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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43000-10-1998-003963
分 类:市交通局文件
发布机构:市交通局
发布日期:1998-10-13 00:00
名 称:深圳市交通局关于印发《公开招考出租车驾驶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深运〔1998〕320号
主 题 词:
运输企业 | 每月25日前向培训中心申报拟聘用司机计划数(拟聘用司机计划数≤本公司车辆数的2倍减去现有持证上岗司机数,特殊情况情况需增加人数要说明理由)。 |
培训中心 | 每月30日前公告企业聘用司机计划和报考具体时间安排。 每月5日前(2-3个工作日)受理司机报考,进行报名审批、收费、发证、电脑打印等工作。 每月10日前(3-5个工作日)组织初选考试(理论、实操),并将于考试后第三个工作日(周六、日、节假日顺延),公布考试录取名单,输入储备库,核发“初选录取通知书”。 |
运输企业 和司机 | 每月15日前(2-3个工作日),企业根据培训中心提供的司机储备信息,司机凭“初选录取通知书”应聘,企业与司机实行双向选择,双方确定后,企业签署意见,要求拟聘用司机到培训参加岗位业务培训。 |
培训中心 | 20日前(1-2个工作日)受理岗位培训报名,凭司机“初选录取通知书”和企业意见统一由公司办证员办理报名。 27日前(5-6个工作日)受理岗位业务培训、考试(理论)如人数多则拟分A、B、C班,同时展开培训,训考时间另行安排。 30日前(1-2个工作日)进行办证发证工作,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管理中心。 公开招考工作正常后,岗位培训除每月第一周不受理报名外,其余每周都受理报名,具体运作方法仍按目前的方法不变。 |
管理中心 | 根据岗位“培训合格证”,受理办理司机“驾驶准许证”并将办理情况及时反馈培训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