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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43000-10-2003-002371
分 类:市委市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03-09-15 00:00
名 称: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2003年殡葬管理目标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的通知
文 号: 深府办〔2003〕104号
主 题 词:
考核项目 | 考 核 内 容 | 2002年 评分标准分 | 2003年 评分标准分 | ||||
一、火化率 | 按年度火化目标100%(每低于年度目标1个百分点扣2分)实达 % | 25分 | 10分 | ||||
二、历史旧坟治理 | 制订全面治理规划 | 5分 | 2分 | ||||
无出现新的乱埋乱葬坟 | 5分 | 2分 | |||||
完成治理任务 | 20分 | 30分 | |||||
按市有关规定使用清坟专项资金 |
| 3分 | |||||
三、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 | 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墓地、深埋绿化地)的建设、管理制度、审批手续、收费标准、档案资料 | 4分 | 10分 | ||||
四、殡仪设施建设和服务管理目标 | 重视殡仪设施设备建设、每年有安排经费 | 2分 | 2分 | ||||
加强队伍建设、管理制度完善、服务水平提高、行风建设 | 5分 | 8分 | |||||
五、墓园管理 | 辖区内无非法公益性墓地和经营性墓园(有非法的不给分) | 2分 | 1分 | ||||
完善公墓管理(包含守法经营、规范服务、档案管理、护墓基金或管理费) | 5分 | 8分 | |||||
六、殡葬管理 | 辖区内无非法生产、销售丧葬用品和封建迷信丧葬用品(含棺木) | 4分 | 4分 | ||||
无非法遗体外运及太平房进行殡仪活动 | 1分 | 1分 | |||||
依法处理遗体,群众无投拆 |
| 2分 | |||||
成立区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并由区领导担任组长 |
| 2分 | |||||
区有殡葬管理机构或人员(以区为单位统计管理人员 人) | 2分 | 2分 | |||||
区有殡葬管理执法队 | 应成立 个 | 已成立 个 人 | 1分 | 1分 | |||
七、规章制度 | 建立健全殡葬管理有关规章制度 | 5分 | 2分 | ||||
八、丧习改革 | 有组织骨灰处理方式改革活动 | 5分 | 2分 | ||||
辖区内无大操大办丧事和封建迷信丧葬活动 | 5分 | 3分 | |||||
开展文明祭祀活动 |
| 5分 | |||||
基本情况 | 本区总人口 人 | 本区户籍死亡人口 人 | 户籍死亡人口火化 人 | 本区运尸车 辆 | 100分 | 1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