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少司机报考出租车驾驶员准许证的中间环节,防止中间人在司机承包车辆或报考准证过程中收取好处费,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制度,增加训考工作的透明度,根据市交通局1998年7月24日局长办公会议的决定,特制定公开招考出租车驾驶员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交通系统行风建设,树立深圳市交通行业新形象,提高驾驶员素质,加强培训工作势在必行。因此,对出租车驾驶员的招考培训工作做出适当调整和改革,逐步使公开招考出租车驾驶员的工作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
二、实施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出租车驾驶员,必须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凡符合报考条件,愿意从事出租车驾驶的司机(有深圳户口者优先)都可按照有关的规定要求,直接到培训中心报名参加初选考试,择优录取进入培训中心和管理中心司机储备库,通过企业与驾驶员双向选择,择优录用的办法,实现司机人才合理流通配置的目的。
三、实施步骤
首先明确司机报考工作中各关连单位(个人)职责和任务,其次规范运作流程和内容。
(一)职责和任务
实行公开招考出租车驾驶员的工作涉及到训考单位培训中心和营运管理单位营运汽车管理中心,以及训考对象出租车司机和用人单位运输企业。其职责和任务区分如下:
1.培训中心:按规定时间受理运输企业申报拟聘用司机计划数,根据企业车辆核定计划数;按规定时间受理出租车司机的公开报考,组织培训和考试,并做好初选工作;根据本月聘用司机计划数按比例择优录取合格司机,颁发"初选录取通知书",并将其录入电脑储备库,供运输企业和司机双向选择,完成岗位业务培训工作。
2.管理中心:根据培训中心颁发的"培训合格证"办理"准许证",并及时给培训中心反馈信息。
3.司机:按规定的时间到培训中心报名,条件符合者,持"准考证"参加初选的理论和实操考试,被择优录取者进入司机储备库。尔后可凭"初选录取通知书"到有关企业应聘,运输企业和司机实行双向选择,双方确定后,拟聘用司机应报名参加岗位业务培训,合格者持"培训合格证"到管理中心办理"驾驶准许证"。
4.运输企业:按规定时间向培训中心申报拟聘用司机计划数。并从储备库中选择符合条件的司机,经面试后,确定应聘司机对象。
(二)运作流程及说明
公开招考出租车司机工作流程的循环周期为一个月。具体如下:
运输企业 | 每月25日前向培训中心申报拟聘用司机计划数(拟聘用司机计划数≤本公司车辆数的2倍减去现有持证上岗司机数,特殊情况情况需增加人数要说明理由)。 |
培训中心 | 每月30日前公告企业聘用司机计划和报考具体时间安排。 每月5日前(2-3个工作日)受理司机报考,进行报名审批、收费、发证、电脑打印等工作。 每月10日前(3-5个工作日)组织初选考试(理论、实操),并将于考试后第三个工作日(周六、日、节假日顺延),公布考试录取名单,输入储备库,核发“初选录取通知书”。 |
运输企业 和司机 | 每月15日前(2-3个工作日),企业根据培训中心提供的司机储备信息,司机凭“初选录取通知书”应聘,企业与司机实行双向选择,双方确定后,企业签署意见,要求拟聘用司机到培训参加岗位业务培训。 |
培训中心 | 20日前(1-2个工作日)受理岗位培训报名,凭司机“初选录取通知书”和企业意见统一由公司办证员办理报名。 27日前(5-6个工作日)受理岗位业务培训、考试(理论)如人数多则拟分A、B、C班,同时展开培训,训考时间另行安排。 30日前(1-2个工作日)进行办证发证工作,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管理中心。 公开招考工作正常后,岗位培训除每月第一周不受理报名外,其余每周都受理报名,具体运作方法仍按目前的方法不变。 |
管理中心 | 根据岗位“培训合格证”,受理办理司机“驾驶准许证”并将办理情况及时反馈培训中心。 |
注 此处原文为:司机报考收费分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初选考核费,第二部分岗位培训费,两部分合计总费不超过现行同类业务培训收费;费用主要用于场地租用、水电、人工、考务、车辆油料、资料等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