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43000-10-2002-003645
分 类:市委市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2002-07-02 00:00
名 称: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市委市政府信访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各区和市直各部门党政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文 号:
深办〔2002〕22号
主 题 词:
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批转市委市政府信访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各区
和市直各部门党政领导干部接待群众
来访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2002年7月2日)
深办〔2002〕22号
市委市政府信访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各区和市直各部门党政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日工作的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予批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进一步做好各区和市直各部门
党政领导干部接待群众
来访日工作的意见
市委、市政府:
为了贯彻落实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加强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健全领导干部联系群众的制度,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市各区和市直各部门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日(以下简称领导接访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
(一)充分认识做好领导接访日工作的意义。领导接访日是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的有效形式。做好这项工作,是实践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充分依靠群众,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进我市各项事业健康发展的具体行动;是深入了解群众疾苦,解决群众困难,做好群众思想疏导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是全面掌握社情民意,集中群众智慧,强化民主决策,从整体上、长远上维护群众根本利益的积极手段;也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学习和掌握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和方法,切实解决当前我市信访工作出现的集体访、越级访、重复访、异常访增多,信访总量持续上升的有效措施。
(二)做好接待群众来访工作是各级领导干部的重要职责。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决定》指出:"要拓宽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党政领导机关要坚持群众接待日制度,领导要亲自处理来信来访。"信访工作的原则是:"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各区和有一定信访量的市直部门都要把领导接访日作为信访工作责任制的重要内容来落实,领导班子每个成员都要参加领导接访日活动,主要领导要以身作则,作出表率。要总结经验,健全制度,规范运作,明确责任,讲求实效,不断提高这项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要一级抓一级,把领导接访工作落实到基层。各区和市直各部门不仅要做好自身工作,还要认真研究并扎扎实实抓好下属单位领导接访工作,畅通联系群众的渠道,使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在基层得到解决和处理。
二、改进方法,完善制度
(三)建立统一的领导接访日。从今年8月起,设定每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三上午为全市统一的各区和市直各部门领导接访日。各区和市直各部门要对原来已经公布的接访日作出调整,信访量较大的单位应结合自身实际,每月适当增加接访日次数。
(四)拓宽接待群众的渠道。要根据形势的发展和群众的需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定期和不定期接待来访群众。定期接访要确保领导按时参加,取信于民。不定期接访可根据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安排。当发生重大集体访时,责任单位领导应及时出面接待上访人代表,做好工作。可以采取候访、约访、下访、回访等方式接待群众,或在公共场所设点面向群众开展宣传咨询,或召开座谈会了解社情民意,或通过接听热线电话、进行网上对话等方式与群众联系、沟通。
(五)改进和完善领导接访日制度。各区和市直各部门要在7月底前对本单位开展领导接访日工作的情况进行一次总结,结合自身实际,健全、改进和完善工作制度。要对接访领导、接访时间、接访地点、接访方式、接访内容、处理方法、组织工作、督办反馈等事项作出规定,形成文件,予以公布。
三、抓好重点,讲求实效
(六)领导接访的重点是处理重大疑难信访问题。领导接访要抓住重点:一是倾听群众反映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意见、建议,掌握社情民意,汲取群众智慧;二是处理涉及面广、影响大、事关社会稳定的重大信访问题,如越级访、重复访、集体访反映的问题,群众联名、多次来信反映的问题以及上级机关要求下级领导出面处理的问题等;三是处理经基层单位协调仍未解决的,或反复来信来访反映的疑难信访问题。
(七)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做好领导接访日工作,关键在于及时处理和妥善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群众来访反映的问题,大多数是有道理或有一定道理的。接访领导要依法实事求是地处理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凡是情况清楚、应该解决的问题,应交责任单位及时解决,或采取措施,创造条件,限期解决;按政策、法规和规章规定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向来访人做好思想疏导教育工作;需要进一步了解情况的一般问题,交责任单位调查处理;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的疑难问题,应在摸清情况的基础上,组织有关单位专题协商处理;关系全局的重大问题,应开展调研,提出方案,提交领导班子研究处理;对已经或者应当通过诉讼、行政复议和仲裁处理的问题,应引导、告知来访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办理。
(八)认真做好来访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接访活动是各级领导干部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好时机。要把解决实际问题与思想疏导教育结合起来,根据不同的来访对象、不同的具体问题和不同的思想认识,有针对性地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思想理论、理想信念、纪律道德、形势任务、民主法制教育,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要深怀爱民之心,带着感情去做群众工作,以法教人,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使群众感到入情入理、入耳入心,切实体验到党和政府的温暖。要努力做到:接待来访讲法、讲理、讲情,处理问题依法、依理、依情,办理结果合法、合理、合情。
四、认真组织,及时办理
(九)努力做好领导接访日的组织工作。各区和市直各部门要周密安排,确保接访日工作的顺利进行。除了突发情况临时安排的外,每次接访活动应拟出方案,对有预约接访对象和事项的应初步了解情况,做好组织准备工作。要搞好现场组织协调,维护好接访秩序。要做好领导接访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收集整理有关资料并建立领导接访工作档案。要加强接待场所建设,增加便民利民措施,为群众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
(十)及时办理接访事项。接访后需要办理的事项,可以由接访领导批示交办,或以领导接访活动纪要形式,明确承办单位、办理要求和时限。接访领导要检查过问接访事项的办理情况和办理进度,协调解决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
五、定期公告,加强检查
(十一)定期向社会公告。为便于群众来访,接受群众监督,各区和市直各部门要在每年1月15日前排出全年的领导接访日安排表,并报市信访办汇总。每年1月和7月,由市信访办通过新闻媒体、政府在线网站,将各区和市直各部门领导接访日时间、地点统一向社会公告两次。各区和市直各部门也要将领导接访日活动的有关事项通过新闻媒体、电子网站予以公告,并在办公、接访场所公布。
(十二)加强对领导接访日工作的检查指导。市信访办要加强对各区和市直各部门接访日工作的检查指导,组织学习,开展抽查,交流情况,研究问题,改进方法,完善制度,总结并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提高这项工作的水平和质量。领导接访日工作要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作风、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的一项内容,并纳入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范围。各区和市直各部门每半年要对本单位领导接访日工作作出小结,送交市信访办。市信访办要组织检查,并综合汇总各单位情况,每半年对这项工作进行一次通报。
(十三)市属各资产经营公司、有一定信访量的驻深局以上单位、市有关"窗口"服务行业应结合实际,参照执行上述意见。
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区、各部门执行。
市委市政府信访办公室
二○○二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