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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第63期(总第3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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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第63期(总第312期)
关于印发全市注册安全主任培训收费标准的通知
信息来源:深圳市经济贸易局
信息提供日期:1996-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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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劳〔1996〕58号
关于印发全市注册安全主任培训收费标准的通知
(1996年5月10日)
深劳〔1996〕58号
各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蛇口劳动人事服务中心,南油、华侨城劳动人事处:
经市工商物价部门核准,我市注册安全主任培训收费标准为:3元/人学时,实习费用按实际所需费用结算。
有关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收费标准仍按市劳动局、物价局《关于加强全市职业技能培训收费管理的通知》(深劳培〔1995〕187号)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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