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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第25期(总第34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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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43000-10-2003-002639

分 类:市委市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2003-05-14 00:00

名 称: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环保局关于实施2003年珠江流域(深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意见的通知

文 号:深府办〔2003〕46号

主 题 词: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环保局关于实施2003年珠江流域(深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意见的通知

信息来源: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信息提供日期:2003-05-14 【字体: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转发市环保局关于实施2003年
 珠江流域(深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意见的通知

 (2003年5月14日)

深府办〔2003〕46号

  市环保局《关于实施2003年珠江流域(深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转发,请认真按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迳与市环保局联系。

关于实施2003年珠江流域(深圳)
 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

 (市环保局 二○○三年五月十二日)

  今年是全面开展综合整治珠江的第一年,为确保完成省委、省政府下达我市的各项任务,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环保局关于实施2003年珠江综合整治有关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3〕26号)、市政府《关于印发珠江流域(深圳)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府〔2003〕38号)和《珠江流域(深圳)水环境综合整治责任书》的有关要求,现就我市实施2003年珠江流域(深圳)水环境综合整治有关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基本目标
   通过强化城市水环境管理,加快水污染治理工程建设和开展生态恢复与建设,到2003年底,使进入河流的污水实现减量化,流经城区河段污染恶化趋势得到缓解,河流两岸景观有所改善,综合整治水环境的工作机制基本形成,综合整治工作初见成效。其中,要求龙岗河、坪山河基本达到农业用水要求,观澜河、深圳河、福田河、新洲河发黑发臭的水体有所减少。
  二、工作重点
   各区及市直各单位今年要抓好下列工作:
   (一)制定全市污水处理布局规划及实施计划;
   (二)开展全市主要河流的水污染治理工程规划;
   (三)开展特区外各城镇的污水管网详规及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在年底前达到项目立项条件;
   (四)确保列入《珠江流域(深圳)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各工程项目按期建设;
   (五)完成河涌综合整治规划和实施计划的编制,特区内每区、特区外每镇规划整治一条以上污染较重的河涌,并收到一定整治效果,河面和两岸实现无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有碍外观的临时建筑及窝棚,对清理出来的空地,应恢复植被,使景观有所改善;
   (六)按时完成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畜禽养殖业整治、河流沿岸环境整治、垃圾堆放场污染治理等任务;
   (七)完成深圳、西丽、铁岗、石岩、松子坑等主要水源水库法定图则的编制工作;
   (八)开展污染行业统一规划、统一定点工作;
   (九)建立水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并形成综合治理水环境的工作机制。
   三、考核内容与指标
   为实现上述目标,对我市2003年珠江综合整治主要任务进行细化,形成《二○○三年珠江流域(深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任务分解表》(见附表,以下简称《分解
   表》),作为检查任务落实情况和考核的主要依据。请各单位按照《分解表》的要求,制定本单位工作计划,于5月底前送市环保局,确保按时保质完成综合整治的各项任务。
   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批转实施。

二○○三年珠江流域(深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任务分解表

工作任务

目标进度要求

责任单位

协助单位

一、饮用水源环境综合整治

 

1.建设深圳水库污水截排工程

年底前完成一期工程的污水通道和沙湾河闸坝项目的建设。

市建设局

市发展计划局、环保局及罗湖区、龙岗区政府

2.建设梧桐山污水截排工程

6月底前开工,年底前完成50%的工程量。

市环保局

市发展计划局、财政局、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建设局、同富办、罗湖区政府

3.完善西丽水库环库污水截排工程的支管网系统

年底前支管网覆盖大堪、麻堪、黄京坑、白芒及水库周边的开发区域。

南山区政府

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建设局、城管办、水务集团

4.实施铁岗水库九围地区排污改造工程

5月底前开工,年底前完成。

宝安区政府

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环保局

5.完善石岩排污工程支管网系统

6月底前完成支管网工程建设,年底前将有关村的生活污水接入系统。

宝安区政府

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环保局

6.建设石岩河人工湿地和料坑人工湿地工程

9月底前竣工,年底前完成调试并投入使用。

宝安区政府

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环保局

7.制定水源保护区法定图则

8月底前提出初稿,年底前完成法定图则的有关程序。

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

市环保局、水务局及各区政府

8.征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用地

年底前将铁岗、石岩水库水源一级保护区用地征为国有。

宝安区政府

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

9.依法处理西丽水库流域大堪、麻堪、白芒、牛城片区以及西丽果场等周边单位的违法建筑

年底前完成。

南山区政府

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

10.依法处理铁岗、石岩水库流域九围、料坑、黄麻布和塘头等片区的违法建筑

年底前完成。

宝安区政府

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

11.依法处理东深供水渠一级保护区违法建筑

年底前完成。

龙岗区政府

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

12.依法处理大望村一级保护区内违法建筑

年底前完成。

罗湖区政府

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

13.加快塘朗工业区开发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引导西丽水库流域内的三村到异地发展工业

上半年组织有关调研,10月底前促使各方达成共识,并形成方案上报市政府。

南山区政府

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环保局

14.关闭宝安区过桥窝、阿婆髻垃圾堆放场,建设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

6月底前封场,10月底前完成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

宝安区政府

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城管办、环保局

15.编制铁岗水库和石岩水库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规划

8月底前完成。

宝安区政府

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环保局

16.加强水源保护区内农药和化肥的使用管理

8月底前提出管理措施,年底前形成规范化管理。

市农林渔业局

市环保局

17.关闭浪心菜场,种植涵养林,解决菜场对石岩水库的污染问题

8月底前将靠近石岩水库的200多亩菜地改种为水源涵养林,年底前全部完成。

宝安区政府、

市农林渔业局

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

二、福田河、新洲河综合治理

18.加快两河流域已开工旧村污水截排工程的建设

4月底前已完成。

福田区政府

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城管办、环保局、水务集团

19.开展北环路以北两河上游流域的污染治理工作

5月底前完成市政管网调查。

市城管办

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水务集团

5月底前完成旧村排水调查。

福田区政府

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

8月底前完成污染治理规划方案。

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

市环保局、城管办、福田区政府、水务集团

年底前开工建设市政管网及旧村污水治理工程。

水务集团、

福田区政府

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城管办

20.整改住宅小区内部污水管错接及出户管错接问题

7月底前提出工作方案,年底前完成。

市住宅局

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建设局、城管办、工商局、水务集团及福田区政府

21.组织对福田河的河道排污口进行整治

6月底前完成前期工作

福田区政府

市环保局、水务局、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城管办、水务集团

22.全面整治流域内各类排污单位的污水错接乱排问题

年底前完成。

市城管办

市住宅局、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工商局及福田区政府

23.抓紧实施两河治理二期工程,整治河道,建设或改造河口挡潮闸,美化绿化河流两岸,使之成为市民滨水观赏景观的场所        

上半年完成工程的前期工作,下半年开工建设。

市水务局

市发展计划局、规划与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及福田区政府

24.建设皇岗3号渠污染治理工程

8月底前完成前期工作,10月前开工建设。

市环保局

市发展计划局、财政局、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城管办

三、布吉河污染治理

25.确保布吉河水质净化工程正常运行

除洪水及暴雨期外,必须组织工程运行。

龙岗区政府

市环保局、建设局

26.编制布吉镇市政排水详规

6月底前完成

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

市环保局、龙岗区政府

27.建设布吉河特区内流域污水截排工程

10月底前完成工程的前期工作,年底前做好开工准备。

市建设局、环保局

市发展计划局、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城管办及罗湖区政府

28.开展流域内排水户错接乱排整治工作

边调查边整改,并在年底前制定总体工作方案。

市城管办

市住宅局、工商局、交通局、规划与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水务集团及罗湖区政府

29.整改住宅小区内部污水管错接及出户管错接问题

年底前完成调查,并提出整治方案

市住宅局

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建设局、城管办、工商局、水务集团及罗湖区政府

30.建设布吉镇二级污水处理厂及其污水收集系统

10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议书,年底前开始可研。

龙岗区政府

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环保局

四、深圳河污染治理

31.继续实施深圳河治理三期工程

年底前完成A段的整治任务。

市治河办

 

32.建设延芳路污水顶管

6月底前完成。

市建设局

市水务集团

33.改造完善莲塘片区的市政污水管网

年底前开工建设。

市水务集团

罗湖区政府、市城管办

34.建设深圳水库流域污水处理厂

10月底前完成规划选址。

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

市发展计划局、环保局、罗湖区政府

35.开展深圳河引清冲污的规划研究

年底前提出中间成果报告。

市水务局

市环保局、规划与国土资源局

36.与香港特区政府协商制定深圳河污染治理计划。

年底前完成计划的制定。

市环保局

市水务局、规划与国土资源局、治河办

五、大沙河污染治理

37.建设完善大沙河污水截排工程

10月底前完成初步设计。

南山区政府

市城管办、环保局、规划与国土资源局、水务局

38.对大沙河上游沿岸部分排放口排放的污水进行分散处理

8月底前提出方案,年底前开工。

市水务局

市环保局、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城管办、南山区政府

六、观澜河水污染综合治理工程

39.确保观澜河污染治理应急工程正常运行

除洪水及暴雨期外,必须组织工程运行。

宝安区政府

市环保局

40.建设观澜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及其污水收集管网

6月底前完成工程建设并组织试运行,年底前完成污水收集干管工程建设。

宝安区政府

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

41.建设布吉镇华为污水处理厂及其污水收集管线

年底前完成。

龙岗区政府

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

42.建设龙华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及其污水收集干管

8月底前完成前期工作,年底前动工建设。

宝安区政府

市发展计划局、环保局、规划与国土资源局

七、龙岗河、坪山河水污染综合治理工程

43.建设横岗截污干管工程及支管网系统

6月底前完成干管工程,年底前支管网覆盖率达到60%以上。

龙岗区政府

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环保局

44.建设坪山上洋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及其配套截污干管

6月底前完工并投入运行。

市大工业区管委会

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建设局

45.建设坪地横岭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及其配套污水收集干管

5月底前动工建设,年底前完成投资2.3亿元,其中厂区完成50%工程量,干管完成40%工程量。

龙岗区政府

市发展计划局、规划与国土资源局

七、龙岗河、坪山河水污染综合治理工程

46.建设坪山上洋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年底前完成前期工作。

龙岗区政府

市发展计划局、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建设局、大工业区管委会

47.编制流域内污水进一步处理的规划

年底前完成。

龙岗区政府

市环保局、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大工业区管委会

八、珠江口流域(宝安区)水污染治理工程

48.制订茅洲河水污染综合治理规划

年底前完成。

宝安区政府

市环保局、水务局、规划与国土资源局

49.建设固戌污水处理厂、沙井污水处理厂

9月底前完成前期工作,年底前动工建设。

宝安区政府

市环保局、规划与国土资源局

九、特区内其它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工程

50.建设南山污水排海第二套系统工程(38.4万吨/日)

年底前完成。

市建设局

市发展计划局、规划与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及南山区政府

51.建设望海路污水管线

年底前开工建设。

南山区政府

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

十、内河涌整治

52.加大对污染严重的内河涌整治力度,积极营造市民滨水观赏景观的场所。特区内各区每年至少整治一条河涌,特区外各镇每年至少整治一条河涌。        

6月底前提出整治方案,10月底前开工。

各区政府

市水务局、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城管办、环保局

十一、生活污水分散处理

53.推进分散生活污水处理示范工作,研究推广分散生活污水处理的技术经济政策

10月底前提出相关草案。

市环保局

市科技局、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建设局、水务局、城管办、水务集团及各区政府

十二、生活垃圾及固废处置工程

54.建设南山垃圾处理厂

年底前完工。

南山区政府

市城管办、规划与国土资源局、能源集团

55.建设盐田垃圾处理厂

年底前完工。

盐田区政府

市城管办、规划与国土资源局、能源集团

56.建设老虎坑垃圾处理厂

6月底前完工。

宝安区政府

市城管办、能源集团

57.建设平湖垃圾处理厂

6月底前开工,年底前完成50%以上的土建工程量。

龙岗区政府

市城管办

58.建设西乡粪渣污泥处理厂和横岗粪渣污泥处理厂

年底前完成前期工作。

宝安区政府、龙岗区政府

市城管办、发展计划局、规划与国土资源局

59.提出特区内污泥处置项目的规划选址

9月底前完成。

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

市城管办、水务集团

60.督促特区内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位开展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

10月底前提出相关工作方案。

市城管办

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水务集团

61.建设辖区内垃圾堆放场渗滤液处理设施

年底前完成。

宝安区政府、龙岗区政府

市环保局、城管办

十三、生态恢复与建设

62.加大水土流失监测和治理力度,控制水土流失动态裸露面积

到年底全市新增水土流失动态面积控制在20平方公里以内。

市水务局

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农林渔业局、各区政府

63.加强采石场、取土场的管理和治理,整治裸露山体缺口

按照《深圳市治理严重影响城市景观的裸露山体缺口工作实施方案》的进度要求开展工作,年底前裸露山体缺口治理率达到70%以上。        

市水务局、规划与国土资源局

市环保局、城管办及各区政府

64.加大陡坡种果和毁林种果的执法力度,分期、分批、分阶段整治现有的果园,依法强制25度以上坡地免耕还生态林

6月底前提出工作计划,年底前陡坡种果和毁林种果治理率达到30%以上。

市农林渔业局

市环保局、水务局

65.加快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等生态公益林的建设,将观澜河、龙岗河、坪山河、茅洲河、西部水库、东深供水流域等片区建设成为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        

年底前完成500万株林木的种植任务。

市农林渔业局

市水务局、城管办及各区政府

66.在保障供水的前提下,合理调节河、湖生态环境用水

10月底前提出深圳河、布吉河、新洲河、福田河、大沙河生态用水调配方案,并在年底枯水期间实施。

市水务局

市环保局及各区政府

67.大力推行节水技术和政策,加快特区内中水利用规划的实施步伐

6月底前提出中水利用规划实施方案,年底前完成一个以上中水回用示范工程的建设。

市水务局

市城管办、水务集团

68.大力开展优美乡镇、生态示范区建设

年底前至少完成一个优美乡镇、一个生态示范镇和一个生态示范村的创建工作。

市环保局、

宝安区政府、龙岗区政府

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

十四、水环境监督管理

69.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将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到各区及重点排污单位

7月底前完成总量控制计划和指标分解工作。

市环保局

各区政府

70.开展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工作

6月底前占全市工业污染负荷80%以上的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

市环保局

市发展计划局、工商局、经贸局、科技局、技术监督局等及各区政府

71.开展污染行业的统一规划和统一定点工作

10月底前提出污染行业新建项目的选址范围。

市环保局、规划与国土资源局

市发展计划局、经贸局及各区政府

72.将河流洼地、漫滩及滞洪区等区域用作进一步净化河流水质的用地

年底前提出观澜河、茅洲河、龙岗河、坪山河等河流洼地、漫滩及滞洪区等区域的使用规划方案。

市水务局

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宝安区政府、龙岗区政府

73.加强养殖业管理,削减养殖业对水环境的污染

停止审批新建、扩建养猪场,其它新建、扩建畜禽养殖项目必须经市环保局审批。

市环保局

宝安区政府、龙岗区政府

5月底前划定畜禽禁养区。

特区内由市城管办负责、特区外由辖区政府负责

市环保局、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农林渔业局

特区外,6月底前完成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的依法清理工作。10月底前所有养殖场必须达标排放,对经限期治理仍未能达标的一律实行停产整顿或关闭。        

宝安区政府、

龙岗区政府

市环保局、农林渔业局、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城管办、公安局

特区内,6月底前完成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的依法清理工作。

市城管办

各区政府、市农林渔业局、环保局、公安局

十四、水环境监督管理

74.清理沿河违章建筑

8月底前完成观澜河、茅洲河、龙岗河、坪山河、布吉河沿岸窝棚等违章建筑的依法清理工作。

宝安区政府、龙岗区政府

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

75.加强河道管理,将河道垃圾及淤泥的清理纳入日常工作当中

6月底前制定河道垃圾及淤泥清理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在今年枯水期对布吉河、福田河、新洲河、深圳河、大沙河、龙岗河、坪山河、观澜河等淤积严重的河段进行一次清淤。        

特区内由市水务局负责、特区外由辖区政府负责

 

76.加强排水管理

10月底前完成排水管理立法准备工作。

市城管办

市法制局、规划与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水务局、水务集团及各区政府

推行排水许可制度,年底完成特区内的排水系统现状调查,边调查边整改,并提出总体整治方案。

市城管办

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水务局、工商局、交通局、建设局、住宅局、水务集团及各区政府

5月底前制订新建项目规划、环保、排水验收的具体办法。

市规划与国土

资源局

市城管办、环保局、建设局、水务集团

77.建设水环境自动监测系统

11月底前完成全市已建成污水处理厂和主要污水泵站的在线自动监测系统的建设。

市城管办、环保局

市发展计划局、财政局、水务集团、宝安区政府、龙岗区政府

8月底前完成全市地表水环境水质自动监测网的前期工作并制定工作计划,年底前开工建设。

市环保局

市水务局、发展计划局、财政局、各区政府

78.制定全市污水处理布局规划

8月底前完成

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

市环保局、城管办、各区政府

79.加强西丽、铁岗、石岩水库流域的环境监督执法力量,实施流域综合管理

5月底前完成相关调研,6月底前提出解决方案。

市编办

市环保局、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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