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深圳市2002年
改革计划》的通知
(2002年6月5日)
深办发〔2002〕6号
《深圳市2002年改革计划》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深圳市2002年改革计划
2002年我市改革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高起点、大思路、大动作的要求,加大改革力度,坚持整体推进,实施重点突破,大力推进国民经济的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信息化。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推进行政体制创新,建立公共服务型的政府管理体制;紧紧抓住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和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这两个关键问题,加快国有企业改革步伐;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的发展;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国民经济的市场化进程;大力培育社会中介组织,建立社会信用体系;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同时,继续深化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药品流通、财政金融等各个领域的改革。通过改革,推动深圳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一、积极开展行政体制创新和事业单位改革
积极开展行政体制创新。抓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在中编办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从行政组织结构和运行机制改革入手,建立体现现代行政管理要求、具有中国特色和适应深圳发展需要的新型行政管理体制和决策、执行与监督相对分离的公共管理模式,在政府职能转变、机构设置、运作方式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上半年制定改革总体方案,下半年实施。
全面落实《关于贯彻实施九个法定化的工作意见》(深府〔2001〕150号),按照工作目标和任务分工,分别制定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分步组织实施。
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前两次改革的基础上,按照深圳市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要求,对照世界贸易组织的有关规则,进一步深化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审批方式改革,探索建立相对集中的审批制度,规范审批行为,加强审批监督,强化后续管理,提高行政效率。
以上工作由市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公共行政体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落实。
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力度,进一步完善干部任前公示、任职试用期、交流回避、选拔测评、行政能力提高培训等改革措施,建立竞争择优的干部选拔机制。继续加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考核选拔、薪酬福利、监督约束等方面的改革。积极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推行职员制,完善高层管理人员聘任制。加快干部人事制度的立法步伐。制定和实施人才战略,努力提高深圳人才的国际竞争力。
此项工作由市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落实。
规范公务员岗位津贴制度。统一制定党政机关补贴标准,由财政全额支付,取消各部门、各单位的"小金库"和自行发放的各种补贴、补助,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建立统一、规范、透明、合理的公务员岗位津贴制度。
此项工作由李德成同志负责,市人事局牵头,市政府办公厅和市监察局、财政局、国资办、机关事务管理局、审计局参加。
改革公务用车制度。按照中纪委有关文件精神,从有利于节省财政开支、廉政建设和工作需要出发,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此项工作由李德成同志负责,市体改办牵头,市纪委和市人事局(编办)、机关事务管理局、监察局、交通局、财政局、地税局参加。
继续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理顺政事关系,实行分类管理。对承担行政职能为主的行政事务性机构,逐步实行法定化管理;对政府举办的从事基础性工作、承担社会公益任务的非营利性事业单位,继续实行财政预算管理和合理的财政补助,并逐步取消行政级别,积极推行内部人事、分配制度和职称评聘方式改革;对能够以市场为导向的事业单位,逐步进行公司制改造,并与政府部门脱钩,使其成为依法自主经营、照章纳税的营利性机构。
此项工作由李德成同志负责,市编办、人事局牵头,市体改办、财政局参加。
二、全面深化企业制度改革
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按照"1+11"文件规定,规范市属各资产经营公司职能。资产经营公司要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资本运营,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缩短管理链条,精简机构,减少人员,提高效率,降低管理成本,解决人浮于事、浪费严重的状况。
实行国有资产授权经营。选择若干家资产规模大、主业突出、经营效益好、领导班子素质高的市属国有企业进行授权经营。进一步明确和规范政府与企业集团的关系,建立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度。按照有关法规和程序对授权经营企业领导进行管理。授权经营企业的子公司也要实行产权主体多元化。
切实推进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和积极稳妥的方针,实行"四个一批"战略,即对全市国有企业要"发展壮大一批、整合提高一批 、转制搞活一批和破产关闭一批"。制定国有资本从一般竞争性领域有序退出的计划,列出退出领域、退出行业和企业名单、退出次序、实施步骤、推进时间表、保障措施、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等。认真做好企业富余员工的安置工作,积极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采取各种有力措施,确保企业和社会的稳定。
加快推进国有企业产权主体多元化。通过开展大型企业国际招标改革等多种方式,大力推进国有企业产权主体多元化。选择若干家资产质量较好、行业适当、对外国资本有较强吸引力的大型企业,面向国际市场,按照国际惯例,实行国际招标,出让部分股权,引进战略投资者和经营管理者,与国际知名的大企业、跨国公司实"强强联合",提升深圳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和知名度,实现国有资产的增值,为我市国有企业产权多元化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探索新路子。
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企业内部激励和监督约束机制。制定《深圳市国有企业经营者年薪制指导意见》,加大对经营者、管理骨干的激励力度,强化对经营者收入的监督,取消不合理的分配收入和隐性收入。加强企业投资和财务管理,强化内部审计监督,防范和化解企业决策风险。探索引入外部董事和独立董事制度,实行可追溯的董事决策责任制,逐步建立董事会按照市场原则和标准选聘经理人员的机制。在大型国有独资或控股公司,实行外派监事进行监督管理。尽快制定科学的企业综合评价体系和国有资产运营评价体系。
积极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的指导意见》,制定《深圳市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的实施意见》。选择一批有竞争力的企业,指导他们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力争在"十五"期间形成一批有著名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大公司和企业集团。
加大股份制改造力度,加强对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在全市各类企业中全面推进股份制改造。制定并实施《深圳市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监管办法》。积极稳妥地做好退市公司的监管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深圳市上市公司退市监管实施办法》,保障退市工作的平稳进行。
加大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力度。对市属、区属上市公司实行"分类指导,分类实施",充分发挥上市公司再融资功能,研究制定《深圳市上市公司重组的若干意见》,利用所有权控制权转移、资产置换、国有股法人股协议转让等多种资产重组模式,优化资源配置,改善产权结构,促使上市公司真正转换经营机制。
积极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的发展。把发展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放在我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地位来抓,采取有效措施,解除对民营企业的歧视性待遇,创造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积极引导和扶持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的若干意见》,帮助中小企业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扩大人力资源培训、技术支持、市场营销、信用担保、筹资融资、创业辅导、信息咨询、经营管理、国际合作等扶持政策的覆盖面。
以上工作由市企业改革和发展领导小组负责落实。
三、加快建立新型投融资体制
改革经营性基础设施项目投资与运营体制。政府投资逐步退出社会资本有投资意愿的经营性基础设施项目,通过多种方式,鼓励其它经济成份投资参股,实现政府投资的放大效应。分别制定《深圳市鼓励各类资本投资交通运输业的若干意见》、《深圳市路隧项目偿还专项资金实施办法》、《深圳市鼓励环保产业化的实施办法》等,建立经营性基础设施投资回报机制,创造有利于民间资本和外资参与我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的条件。
改革政府非经营性项目建设和运营体制。完成组建建筑工务局并规范其运作,引入政府工程市场准入制度和工程分判制度,完善政府工程招标程序和合约制度,形成有利于政府投资工程规范化运作的支撑体系。制定《深圳市非经营性基础设施项目运营体制改革方案》,引入竞争机制,减少政府支出,提高运营效率。
改革政府投资决策体制。研究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库、决策咨询、项目后评价等制度,努力实现政府投资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法制化。
改革社会事业投资和运营方式。探索社会事业运营新方式,制定《深圳市文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方案》、《深圳市非义务教育产业化实施办法》、《深圳市办医体制改革指导意见》和《深圳市培育体育市场方案》,积极推进社会事业产业化进程。
完善公用事业监督管理体制。起草有关水资源开发、供水管网、排水管网、燃气管网、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固体废物处理、医疗垃圾收集处理等行业的特许经营条例,依法保障投资者权益和公众利益,完善公用事业监管体制。
完善政府资助制度。完成《深圳市政府资助管理体制研究报告》,提出体制创新的建议。
以上工作由市投融资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各有关部门具体落实。
四、积极推进中介组织改革与现代信用体系建设
继续推进中介组织改革。加快各类社会中介组织与政府部门脱钩的步伐,对中介组织实行多种形式的改组改造,加强中介组织信用建设,完善中介组织自我约束机制。
加大行业协会改革力度。明确行业协会的地位和作用,将部分原由政府承担的职能交给行业协会行使,使行业协会成为政府与企业联系的纽带和真正代表企业利益的行业自律组织。
以上工作由李德成同志负责,市体改办牵头,各有关部门参加。
建立和完善社会信用制度。实施《深圳市个人信用征信及评级业务管理办法》,建立、完善企业信用评级系统,逐步与国际通行的信用评级制度接轨。研究建立必要的信用协调机构、协调机制和失信惩罚机制。
此项工作由梁道行同志负责,市工商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参加。
五、深化社会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
改革养老金投资与管理体制。制定《深圳市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基金投资与监管体制改革方案》,开展养老金进入资本市场及监管运作的试点。探索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未来老龄化社会特征的补充养老金投资与监管模式。
此项工作由梁道行同志负责,市社保局牵头,市体改办、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局和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证管办参加。
深化公务员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照国际通行做法,学习外地先进经验,认真研究我市住房制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深圳市公务员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加大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力度,提高公务员购房能力。
此项工作由卓钦锐同志负责,市体改办牵头,市住宅局、财政局、人事局、法制局参加。
六、深化医疗卫生、药品流通体制改革
探索建立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的制度。按照国务院《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的要求,选择两家不同类别的医院进行医院门诊药房改为药品零售企业的试点。并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中建立定点药店的措施相配套,扩大患者购药选择范围,从体制上解决以药养医问题。同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与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改革,强化医疗检查项目的监督与约束机制,避免造成浪费。今年上半年组织实施。
此项工作由王顺生同志负责,市卫生局牵头,市体改办、财政局、药监局、社保局、工商(物价)局参加。
深化药品流通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药品物流体系。制定《深圳市建立现代药品物流体系实施方案》。鼓励大型药品连锁经营企业进行跨地区兼并,建立区域性药品配送中心,进一步扩大药品零售业的连锁化经营。对若干家流通企业进行整合,建立规模化的药品储运体系,推动第三方物流发展。积极鼓励药品生产、经营、流通企业和医疗单位合理利用我市物流中心的资源,建立健全辐射全省乃至全国范围的药品流通网络。完善药品流通的监管办法,规范药品流通秩序,推动药品流通产业的健康发展。
此项工作由王穗明同志负责,市药监局牵头,市卫生局、经贸局、体改办、规划与国土资源局、财政局参加。
七、继续深化财政、金融体制改革
积极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扩大部门预算范围,对纳入部门预算的全部财政性资金,包括预算外资金实行统筹管理。
稳步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建立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现代国库管理制度,加强财政管理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健全政府采购制度。建立科学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实现从采购预算编制到资金结算的程序化和标准化,强化监督约束。
深化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体制改革。对有预算外收入的单位,实行收支脱钩,收缴分离,进一步完善收支两条线管理体制。
理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抓紧制定《深圳经济特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条例》。
以上工作由宋海同志负责,市财政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参加。
加快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在政策允许的前提下,成立深圳金融控股公司。在坚持"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前提下,探索开展银行、保险、基金、证券等行业的交叉服务和延伸服务。适当引入国外战略投资者,参与地方商业银行的改组、改造,进一步完善金融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激励约束机制。认真抓好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改组为股份制商业银行工作。积极探索加强深港两地金融合作的新路子。
此项工作由宋海同志负责,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牵头,市国资办、市属各资产经营公司、深圳发展银行、市商业银行、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参加。
八、大力推进文化体制改革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探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实现政企、政事分开和管办分离的文化管理新体制。改革文化投融资体制。对文化事业单位实行多种形式的改组、改造。发展和规范文化市场,繁荣文化事业。培育文化产业集团,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上半年完成《深圳市文化体制改革调研报告》,下半年制定《深圳市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此项工作由市文化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负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