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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办〔2003〕16号
成立深圳市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领导小组
为做好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市委、市政府于2003年4月24日(深办〔2003〕16号)决定,成立市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黄丽满(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常务副组长:于幼军(省委常委、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 组 长:李德成(市政协主席、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崔晓汉(市委常委、深圳警备区司令员)、戴北方(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李锋(市委常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局长)、梁道行(副市长)
成 员:刘润华(市政府副秘书长)、余伟良(市政府副秘书长)、刘庆生(市委宣传部副部长)、许德森(市直机关工委书记)、苏汝佳(驻深工委书记)、刘佳胜(市发展计划局局长)、盛斌(市经贸局局长)、江潭瑜(市教育局局长)、管林根(市公安局副局长)、黄亦辉(市民政局局长)、及聚声(市财政局局长)、陈安仁(市人事局局长)、孙大海(市劳动局局长)、王新建(市交通局局长)、刘广琪(市外经贸局副局长)、周俊安(市卫生局局长)、黄国强(市外事办主任)、聂振光(市工商局局长)、张士明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申庆三(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池雄标(市旅游局局长)、吴子俊(市城管办主任)、曹绍业(市口岸办主任)、张省轩(市侨办主任)、林洁(市台办主任)、李听(市住宅局局长)、吕锐锋(福田区委书记)、汤锦森(罗湖区委书记)、王毅(南山区委书记)、王京生(盐田区委书记)、黄志光(宝安区委书记)、余晖鸿(龙岗区委书记)
市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办公室主任由周俊安同志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