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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第31期(总第34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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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43000-10-2002-002850

分 类:市卫生局文件

发布机构:深圳市卫生局

发布日期:2002-07-16 00:00

名 称:深圳市卫生局关于重新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医院(卫生院)太平房管理工作的通知》等11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文 号: 深卫发〔2002〕58号

主 题 词:

深圳市卫生局关于重新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医院(卫生院)太平房管理工作的通知》等11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信息来源:深圳市卫生局 信息提供日期:2002-07-16 【字体:

深圳市卫生局
关于重新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医院(卫生院)
太平房管理工作的通知》等11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2002年7月16日)

深卫发〔2002〕58号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修订和重新发布市政府及各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深府办〔2001〕98号)的要求,我局对2001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对需要继续执行的规范性文件作了必要的技术性修改。现决定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医院(卫生院)太平房管理工作的通知》等11件规范性文件重新发布。我局2001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本次未重新发布的,今后不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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