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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第1期(总第31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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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43000-10-2002-002763

分 类:市委市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2002-12-13 00:00

名 称: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3年部分节假日休息安排的通知

文 号: 深府办〔2002〕115号

主 题 词: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3年部分节假日休息安排的通知

信息来源: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信息提供日期:2002-12-13 【字体: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2003年部分节假日休息安排的通知

(2002年12月13日)

深府办〔2002〕115号

  为便于各单位、各部门及早安排节假日旅游、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等有关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3年部分节假日休息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2〕27号)要求,现将2003年元旦、春节、“五一”、“十一”放假调休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放假休息。
  二、春节:2月1日—7日(即农历大年初一至初七)放假休息,共7天。其中,1日、2日、3日为法定假日,将2月1日(星期六)、2日(星期日)的公休日分别调至2月4日(星期二)、5日(星期三)休息,2月8日(星期六)、9日(星期日)的公休日分别调至2月6日(星期四)、7日(星期五)休息,2月8日、9日上班。
  三、“五一”:5月1日—7日放假休息,共7天。其中,1日、2日、3日为法定假日,将4月26日(星期六)、27日(星期日)的公休日分别调至5月6日(星期二)、5月7日(星期三)休息,5月3日(星期六)的公休调至5月5日(星期一)休息,5月4日(星期日)照常公休,4月26日、27日上班。
  四、“十一”:10月1日—7日放假休息,共7天。其中,1日、2日、3日为法定假日,将9月27日(星期六)、28日(星期日)的公休日分别调至10月6日(星期一)、10月7日(星期二)休息,10月4日(星期六)、5日(星期日)照常公休,9月27日、28日上班。
  放假期间,各单位、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假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机组织公款旅游活动,切实搞好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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