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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办〔2002〕42号
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做好2003年元旦、春节期间拥军优属活动的通知
(2002年12月11日)
深办〔2002〕42号
2003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根据上级通知精神,在元旦、春节期间,我市要结合实际,扎扎实实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我市军政军民团结的大好局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泛深入开展拥军优属宣传活动,营造军政军民团结的良好氛围
节日期间,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广泛进行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国防教育和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市民群众国防观念,增强开放不忘国防、致富更重拥军的意识。宣传、新闻单位要开辟双拥国防教育专栏,大力宣传人民军队的丰功伟绩和在新的形势下做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为发展地方生产力和提高部队战斗力发挥的巨大作用;宣传加强军政军民团结对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进一步增强全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的重大意义。双拥工作要与时俱进,大力宣传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积极支持部队建设和驻深部队官兵拥政爱民,全市军民共创双拥模范城的先进事迹,在全社会营造军爱民、民拥军,军民团结一家亲的良好氛围。
二、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走访慰问活动
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好节日期间的走访慰问活动。各级党政干部要深入了解驻深执勤部队和优抚对象生活情况,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各有关单位要从实际出发,就地就近开展走访慰问活动,或组织召开各种形式的军政军民座谈会、联欢会,召开烈属军属、伤残军人、在乡老复员军人等优抚对象代表座谈会,共聚一堂,欢度新春佳节。同时要教育广大优抚对象发扬光荣革命传统,为我市现代化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三、全面检查各项优抚政策的落实情况
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单位要结合节日期间的走访慰问活动,全面检查各项优抚政策的落实情况,特别是要检查烈属、伤残军人、在乡老复员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优待金兑现和登记制度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帮助解决。要进一步巩固解决"三难"的成果,积极扶持重点优抚对象发展生产,增加收入,不断改善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条件,进一步提高优抚对象生活质量水平。节日期间,各级党政机关要发动社会各界开展向优抚对象献爱心、送温暖活动。
四、发扬拥政爱民的光荣传统,为市民做实事好事
驻深部队要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军队各项建设的首位,永葆人民军队的性质、本色和作风。各部队在完成战备训练、执勤的基础上,要积极支持和参与地方经济建设。要在基层官兵中广泛开展遵纪守法、拥政爱民的活动,积极参加驻地社会公益事业,为驻地群体多做实事好事,广泛深入开展基层双拥共建活动,开展为民、利民、便民、文明礼貌执勤活动,进一步密切军政军民关系,为建设文明、卫生城市作出新的贡献,在增创第三次全国双拥模范城活动中再立新功。
节日期间的双拥活动要俭朴节约,讲究实效,做到既热烈又扎实,真正把拥军优属工作落到实处。各单位开展活动情况于2003年2月20日前报市双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