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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第49期(总第29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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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43000-10-2000-004102

分 类:市劳动局文件

发布机构:深圳市劳动局文件

发布日期:2000-03-17 00:00

名 称:深圳市劳动局深圳市发展计划局深圳市民政局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深圳市人事局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文 号: 深劳〔2000〕30号

主 题 词:

深圳市劳动局深圳市发展计划局深圳市民政局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深圳市人事局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信息来源:深圳市劳动局文件 信息提供日期:2000-03-17 【字体:
深圳市劳动局 深圳市发展计划局 深圳市民政局
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深圳市人事局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进一步做好
我市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2000年3月17日)
深劳〔2000〕30号
去年9月,国务院转发了劳动保障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为了全面加强残疾人就业工作,现制定本市的具体实施意见。
 一、今后一段时间我市残疾人就业工作的目标任务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市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的目标任务是:制定、完善残疾人就业的法规和扶持政策,广泛开展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全面实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稳定、发展集中就业,大力扶持个体就业和自愿组织起来就业,使残疾人劳动就业逐步普及、稳定、合理。
 ──到2000年,待业及失业登记的残疾人普遍得到职业培训,有就业愿望和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率达到80%;
 ──到2005年,残疾人就业的法规和政策比较完善,有就业愿望和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率达到85%以上。
 二、采取特殊扶持政策,大力推进残疾人就业工作
 (一)依法全面推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 在深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城乡经济组织,都要按照市政府颁布的《深圳市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暂行规定》(深府〔1998〕57号)所规定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暂时未达到比例的,应交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 各级劳动部门及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加强残疾人劳动就业的规范化管理工作。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就业的,必须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有关用工手续,并安排适宜的工作岗位。属首次按比例安排就业的残疾人,用工单位原则上应与其签订不少于一年的劳动合同。提前解除残疾职工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应按有关规定执行,并报所在区残疾人联合会备案,要将残疾人就业纳入行政执法、劳动监察和年审范围。
 鼓励各单位积极安排残疾人就业。对较重度的残疾人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单位,将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给予经费补贴;对于安排残疾人就业超过比例或成绩突出的,要给予精神、物质奖励;对于拒不执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的,有关部门要予以通报批评,责令改正。
 (二)继续扶持和发展集中就业
 进一步制定和完善我市扶持和保护福利企业的政策、措施,工商、税务部门要全面落实国家对福利企业的注册登记、税收优惠政策,计划、经济行政管理部门应根据福利企业的实际,给予有关产品的专营权,以保护其发展。
 各级民政部门要积极办好现有的福利企业。对于目前面临困境的福利企业要采取有力措施,帮助他们解决困难。要按照国家对国有企业改革的决定,加快福利企业的改革,改组和改造,强化企业管理,增强企业活力。要做好福利企业的检查认证和年审工作,按规定做好每年的年审工作,清理假冒福利企业。各福利企业要坚持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宗旨和方向,维护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不断改善他们的工作环境和福利状况。
 鼓励和支持社会各单位兴办多种形式残疾人福利企业。对于新创办的福利企业,民政、工商部门应及时办理认定和注册登记手续,税务部门尽快落实减免税优惠政策。
各级残联要重点抓好庇护工场的建设。今后五年要有计划的创造条件,兴建5-8个为安排重度残疾人就业的庇护工场(工疗站),以满足他们的就业愿望。各级政府每年要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拿出一部分资金用于庇护工场的经费补助。
 (三)积极扶持残疾人个体就业和自愿组织起来就业
 对自愿组织起来就业或个体从业的残疾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优先办理登记发照手续;税务部门要按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减免税收。其开展经营所需的场地、摊位、租金等,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予以优惠和扶助。支持残疾人从事社区服务工作,街道、居委会要鼓励和帮助残疾人在辖区内从事社区服务,协调社区服务机构吸收他们就业。邮电部门要拿出一部分电信、报刊亭,给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经营。对于从事社区服务的残疾人,税务部门要按规定减免税收。
 (四)扶持盲人按摩业的发展,规范盲人保健按摩行业的管理,积极帮助盲人就业
 盲人就业是各类残疾人就业的难点之一。盲人触觉灵敏、精力集中,十分适宜从事按摩工作特别是从事保健按摩工作。要认真贯彻执行广东省劳动厅、省工商局、省残联制定的《广东省盲人保健按摩行业管理细则》(粤残发〔1998〕83号)和深圳市残联制定的《深圳市残疾盲人保健按摩行业管理办法》(深残发〔2000〕06号)的各项规定,拓展适合盲人特点的就业领域,切实做好盲人按摩人员的培养、培训和就业安置工作。
 (五)扶持农村残疾人参加生产劳动
 各镇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农村残疾人参加种植业、养殖业和家庭手工业等多种形式的生产劳动,乡镇企业和村办企业也应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农村残疾人职业培训由镇政府指定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可结合本地各种形式的实用技术培训和科技扶贫活动,随班培训或单独设班培训。镇残联和残疾人就业服务站要做好协调服务。
 (六)切实做好下岗残疾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
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办发〔1998〕10号)的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单位要对残疾职工制定专门政策和措施,避免残疾职工下岗。除停产、实施兼并和宣布破产的企业外,其他企业一般不安排残疾职工下岗。对已下岗的残疾职工,企业要切实保障其基本生活,并按规定缴纳各种保险,积极组织残疾职工参加再就业培训,优先推荐和安排就业。对拒不执行有关规定的,各级残联要向有关部门反映并及时解决。
 三、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工作,为残疾人就业提供全面、有效的服务
 (一)加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建设的力度,充分发挥其服务功能
 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重视和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的建设,为其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员、场地、资金等条件。未建立残疾人就业服务所和工作人员不到位的区,必须在2000年3月以前批准成立,配备人员并开展工作。2000年6月底前,全部的街道、镇都要配备一名专职的残疾人就业工作人员,聘用人员的经费在当地已收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列支。
 各级劳动部门要加强对同级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的指导,培训其工作人员,帮助建立一支较高业务水准的残疾人职业指导员队伍;帮助其建立、健全规范化的求职登记、职业介绍、职业培训、技能鉴定、劳动事务代理及就业指导的工作制度、程序,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同时,要利用全市劳动力市场服务体系,开展残疾人就业的各项服务。组织、协调各公共职业介绍、职业培训机构,积极开展残疾人的职业介绍和培训,并给予残疾人有关费用的减免照顾;指导和帮助求职残疾人,适应市场要求,转变就业观念。有条件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要设立为就业困难残疾人的职业介绍服务,为其制定具体辅导就业计划,优先提供就业服务。本市职业介绍信息网要与残疾人就业服务信息网络联网,及时向残疾人及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提供职业需求信息,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 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增强服务意识,认真做好残疾人求职登记、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就业指导等各项服务;加强沟通协调,积极主动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健全各种服务手段,运用信息网络等技术,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加强内部管理,完善职能,进一步提高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充分发挥在残疾人就业服务中的重要作用。
 (二)大力开展职业培训,提高残疾人职业技能
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将残疾人职业培训工作纳入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大力发展,努力提高残疾人职业技能,开发其就业潜力。
 市教育行政部门要重视和积极发展残疾人的职业教育,在市元平特殊教育学校开设残疾人职业教育基地,主要承担教育年龄段和劳动预备期残疾人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为其就业打好牢固基础。创造条件,在2003年成立残疾人职业中专学校,提高残疾人职业教育层次。鼓励残疾青少年努力学习,成为社会有用人才。对考入普通高等、中专以上学校的残疾学生,给予津贴(中专1000元,大专1500元,本科2000元,研究生3000元),对其中生活困难的残疾学生,所在学校要酌情减免学杂费,并由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提供助学补助。
 建立以普通职业培训机构为主,残疾人职业培训机构为基础的残疾人职业培训网络。各有关部门及社会所办职业培训机构,将残疾人纳入培训计划,可随班就读,也可为残疾人单独开班;对生活困难的残疾人,应酌情减免培训费。办好市残疾人展能培训中心,进一步完善其特殊职业培训手段和条件,为难以接受普通培训的残疾人普遍提供职业培训。各区残联也要逐步创造条件,开办残疾人职业培训机构或培训班,就近开展残疾人职业培训工作。对首次登记求职和失业的残疾人,由市、区残联提供二次短期或一次中长期(半年以内)免费职业培训。
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要切实抓好本单位在岗与转岗残疾职工的职业培训,并为其在培训或进修期间的学习、生活提供保障。
 四、加强领导,通力合作,确保残疾人就业工作各项任务的完成
 残疾人劳动就业关系到全市广大残疾人的基本权利和切身利益,具有重大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意义。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认真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
 市、区政府要将残疾人劳动就业纳入政府的议事日程和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安排,统一组织,同步实施。各级计划、劳动部门,在编制"十五"计划中,应对残疾人就业提出指标任务和扶持措施,并认真督促、检查和落实;各有关部门和残联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抓好残疾人就业工作;市、区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及时掌握各项政策、措施的执行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各有关部门及新闻单位要加强残疾人就业的宣传工作,提高社会各单位做好残疾人就业的法律意识和自觉性;要加强残疾人就业的法制建设,尽快制定我市残疾人就业的法规和扶持政策,保障残疾人劳动权利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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