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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第55期(总第30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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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43000-10-2002-003866

分 类: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文件

发布机构:深圳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发布日期:2002-10-15 00:00

名 称:深圳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关于废止《深圳市资产评估机构改制的若干规定》等3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文 号: 深国资办〔2002〕92号

主 题 词:

深圳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关于废止《深圳市资产评估机构改制的若干规定》等3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信息来源:深圳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信息提供日期:2002-10-15 【字体:
深圳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关于废止《深圳市资产评估机构改制
的若干规定》等3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2002年10月15日)
深国资办〔2002〕92号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修订和重新发布市政府及各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深府办〔2001〕98号)的要求,我办对2000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作了全面的清理。现决定废止《深圳市资产评估机构改制的若干规定》等3件规范性文件。
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1.深圳市资产评估机构改制的若干规定(深国资办〔1998〕91号)
2.关于深圳市资产评估立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深国资办〔1998〕185号)
3.关于修订《关于资产评估机构改制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深国资办〔1999〕52号)
深圳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规范性文件总校核人:林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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