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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43000-10-2002-002850
分 类:市卫生局文件
发布机构:深圳市卫生局
发布日期:2002-07-16 00:00
名 称:深圳市卫生局关于重新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医院(卫生院)太平房管理工作的通知》等11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文 号: 深卫发〔2002〕58号
主 题 词:
深圳市卫生局
关于重新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医院(卫生院)
太平房管理工作的通知》等11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2002年7月16日)
深卫发〔2002〕58号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修订和重新发布市政府及各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深府办〔2001〕98号)的要求,我局对2001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对需要继续执行的规范性文件作了必要的技术性修改。现决定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医院(卫生院)太平房管理工作的通知》等11件规范性文件重新发布。我局2001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本次未重新发布的,今后不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