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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43000-10-2002-003750
分 类:市住宅局文件
发布机构:深圳市住宅局
发布日期:2002-03-28 00:00
名 称:深圳市住宅局关于废止《关于禁止使用劣质冷镀管做住宅饮用水管的通知》等8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文 号: 深住〔2002〕37号
主 题 词:
深圳市住宅局
关于废止《关于禁止使用劣质冷镀管
做住宅饮用水管的通知》等8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2002年3月28日)
深住〔2002〕37号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修订和重新发布市政府及各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深府办〔2001〕98号)的要求,我局对我局及市物业管理委员会和原市房管局2001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决定废止《关于禁止使用劣质冷镀管做住宅饮用水管的通知》等8件规范性文件。
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1.关于禁止使用劣质冷镀管做住宅饮用水管的通知(深房〔1989〕74号)
2.关于住宅楼阳台安装防盗网有关问题的规定(深房〔1990〕52号)
3.关于印发《深圳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周转房管理办法的通知(深住发〔1992〕18号)
4.关于加强对住宅楼面水箱的维护管理和清洗消毒的通知(深住发〔1992〕24号)
5.关于福利房退房扣租的租金标准问题的通知(深住〔1996〕26号)
6.关于加强我局维修管理工作的通知(深住〔1996〕44号)
7.关于已调整、分配福利房者延期退出原住房问题处理办法的通知(深住〔1996〕49号)
8.关于我局住宅区公建配套设施收取租金的通知(深住〔1997〕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