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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第19期(总第33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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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43000-10-2003-002644

分 类: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深圳市劳动局

发布日期:2003-04-18 00:00

名 称:深圳市劳动局关于公布深圳市2003年度最低工资的通知

文 号: 深劳〔2003〕48号

主 题 词:

深圳市劳动局关于公布深圳市2003年度最低工资的通知

信息来源:深圳市劳动局 信息提供日期:2003-04-18 【字体:

深圳市劳动局关于公布深圳市2003年度最低工资的通知
(2003年4月18日)

深劳〔2003〕48号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最低工资条例》的规定,并报市政府批准,现将2003年度最低工资公布如下:
  一、特区内2003年度最低工资为3.59元/小时,折算成月工资为600元/月。
  二、特区外宝安、龙岗两区2003年度最低工资为2.78元/小时,折算成月工资为465元/月。
  2003年度最低工资的执行时间为2003年5月1日至200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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