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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第17期(总第33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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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43000-10-2003-002405

分 类: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深圳市发展计划局

发布日期:2003-03-31 00:00

名 称:深圳市发展计划局关于开展深圳市"十五"计划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文 号: 深计〔2003〕242号

主 题 词:

深圳市发展计划局关于开展深圳市"十五"计划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深圳市发展计划局 信息提供日期:2003-03-31 【字体:

 
深圳市发展计划局
关于开展深圳市"十五"计划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2003年3月31日)

深计〔2003〕242号

  《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以下简称《"十五"计划纲要》)是经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全市总体规划,是"十五"期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部署和行动纲领。《"十五"计划纲要》和其他"十五"计划(统称"十五"计划)的实施,关系到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的实现,关系到本届政府确定的战略目标、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开展"十五"计划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计办规划〔2003〕188号)的要求,按照深圳市"十五"规划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我市定于3-5月开展"十五"计划中期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的范围和分工
  "十五"计划中期评估是政府规划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对规划正式实施以来规划确定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的综合评价和总结,是对规划期内经济社会发展进程的总体判断和对政府履行职责的检查督促。通过规划评估,了解和掌握规划目标的执行和完成情况、主要指标的完成情况以及规划对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城市建设的影响等实施效果,查找规划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按照国家计委的要求,结合深圳实际情况,我市"十五"计划中期评估的范围主要是:《"十五"计划纲要》和市政府确定的13项重点专项规划。按照谁主编、谁评估的原则,《"十五"计划纲要》由市发展计划局牵头评估,13项重点专项规划分别由规划编制单位牵头评估(详见附件1)。各区《"十五"计划纲要》和13项重点专项规划之外的其他"十五"计划,评估与否由各有关单位自行确定。
  二、评估的主要内容
  按照突出重点、明确职责的原则,"十五"计划中期评估重点评估2001年以来(以2000年为基年)《"十五"计划纲要》和13项重点专项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的进展情况和政策措施的实施情况。在评估过程中,各项规划的评估要围绕《"十五"计划纲要》来开展,重点评估《"十五"计划纲要》的如下内容(具体评估分工详见附件2):
  (一)总体发展目标。围绕《"十五"计划纲要》确定的"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总目标,根据4大类42个指标体系,评估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总目标和"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城市功能日臻完善"、"生态环境更加优良"、"文化教育迅速发展"、"社会文明全面进步"、"人民生活比较富裕"等6个方面的主要发展目标的基本进程。
  (二)经济结构调整。围绕"十五"计划纲要提出的"以经济结构的优化升级为主线"的任务,重点评估产业结构、经济形态结构、区域经济结构等方面经济结构的调整情况。
  (三)完善城市功能。重点评估对内对外基础设施、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可持续发展战略)、城市信息化、城市管理与安全等方面内容。
  (四)发展开放型经济。重点评估内外贸易、引进外资和国内投资、珠三角合作、深港合作、履行WTO规则和我国承诺、"走出去"战略等政策措施的实施情况。
  (五)科教兴市战略。重点评估各级各类教育发展、人才引进和培养、科技创新体系等政策措施的实施情况。
  (六)公共服务和人民生活。重点评估卫生事业、文化事业、体育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人民收入和消费水平、社会治安等方面内容。
  (七)体制改革和文明建设。重点评估精神文明、民主法制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收分配制度改革、财税制度改革、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国有企业改革、行政体制改革、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等有关内容。
  三、评估的步骤和方式
  围绕《"十五"计划纲要》的上述内容,各项规划的中期评估可根据本规划的体例、形式和内容等各方面特点,采取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积极探索采用计量经济模型、加权计分评价等评估方式,最终形成规划《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大纲》详见附件3)。评估过程可参照如下步骤:
  (一)开展基础工作,列出规划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列出规划确定的评价指标,尽可能将各项指标划分为总体评价类指标(一般为非政府主导的综合性指标)和履行职责类指标(一般为考核政府行政职责的专项指标);列出规划预定实施的重大项目和主要行政事项。
  (二)按照上述内容,根据当前的实际进展,逐项对比分析。其中,各项指标的统计均以年底数为准,各个事项和项目的进展情况截止评估报告完成时间。
  (三)综合有关内容撰写评估报告,并将上述分析图表附后。
  四、评估工作的进度和要求
  按照国家、省的布置,我市"十五"计划中期评估从现在起到今年5月底前完成。具体安排是:
  (一)4月10日前,13项重点专项规划牵头评估单位完成中期评估方案、评估大纲的制定,并连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报送市发展计划局(市"十五"规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同)。
  (二)4月11日至4月20日前,召开各区、各相关部门、专项规划牵头单位会议,布置中期评估工作及要求;13项重点专项规划牵头评估单位完成本通知第三方面第1、2项所列工作。
  (三)4月21日至5月15日前,各有关单位完成附件2所列《"十五"计划纲要》有关内容的评估报告和各自牵头的重点专项规划的评估报告,并将评估报告书面材料(一式三份)报送市发展计划局;涉及重点专项规划的,同时报送重点专项规划牵头评估单位。
  (四)5月16日至5月31日前,市发展计划局完成《"十五"计划纲要》中期评估报告,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连同重点专项规划中期评估报告报市政府。
  "十五"计划中期评估是一项系统性的研究分析工作,请各有关部门、各区按照分工要求,密切协调配合,共同完成国家、省和市"十五"规划工作领导小组布置的评估任务。同时,由于此次评估带有探索性质,评估内容要注意突出重点,评估范围暂不宜过宽;要结合"十五"计划中期执行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保证"十五"各专项规划顺利实施的意见和建议。评估报告以列举重要事项为主,力求简明扼要,避免写成工作总结或调研材料。评估工作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请及时与我局发展规划处联系。
  联系人:李文江、谷更军;
  联系电话:82104423,82099824;传真:82099294。

附件:1."十五"计划13项重点专项规划和牵头评估单位;
  2.《"十五"计划纲要》中期评估的主要内容和分工;
  3."十五"计划中期评估报告大纲。


附件1

"十五"计划13项重点专项规划和牵头评估单位 

重点专项规划

牵头评估单位

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十五”计划

市信息化办公室

市发展计划局

深圳市现代物流业发展“十五”计划

市交通局

深圳市工业发展“十五”计划

市经济贸易局

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十五”计划

市科学技术局

深圳市现代服务业发展“十五”计划

市发展计划局

深圳市现代金融业发展“十五”计划

市政府办公厅

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

深圳市城市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十五”计划

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

深圳市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十五”计划

市环境保护局

深圳市人力资源开发“十五”计划

市发展计划局

深圳市社会事业及产业化发展“十五”计划

市发展计划局

深圳市教育发展十年规划

市教育局

深圳市经济国际化“十五”计划

市发展计划局

深圳市重大建设项目“十五”计划

市发展计划局

市重大建设项目办公室


附件2

《"十五"计划纲要》中期评估的主要内容和分工

目标和任务

(涉及重点专项规划)

评估主要内容

评估单位

总目标

13项重点

专项规划)

《“十五”计划纲要》综合评估;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目标;6项主要发展目标

市发展计划局

培育支柱产业

(《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十五”计划》、《深圳市工业发展“十五”计划》、《深圳市现代物流业发展“十五”计划》、《深圳市现代金融业发展“十五”计划》、《深圳市现代服务业发展“十五”计划》)

1.高新技术产业:①计算机、网络与通讯、集成电路、光电子、生物技术工程、新材料、新能源、机电一体化;②软件业;③数字家电业;④环保产业;⑤海洋产业、现代农业

①市科技局;
②市信息办;

③市经贸局;

④市环保局;

⑤市农林渔业局

2.现代物流业:加快建设集装箱主枢纽港和航空货运中心;加快物流中心和配套货运通道建设;现代物流圈建设物流信息平台。

市交通局

3.发展现代金融业,推进金融体制和业务创新,建立金融安全监管体系:①银行业;②证券业;③保险业

①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
②证管办;

③保监办

4.发展新兴服务业:①旅游业;②展览业;③社区服务业;④中介服务业

①市旅游局;
②市经贸局;

③市民政局;

④市民政局、工商局等

完善区域中心
城市功能

(《深圳市城市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十五”计划》)

1.基本建成福田中心区;发展西部产业走廊,培育东部产业走廊,形成中部产业走廊;卫星城规划建设;旧城旧村改造

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

2.提升罗湖金融商贸中心区服务功能

罗湖区政府

3.高新技术产业带规划建设

市高新办(市产业带办)

4.现代物流产业圈规划建设;以港口、机场、口岸为枢纽,完善跨区域综合交通网络;以提高路网整体效率和道路通行能力为重点,整合市域交通网络

市交通局

5.以电力、燃气等清洁能源工程为重点,完善跨区域能源调配网络:①电力;②燃气

①市经贸局;
②市建设局

6.以水源网络系统和城市供水系统为重点,完善跨区域供配水网络

市水务局

7.健全现代化城市管理

市城管办

8.6个行政区功能定位

各区政府

发展开放型经济

(《深圳市经济国际化“十五”计划》)

1.①制订、清理和修订地方法规,完善适应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配套政策法规体系;②产品、质量标准体系

①市法制局、外经贸局;

②市质监局

2.建立适应经济全球化的应对协调机制

市外经贸局

3.拓展国内外市场:①商贸业和连锁经营;②对境外投资和贸易(实施“走出去”战略);引进外资和研发中心、采购中心等

①市经贸局;
②市外经贸局

4.区域经济合作:①对内地投资和贸易、对口帮扶;②珠三角合作、深港合作

①市经贸局(市扶持办);②各有关单位

推进城市信息化

(《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十五”计划》)

1.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电信网、有线电视网、计算机网三网建设

市信息办

2.完善公共信息服务体系:①政务信息化、社会公共领域信息化、数字化社区、公共信息库;②电视广播数字化

①市信息办;
②市发展计划局

3.拓展信息增值服务:发展电子商务应用;推进企业信息化;信息服务业

市信息办

4.加强信息安全

市公安局

实施科教

兴市战略

(《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十五”计划》、《深圳市教育发展十年规划》)

1.完善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研发机制;培育形成科技成果转化和扩散机制;完善多元、开放的科技投入机制;培育风险投资市场

市科技局

2.实施人才战略,构筑人才高地:①实行开放式人才引进政策;完善激励机制;建立人力资源柔性流动机制;②户籍制度改革

①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劳动局;

②市公安局

3.建设教育强市:加大政府教育投入;实施教育创新工程;实施高等教育提高工程;实现基础教育优质化;实现继续教育社会化

市教育局

社会公共服务
和人民生活

(《深圳市社会事业及产业化发展“十五”计划》)

1.市民收入和消费水平、结构;富裕小康生活评价

市统计局

2.社会事业发展:①医疗卫生事业;②文化事业;③体育事业等

①市卫生局;
②市文化局;
③市体育局

3.推进社会事业社会化和产业化:①体育产业;②非义务教育和社会办学;③社会投资办医;④文化产业

①市体育局;

②市教育局;

③市卫生局;

④市文化局

4.努力实现充分就业,完善就业保障制度

市劳动局

5.健全社会保障制度

市社保局、劳动局、民政局

实施可持续
发展战略

(《深圳市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十五”计划》、《深圳市人力资源开发“十五”计划》)

1.完善人口增长调控管理机制,控制人口规模过度膨胀,促进人口结构进一步优化完善,建立以质量为本的人口管理模式

市发展计划局

2.战略资源和物资的储备与供应:①土地资源;②水资源,节水技术应用和推广;③电力、成品油,节能技术应用和推广;④燃气;⑤粮食;⑥药品

①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
②市水务局;
③市经贸局;
④市建设局;
⑤市发展计划局;
⑥市卫生局

3.①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②水环境整治

①市环保局;
②市水务局

4.提高城市绿化美化净化水平

市城管办

构筑现代都市文明,加强民主法制建设

1.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

2.推进民主法制建设,推行依法治市

市依法治市办

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市公安局

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整顿市场经济秩序

1.①国有企业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财税制度改革、行政管理体制和政府机构改革等;②投融资体制改革

①市体改办、国资办;②市发展计划局

2.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健全统一规范的市场体系,健全市场信用体系

市经贸局、工商局、质监局等有关单位

3.发展非国有经济:民营企业(①民科企业;②个体企业)、③外商投资企业;④中小企业

①市科技局;
②市工商局;
③市外经贸局;
④市经贸局

说明:
  1.请各有关单位按表中所列分工,评估2001年以来(以2000年为基年)的进展和实施情况,并将上述内容的评估报告于5月15日前报市发展计划局,同时抄报相应的重点专项规划牵头评估单位。
  2.表中所列内容为此次"十五"计划中期评估的主要内容,请各重点专项规划牵头评估单位以上述内容为重点,结合编制的重点专项规划,开展本规划的中期评估。

附件3
  "十五"计划中期评估报告大纲
  深圳市×××"十五"计划中期评估报告
  (评估单位)
  ( 日 期 )
  导言或内容摘要
  一、总体目标和发展进程综合评估
  (一)规划确定的总体目标
  (二)总体目标的进展情况
  (三)主要指标完成情况(2000年、2001年和2002年)
  (四)总体目标进展综合评价
  二、主要任务及实施情况
  (一)(任务1)
  (二)(任务2)
  ……
  三、重大建设项目实施情况
  (一)(重大建设项目1)
  (二)(重大建设项目2)
  ……
  四、主要行政事项和政策措施的实施情况
  (一)(行政事项或政策措施1)
  (二)(行政事项或政策措施2)
  ……
  五、规划实施中的重大调整
  列明规划实施以来,原规划内容并未包含的、已经正式批准实施的重大发展目标调整、重大任务调整和重大政策措施调整的内容、原因以及执行效果、进展情况(正在制定、但尚未正式批准实施的列入意见和建议)。
  (一)(重大调整1)
  (二)(重大调整2)
  ……
  六、下一步规划实施的意见和建议
  根据实际情况,列明需对本规划的规划内容、规划实施措施、规划编制方法等方面进行调整和完善的意见和建议,做出本规划继续实施、修改实施或废止的结论性意见。
  (一)(意见建议1)
  (二)(意见建议2)
  ……
  附件: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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