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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43000-10-2003-002718
分 类:市委市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2003-05-28 00:00
名 称: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2003年改革计划》的通知
文 号:深办发[2003]8号
主 题 词:
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深圳市2003年改革计划》的通知
(2003年5月28日)
深办发[2003]8号
《深圳市2003年改革计划》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深圳市2003年改革计划
2003年我市改革的总体要求是: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根据市委三届六次全会的工作部署,坚持走创新之路,全面推进各项改革,力争在制度创新和对外开放方面继续走在前列。改革的重点是大力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创新,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行政管理体制、公用事业监管体制和文化体制改革,继续推进投融资体制、公务用车制度、住房分配货币化、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业协会等方面的改革,为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体制保障。
一、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建立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认真落实国有资本出资人资格。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抓紧研究制定国有企业董事长由组织考察任命和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实施独立董事制度、强化监事会的独立性和实行外派监事、“一监多企”制度等具体方案,报市委、市政府决策。大力压缩国有企业管理链条,撤销纯管理型集团公司,削减三级企业法人,精简管理机构,减少领导职数,实行企业几套班子成员交叉任职。研究制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和国有资产产权代表管理办法、国有企业监事管理办法、国有企业领导体制改革方案三个具体方案以及国有企业财务考核指标体系、国有资产重大损失查处制度、国有企业经理人员选聘办法等一系列配套文件。
继续推进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工作。贯彻实施《关于市属企业国有资产授权经营试点工作若干意见》,规范国有资产营运与监管体制,对实行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的企业,建立授权经营责任制度,配备好领导班子,积极推进授权经营集团公司下属企业产权主体多元化改革。
完善资产经营公司的管理与运作。精简机构,淡化行政管理职能,强化资本运作能力,提高战略管理和决策水平,促进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按照“调整职能、精简机构、规范运作”的原则,研究制定资产经营公司调整职能规范运作的具体意见。
以上工作由张思平同志负责,市国资办牵头,市委组织部、市体改办、市属各资产经营公司参加。
二、继续推进企业制度改革
积极推进国有经济布局的战略性调整。加快国有企业产权主体多元化的步伐,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减少国有独资和国有绝对控股企业数量,加快国有资本从一般竞争性领域退出的步伐,鼓励民营资本和境外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参股、控股或整体收购国有企业。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市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意见及其附件的通知》(即“1+11”文件)精神,加快落实有关国有企业退出和员工安置、补偿方面的政策,创造良好的退出通道。
继续开展大型国有企业股权招募改革试点工作。在做好第一批试点企业国际招标工作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开展第二批试点工作,争取在两年左右的时间内,再有若干家国有企业与国内外知名的跨国公司、大企业集团实行强强联合,进一步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提高我市的综合经济实力。
加大国有企业和行业重组与改制的力度。将优势资源和优秀人才向我市支柱产业集中,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集团。重点对制造业、公用事业和旅游业在全市范围内实行跨所有制、跨地区、跨隶属关系的整合,制定相关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对房地产业、金融业的整合进行深入调研。
加大市属国有上市公司重组力度,改善上市公司质量。制定上市公司重组总体方案和具体的实施方案。通过2~3年的努力,重点对市属39家上市公司进行重组,做强做大一批、整合优化一批、出让减持一批、摘牌退市一批,从根本上提高我市上市公司的质量和核心竞争力。
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激励和监督约束机制。制定企业管理层收购(MBO)暂行办法,加大对企业经营者、管理骨干的激励力度,强化对经营者收入的监督,提高企业运营效率。通过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的有机结合,探索国有资本退出的新渠道。
以上工作由张思平同志负责,市企改办牵头,市国资办、旅游局、证管办、市属各资产经营公司参加。
加快集体企业的发展。集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实现共同富裕具有重要作用。进一步深化集体企业改革,继续支持和帮助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的发展。
此项工作由张思平同志负责,市国资办牵头,各有关部门参加。
积极促进民营企业的发展。贯彻实施《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全面清理和废除影响、限制民营经济发展的各种规定,结合我市投融资体制改革进程,加快落实民营企业的国民待遇,创造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此项工作由李德成同志负责,市经贸局牵头,市科技局、工商局、体改办、法制局、总商会等单位参加。
三、大力推进行政体制创新和事业单位改革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改进管理方式,推行电子政务,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行政决策、执行、监督既相对分离制约、又协调高效运转的要求,探索建立现代行政组织结构和运行机制。认真修改完善创新公共行政体制改革试点方案,经批准后尽快组织实施。
此项工作由于幼军同志负责,市编制办牵头,市各有关部门参加。
继续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审批项目,加大市场配置公共资源的力度,巩固和提高政府行政效率“提速”成果,在市民中心设立政务综合服务大厅,方便基层单位和市民办理各类审批事宜。
改革和完善政府运作体制。明确重大决策的内容,完善重大决策的议事规则和程序;建立社情民意反映制度;建立健全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的社会公示制度和社会听证制度;完善专家咨询制度,实行政府决策前的论证制、决策中的票决制和决策后的责任制,推进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科学设置决策执行机构,加大执法队伍建设力度,加强依法行政,提升执法水平,提高决策的执行效率。创新监督机制,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动态监督管理,完善政府的运作体制。
以上工作由李德成同志负责,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市各有关部门参加。
加强对市属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管理。加快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清理工作,加强和规范市属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管理,建立健全其管理体制和法规制度体系,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研究制定加强市属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
此项工作由李德成同志负责,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参加。
全面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大力推进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按分类管理原则,将科研事业单位划分为社会公益类、开发应用类和咨询服务类三类,根据不同类别科研事业单位的特点进行改革。在科研机构改革的基础上,拟订全市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和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
加快实行事业单位职员制及职员职位分类制度,实现事业单位职员由身份管理向职位管理的转变;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实行招聘制,职员上岗实行聘任制,全面推行事业单位全员聘用聘任制;建立以职位为基础的事业单位内部分配制度。
此项工作由李德成同志负责,市编办牵头,市科技局、体改办参加。
深化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业协会改革。制定整顿规范改革发展中介机构和行业协会指导意见,成立整顿规范改革发展办公室,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工作,确保中介机构和行业协会的整顿规范与改革发展工作逐步落实到位。
此项工作由李德成同志负责,市体改办牵头,市民政局、工商局等有关部门参加。
改革公务用车制度。认真做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
此项工作由张思平同志负责,市体改办牵头,市监察局、财政局、人事局、编办、交通局、地税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参加。
开展公务员专业化改革试点工作。按照公务员专业化的方向,改革公务员管理,以市公安局为试点单位,展开实践探索。
此项工作由李德成同志负责,许宗衡、李锋同志参加,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牵头,市纪委、市委政研室,市财政局、编办、公安局、法制局、社保局等有关部门参加。
四、全面推进投融资体制和公用事业监管体制改革
加快投融资体制改革。贯彻实施《深圳市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指导意见》,进一步开放投资领域,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改革社会投资项目审批制度,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基础设施等领域。制定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分类管理、可行性研究、决策咨询、项目后评价等制度,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体制和重大项目建设管理体制。创新融资工具,充分利用资本市场,争取国家支持发行重点企业债券,加强对产业投资基金等各类投资基金的研究,进一步加强与国内外金融机构和银团的合作。制定实施文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非义务教育产业化实施办法、办医体制改革指导意见和培育体育市场方案等政策文件,切实推进水务、交通、城管、环保、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领域的投融资体制改革。
此项工作由李德成同志负责,市发展计划局牵头,市教育局、财政局、水务局、文化局、卫生局、环保局、城管办、法制局、体育局、宝安区政府、龙岗区政府等参加。
推进公用事业监管体制改革。颁布实施有关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办法。在进一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完善公用事业监管体制,提出建立职能明确、权责一致、专业高效、规范透明的公用事业监管架构的具体办法, 依法保障投资者权益和公众利益。
此项工作由卓钦锐同志负责,市公用事业监管体制改革课题组具体落实。
开展建立天使资本市场试点。研究制定建立天使资本市场的实施方案,为民间资本进入初创期科技小企业开辟新的途径。
此项工作由张思平同志负责,市体改办牵头,市委政研室、市政府办公厅、发展计划局、经贸局、科技局、信息化办等单位参加。
五、完善招商引资体制
完善招商引资体制。完善招商模式,理顺市外经贸局、高新办、大工业区及各区镇招商机构的关系,优势互补,构筑合力,形成高效统一的招商网络,进一步提高引进外资的质量和水平。
提高对外商投资和外贸出口服务的水平。设立外商投资免费代办服务机构,主要为外商投资提供政策咨询、免费代办等服务。充分发挥外贸中介机构的作用,成立深圳市跨国公司采购服务中心,利用跨国公司的国际营销网络,进一步扩大我市的外贸出口。
以上工作由陈应春同志负责,市外经贸局牵头,市经贸局、规划与国土资源局、体改办、高新办等单位参加。
六、深化社会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
重点开展农村养老保险改革。改革现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提高农村人口养老保险缴费水平,相应提高养老待遇;将农村养老保险逐步过渡到城镇养老保险,实现养老保险城乡一体化。
此项工作由梁道行同志负责,市社保局牵头,市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局、体改办、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参加。
深化住房制度改革。贯彻实施《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实施方案》,以深化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为中心,不断完善我市多层次的全社会住房保障体系。
此项工作由卓钦锐同志负责,市体改办牵头,市财政局、人事局、规划与国土资源局、住宅局参加。
七、继续深化医疗卫生和药品流通体制改革
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办法。加快实施门诊药房改制试点工作,研究解决改制后门诊药房工作人员的安置补偿、药品质量与价格管理等问题。继续推进办医体制改革,支持民营医院、中外合作医院的发展。规范医疗市场,促进医疗服务的公平竞争。加快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机制。
此项工作由梁道行同志负责,市卫生局牵头,市财政局、工商局、药监局、体改办、社保局参加。
深化药品流通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药品物流体系,促进我市药品物流产业健康发展,优化医药行业资源配置,提高药品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加强对我市药品行业的日常监督管理,建立规范化的药品监管机制。
此项工作由王穗明同志负责,市经贸局牵头,市财政局、卫生局、药监局参加。
八、进一步深化财政和金融体制改革
推进财政体制改革。重点推进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建立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建立国库支付中心,启动并扩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在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由财政统一发放工资改革的基础上,实施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由财政统一发放工资改革。加强“收支两条线”管理,完善非税收入征管系统,建立预算外资金国库管理制度。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构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与运行新机制。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开展契税属地征收试点工作。
此项工作由陈应春同志负责,市财政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参加。
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加大扶持我市金融业发展的力度,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快我市金融业发展的政策意见。加快金融业对外开放,加强与香港金融业的合作。积极引进国际战略投资者,推进金融机构的改革与发展。尽力争取创业板早日推出,支持深交所扩大国债交易规模。引导商业银行积极探索新的信贷品种,加大对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个人消费的信贷投入,改善信贷资产结构,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大力改进外汇服务,逐步实现外汇管理由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转变。
此项工作由陈应春同志负责,商请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牵头,市政府办公厅、财政局、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国资办、保监办、证管办、深交所、市属各资产经营公司、深圳发展银行、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参加。
九、加快农村电力体制改革
推进农村电力体制改革。按照“政企分开、厂网分开、输配分开、配售分开”的总体要求,对农电系统进行输配分开的市场化改革,将农电总公司改制为配电股份公司,推动农村电力工业的快速发展,为全国电力体制实行输配分开的改革积累经验。
此项工作由王穗明同志负责,市经贸局牵头,市工商局、国资办、体改办、宝安区政府、龙岗区政府、深圳供电分公司参加。
十、大力推进文化体制改革
全面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加大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的力度,发挥深圳作为全国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城市的作用,在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方面走在前面,创造新的经验。制定实施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总体方案和关于文化管理体制改革、文化事业单位体制改革、文化投融资体制改革以及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
深化文化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和改善党对宣传文化工作的领导,转变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职能,推进依法行政。发挥文化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快培育文化中介机构,制定有关文联体制改革方案;成立深圳市文化艺术专家委员会,推进文化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深化文化事业单位体制改革。对部分文化事业单位进行重组;建立分类管理制度,逐步将经营性实体与公益性实体相分离;推进文化事业单位领导体制、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制定相关的配套政策。
深化文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制定政府公共性文化资助方式改革方案;贯彻实施深圳市公共性文化事业社会捐赠管理办法;拓宽投融资渠道,降低准入门槛,积极鼓励社会资本对文化设施、文化项目的投入。
加快发展文化产业。以传媒业为龙头,突出重点文化产业,发展优势文化产业,开发特色文化产业,开拓新兴文化产业。进一步增强报业集团竞争力,推进广电集团建设,加快组建发行集团,做大做强一批文化骨干企业,完善文化市场体系,增强文化产业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制定“广东(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和“深圳国际音乐节”方案。
以上工作由黄丽满、白天同志负责,戴北方、梁道行同志参加,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局牵头,市发展计划局、统计局、体改办等有关部门及六个区的党委、政府参加。
十一、深化民兵工作改革
深化党管武装体制改革。根据城市党建工作的新特点,认真研究解决企业党管武装工作面临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在加强对民兵工作的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方面,探索行之有效的新思路、新措施、新办法。
加强民兵工作的法制化建设。强化政策引导,健全和完善有关民兵工作的法规规章。贯彻实施《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圳警备区关于加强和改进民兵工作的意见》。加快制定有关民兵工作若干规定、军地通用装备预征工作规定等文件。
以上工作由崔晓汉同志负责,深圳警备区牵头,市政府办公厅、发展计划局、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人事局、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六个区政府等单位参加。
推进民防一体化改革。以民防机构为依托,整合本市所有与战争和人为灾害、自然和技术灾害的预防准备、应急救援有关的力量和资源,建立起集中、统一、权威的城市紧急事务管理体制。
此项工作由卓钦锐同志负责,深圳警备区、市建设局牵头,市财政局、人事局、体改办等单位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