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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第64期(总第31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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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香港南华早报在深设立记者站及外国驻深记者采访审批程序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外事办公室 信息提供日期:1998-11-16 【字体:

深外函〔1998〕5号

深圳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关于香港南华早报在深设立记者站及
外国驻深记者采访审批程序的通知
(1998年11日16日)
深外函〔1998〕5号
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办公厅,各区,市属各单位:
   继英国路透社在我市设立分社后,经国港办批准,香港《南华早报》今年初又在深设记者站(有关部门已批准,省外办稍后将正式下文,但已确认该报常驻记者可从事采访活动)。至此,已有两个境外媒体在我市设立常驻新闻机构或派驻记者。注1
   根据外交部和省政府有关规定,外国驻深记者可自行向我市的市属单位、区府办提出采访申请,由市属单位或区府办审批,同时通报市外事办。如涉及敏感问题或要求采访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协领导人,须经市外事办审核,报有关领导同意后答复并作统一安排。
   如遇到有关外国记者采访的任何问题,请与我办礼宾处联系,电话:82104699,82099047注2
  附:
   1.《南华早报》深圳记者站现有常驻记者一人,名李方悦(CLARA LI),女性,加拿大籍华人,能讲流利汉语。注3
   2.原路透社深圳分社常驻记者已返回,暂无常驻记者。如其以后拟再派记者常驻深圳,须经过有关报批手续后方可履行常驻记者职责。注4
  注1 此段原文为:经外交部批准,英国路透社已于今年七月在我市设立了分社。这是我市第一家外国常驻新闻机构。深圳继北京、上海、广州之后,成为我国内地第四个设有外国常驻新闻机构的城市。
   注2 原电话为:2244344,2244347
   注3 此句为新增。
   注4 此句原文为:路透社深圳分社现有常驻记者一人,名迈克尔*克雷默(MICHAEL KRAMER),男性,美国籍,能讲流利汉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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