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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43000-10-2002-004146
分 类: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深圳市人事局
发布日期:2002-12-16 00:00
名 称:深圳市人事局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
文 号: 深人发〔2002〕92号
主 题 词:
深圳市人事局
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
(2002年12月16日)
深人发〔2002〕92号
根据国家人事部《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人发〔2001〕124号)及省人事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从2003年1月1日起,取得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将作为评聘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含实行以考代评专业技术系列和执(职)业资格)的必备条件之一。
二、我市的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按照统一组织,区别对待,逐步提高的原则进行。
(一)2003年-2004年,专业技术人员评(考,下同)聘初级专业技术职务,须参加2个模块的考试,评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须参加3个模块的考试,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须参加4个模块的考试;
(二)从2005年起,专业技术人员评聘初级专业技术职务,须参加3个模块的考试,评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须参加4个模块的考试,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须参加5个模块的考试。
三、小学(幼儿园)教师、艺术(不含广播电影电视艺术)、体育、工艺美术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参加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但在2004年底前暂不作为评(考)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必要条件。
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不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一)计算机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人员;
(二)在计算机室(中心)直接从事计算机工作3年以上者;
(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和获得博士学位,初次认定或聘任专业技术职务者;
(四)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或水平考试获得程序员以上证书者;
(五)2003年1月1日后已年满45周岁以上者。
五、考试统一采用国家人事部考试中心指定的教材,教材的发放工作由市考试指导中心负责。上述教材共分13个模块课程,报考人员应按照本通知要求的模块数量,任意选择报考模块。考试按单个模块采用人机对话方式分别进行,可选择不同时间参加。考试模块类别如下:
(一)中文Windows98操作系统;
(二)Word97中文字处理;
(三)Excel97中文电子表格;
(四)PowerPoint97中文演示文稿;
(五)计算机网络应用基础;
(六)Visual Foxpro5.0数据库管理系统;
(七)CAD制图软件;
(八)PhotoShop6.0图像处理;
(九)WPS Office 办公组合中文字处理;
(十)Access2000数据库管理系统;
(十一)Project2000项目管理;
(十二)FrontPage2000网页制作;
(十三)用友财务软件。
六、从2003年1月16日起,市考试指导中心开始受理报名(节假日除外),分批组织考试。
七、考试合格者,颁发国家人事部统一印制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考试合格证书有效期4年。
八、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是提高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单位要积极支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计算机应用能力的培训和考试,精心组织,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