看望和慰问离退休老同志和在一线坚持岗位的同志。要坚决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统一岗位津贴的规定,不得利用元旦、春节和年终总结之机,以各种名义发放奖金、补贴和实物。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要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准收送“红包”、购物卡和花卉及各种礼品。党员、干部不准参加并坚决抵制各种封建迷信和赌博活动。对违规者,一经发现,严肃处理。严格控制各类表彰活动。各级党政机关和行政事业单位要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精神,严格控制各类表彰活动,不要到旅游景区、会所等高消费场所召开年终总结会议,不准用公款搞相互宴请和抽奖活动。
六、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
认真落实值班工作各项制度,严格岗位责任制。元旦、春节假期,各区、市直各部门、各单位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同志要在岗带班。各级防非指挥部要提高警惕,指挥部成员和联络员手机要保持24小时畅通,一旦发生疫情或可疑情况,要立即上报。公安、民政、劳动、社保、交通、口岸、电力、水务、燃气、铁路、民航、城建、通信、卫生、旅游、安全监督等部门,要认真组织好本系统各单位的值班工作。涉及进出口业务的船代、货代、运输、港务、海关、外汇、银行、检验检疫等部门,必须安排工作人员值班,及时处理相关业务。值班人员一定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遇到紧急、重要情况或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妥善处理并向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报告(电话:82099999,传真:82097046)。
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并及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