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深圳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广东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国办发〔2003〕15号)精神和我市机构调整及人员变动等情况,市政府于2003年7月17日(深府办〔2003〕78号)决定调整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同时,对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办事机构的设置等问题予以进一步明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统一领导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工作,指导、部署和协调各项专项整治行动。
(二)定期检查各区、各部门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国务院、省政府报告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中的重大事项。
二、领导小组的组成
组 长:李鸿忠
常务副组长:王穗明
副 组 长:卓钦锐、梁道行、刘应力、王敏
成 员:盛斌(市经贸局)、申庆三(市工商局)、张士明(市质监局)、徐民奇(市文化局)、乔柏顺(市药监局)、梁富(市公安局)、张伟雄(市监察局)、杨胜军(市建设局)、郭仁忠(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刘佳胜(市发展计划局)、乔家华(市地税局)、杨德华(市国税局)、黄造基(市劳动局)、张丹(市卫生局)、邓寿棠(市农林渔业局)、彭新叶(市外经贸局)、陈志刚(市审计局)、王勇(市中级人民法院)、沈元秀(市检察院)、石岗(市司法局)、李华楠(市法制局)、周明(深圳证管办)、邹志武(深圳海关)、古益强(市国资办)、秦永安(市城管办)、易能全(市旅游局)、顾永光(市烟草专卖局)、姚亮(市安监局)、崔瑜(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郭永航(市委宣传部)、刘志娇(市交通局)、李平(市知识产权局)、刘胜利(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邓俊辉(保监会深圳办公室)、方乃纯(福田区政府)、李林(罗湖区政府)、赵广华(南山区政府)、龙岳华(盐田区政府)、姚世华(宝安区政府)、傅新江(龙岗区政府)
三、领导小组办事机构的设置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贸局,主要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工作建议,协调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督办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向领导小组报告重大事项等。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分别由以下同志兼任:
主 任:盛斌(市经贸局)
副主任:秦群力(市经贸局)、彭曙曦(市工商局)、程学源(市质监局)、徐民奇(市文化局)、乔柏顺(市药监局)、梁华景(市公安局)、王湘南(市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