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深圳市环境状况公报
深圳市环境保护局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第十条的规定,现将2001年深圳市环境状况公布如下:
一、环境概况
2001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符合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主要饮用水源地水质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Ⅱ类标准,符合饮用水源水质要求,河流水质污染仍然较为严重,部分河段水质略有改善;近岸海域东部海水水质良好,符合国家海水水质第二类标准,西部海域污染较重,整体水质略有改善;城市声环境质量有较明显改善;城市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水平进一步提高;环境辐射处于安全状态;城市生态环境继续改善。
二、空气环境
2001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一级(空气质量优)和二级标准(空气质量良)的天数占全年的99%以上,其中达到一级标准的天数占38%,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占61%。空气中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
(一)环境空气质量
空气中二氧化硫年平均浓度为0.027毫克/立方米,与2000年持平;二氧化氮年平均浓度为0.058毫克/立方米,比2000年上升5.45%;全市可吸入颗粒物年平均浓度为0.063毫克/立方米,比2000年上升6.78%。
全市降水pH年平均值为4.94,酸雨发生频率为42%。与2000年比较,降水酸性基本持平,酸雨频率上升了1.8个百分点。
全市年平均降尘量为5.35吨/平方公里/月,比2000年上升1.7%,低于广东省推荐标准(8吨/平方公里/月)。
(二)废气排放
全年废气排放总量为514.71亿标立方米,其中纳入环境统计的606家镇以上有污染物排放工业企业(下同)废气排放量为468.39亿标立方米,比2000年减少
29.7%。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排放量为3.92万吨,烟尘排放量为0.34万吨,工业粉尘排放量为55.48吨。
(三)措施与行动
开展了以工业废气整治和机动车尾气治理为重点的空气环境治理,全年共整治工业废气超标企业139家,完成了8家工业废气超标企业的烟气脱硫试点工作,有效地削减了二氧化硫的排放;加强了机动车尾气检测工作,规范了全市机动车尾气的路(抽)检工作,全市设立了3个机动车尾气流动路检小组,对检测尾气超标车辆要求限期治理,对213家新车销售单位进行了环保法规宣传,对其销售的552种车型尾气排放情况进行了检查。
三、水环境
2001年全市水环境综合治理初见成效,部分水库与河流水质略有改善,但水源地水质保护和城市河流污染治理形势仍然严峻。我市地表水污染属生活型有机污染,主要污染物是氨氮、总磷、生化需氧量和高锰酸盐指数。
(一)水环境质量
水库水质:全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93.45%。赤坳水库、清林径水库、松子坑水库等主要饮用水源地水质良好,西丽水库、铁岗水库水质基本保持良好,整体水质比2000年有所改善;深圳水库、石岩水库水质受到生活污染影响,个别水质指标劣于国家地表水Ⅱ类标准。
河流水质:受生活和面源污染影响,深圳河、布吉河、大沙河、茅州河、观澜河水质污染严重。与2000年比较,深圳河、大沙河、观澜河水质略有改善,布吉河、茅洲河局部河段水质有所下降。
近岸海域海水水质:东部海域除局部区域外,水质整体良好,达到国家海水水质第二类标准;西部海域水质污染比较严重,主要污染物是活性磷酸盐、无机氮和大肠菌群,与2000年比较,无机氮浓度有所上升,活性磷酸盐浓度有较大幅度下降,整体水质略有改善。
(二)废水排放
全市废水排放总量为77867.2万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为18657.2万吨,比2000年减少了14.4%。生活废水排放量为59210.0万吨,比2000年增加14.2%。废水中主要污染物化学耗氧量排放量为62925.0吨,氨氮排放量为16076.8吨。
(三)措施与行动
加强了对水污染排放企业的环境管理,工业废水处理率达到99.1%,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97.9%。
以饮用水源保护为重点,开展了全市一级水源保护区环境状况调查工作,加大了对西丽、铁岗、石岩水库水源保护工作力度。积极开展对水源保护区内的违章建筑和违章养殖的清理工作,对深圳水库及供水渠沿岸排污口及观澜河流域支流口进行了整治,完成了东深水库流域内67家工业企业生活废水治理任务,组织实施了深圳水库周边废水截排工程,进一步减少了水源保护区内的污染。
加强了河流污染治理工作,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治理我市河流污染议案》的办理方案,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建成观澜河水污染治理应急工程并投入运行;建成日处理废水3万吨的龙田废水处理厂和日处理污水0.5万吨的沙田人工湿地处理工程并进行市场化运营;盐田污水处理厂一期、罗芳污水处理厂二期建成并投入试运行;横岗污水处理厂、坪山污水处理厂、观澜污水处理厂、岗头河污染治理应急工程已动工建设;组织实施了"淡水河污染整治计划"和"石马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计划"。
四、声环境
2001年全市声环境质量有较明显改善,但区域环境噪声和交通干线噪声仍处于轻微污染水平。
(一)状况
2001年全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6.1分贝,比2000年下降0.9分贝,达标率87.5%,比2000年提高4.4个百分点。其中特区内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6.2分贝,达标率为85.2%;宝安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5.9分贝,达标率100%;龙岗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5.0分贝,达标率96.2%。
2001年全市城市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为68.3分贝,比2000年下降1.4分贝,达标率81.2%,比2000年提高26.4个百分点。其中:特区内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为68.5分贝,达标率78.6%;宝安区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为68.0分贝,达标率100%;龙岗区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为66.3分贝,达标率100%。
(二)措施与行动
2001年,全市加强了对噪声污染的环境管理,健全了施工噪声许可证的审核程序,强化了建筑施工噪声申报登记工作,使社会噪声和建筑噪声的管理逐步走上有序规范的轨道,全年处罚噪声违法行为363宗,使违法施工噪声投诉比2000年下降15%。全市新建2个环境噪声达标区,建成区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到65%,比2000年提高5个百分点。
五、固体废物防治
2001年全市固体废弃物得到妥善处理,危害废物得到有效处置。
(一)状况
全市工业企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43.8万吨,比2000年增加1.7%,综合利用率为87.35%;危险废物产生量6.3万吨,比2000年增加20.9%,综合利用量为4.5万吨,危险废物处置量1.8万吨,比2000年增加28.6%。
全市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19.0万吨,比2000年增加5.6%,生活垃圾清运量为
219.0万吨,特区内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
(二)措施与行动
全面加强对工业固体废物的管理,将占全市工业危险废物80%产生量的46家企业确定为管理重点,从申报登记、储存设施、处理处置、联单运作方面实施了规范的全过程管理,使全市绝大部分工业企业的危险废物得到全面控制;加大了对加工利用进口废物企业的环境管理,在杜绝有毒有害废物进口的基础上,有效控制了废物加工过程中的污染。
加大了生活垃圾的分类处理、回收力度,加快了宝安老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和盐田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建设,市危险废物预处理基地及安全填埋场(二期)工程按计划进行。
六、辐射环境状况
全市陆地γ辐射完全吸收剂量率处于正常天然本底水平,环境介质中的各种放射性核素含量未见异常变化。放射性污染源周围地区的环境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气溶胶等的放射性水平在天然涨落范围内。全市电磁辐射环境基本良好。
七、绿化建设和生态环境
2001年,我市坚持生态保护与经济建设并重,通过人工绿化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城市绿化水平达到较高状态,城市生态环境处于良好水平。
(一)状况
2001年全市绿化覆盖面积103414.6公顷,比2000年增加1.95%,其中特区内建成区6633.1公顷,特区内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为45%。园林绿地面积102039公顷,比2000年增加0.07%,其中特区内18789公顷;公共绿地面积6465.2公顷,比2000年增加12.2%,其中特区内3258.7公顷。全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3.8平方米,其中特区内14.7平方米,比2000年增加3.5%。全市自然保护区面积170.3平方公里,自然保护区覆盖率8.7%。全市水土流失面积59.9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3.1%。
(二)措施与行动
2001年全民义务植树42万株,育中幼林1.88万亩,四旁植树108万株,完成造林面积2.63万亩。积极开展生态示范村镇建设,横岗镇、石岩镇、江岭村通过了省环保局组织的生态示范村镇验收,获得了"广东省生态示范镇(村)"的称号。加大了对在建的采石场、取土场的管理力度,对废弃采石场、取土场进行绿化恢复。进一步整治了水土流失,逐步恢复由于不合理开发所破坏的生态环境,全年共关闭采石场、砖厂43家。
八、环境管理
(一)环境法制建设
1.环境立法
2001年,环境立法稳步推进。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饮用水源保护条例》(修订),进一步明确了饮用水源保护区内项目建设的限制和禁止条件,为加强水源保护区内养殖业、种植业和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的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
市政府审议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服务行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对宾馆、饭店等服务类单位提出了具体、明确的环保要求。
2.环境执法
环境执法进一步加强。市、区两级环保部门联手对电镀行业开展了执法检查,严肃查处了一批环境违法企业;根据国家开展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要求,开展了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环保110"夜间出动730车次、1835人次,查处违法施工工地1600多场次、经营性场所200场次。全年共完成工业污染源现场检查4339厂次,责令超标排污企业限期治理64家。
2001年,全市环保部门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831宗,其中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27宗,责令停产停业56宗。
(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
2001年全市环保部门共对12677项建设项目进行了环保审批,其中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971项,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93项,否定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1055项,否定率8.3%。
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力度进一步加大,对超过试运转期而未进行环保验收的建设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全年共验收"三同时"环保重点管理项目71项。
(三)环境监测与监理
1.环境监测
2001年,我市继续拓展环境质量监测的深度和广度,加大污染源监测力度,积极开展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工作,按照国际实验室准则开展检测服务,环境监测能力进一步加强,监测过程全程序质量管理体系进一步巩固。空气自动监测系统扩建工作顺利完成,增设的3个空气自动监测子站已投入运行。自6月5日起,市环保监测站、气象台正式联合发布空气质量预报。加强了对污染源的监测,全年共监测废水污染源企业2600厂次,废气污染源企业350厂次,固定噪声源457厂次,路检、抽检机动车8056辆。全年共报出各类环境监测数据29万个。
2.环境监理
2001年,我市大力加强监理队伍和监理机构标准化建设,监理队伍的整体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达到了广东省环境监理机构标准化建设的验收条件。加强了对第三产业、限期治理项目和"三同时"项目调试期的跟踪监督管理,监理质量和深度不断强化,监理水平不断提高,较好地适应了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环境监理工作的要求。
九、公众参与
(一)来信来访
2001年,市区两级环保部门共受理环保信访案件12225宗,其中,噪声污染案件占信访案件总数的64.3%,废气污染案件占29.7%,废水污染案件占5%,固体废物及其它污染案件占1%,案件落实率达100%。
坚持群众投诉第一责任人制度、重点投诉重点处理制度和重大投诉领导负责制度,落实专人跟踪处理投诉件,信访工作水平和信访办结率进一步提高。
(二)环境宣传教育
1.环境宣传
2001年,环境宣传社会化工作进一步深化。公众环境保护意识逐步增强,积极参与了多种形式的环境保护活动,自觉保护环境的 风气正在形成。许多市民参与了"绿色运动,健康人生"的环保联合大行动和以"抵制捕食野生动物"为主题的万人签名活动。市政协举办了以"保护生态环境,节约水资源"为主题的环保政协论坛;市内一些知名人士参加了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座谈会。全年各级新闻媒体发表、播发有关环保通讯、信息、图片共计680篇(条)。
社区环境文化建设取得成效,有27个社区开展了环境文明小区创建工作,在龙华镇进行了村镇环境文化建设试点工作。
2.环境教育
环境教育稳步发展,元平特殊学校等13所学校被评为省级"绿色学校",福田红树林自然保护区等4个单位被命名为市级环境教育基地。
3.环境信息
全市环境保护专用网络建成,实现了全市环境保护信息共享。建成市环境保护局网站,开设了"环境知识"、"环境政策"、"环境质量"、"政务公开"等栏目,向公众介绍环境保护有关知识并定期公布环境质量状况,开辟了政务公开、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活动的新途径。
十、环保科技与环保产业
(一)环保科技
2001年环保科研工作有了新进展。开展了"龙岗河、坪山河、观澜河和深圳水库水污染治理工程环境效益分析";完成了"深圳市汽车排放在空气中分担率的研究"、"西丽水库污染现状和总量控制方案"等项目的研究工作,"热带、亚热带区域水质改善、回用与水生态系重建的生物学对策研究"项目通过了由中国科学院组织的成果鉴定,课题成果居国际领先水平;"深圳市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十五'规划"等三项成果获国家环保总局确认;"线路板再生酸性蚀刻剂生产技术"等三项科研成果实现产业化。
(二)环保产业
编制了深圳市环保产业发展纲要和深圳市环保产业发展规划,在全国率先制定了市级环保产业行业规范。3项污染治理技术被评为国家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推广技术,2项污染治理工程被广东省环保局评为"优秀示范工程"。
(三)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取得新进展。积极鼓励引导企业推广实施ISO14000标准,探索企业自觉守法的环境管理新机制,通过认证的企业达50余家,认证企业行业分布更为广泛。
说明:本公报部分数据由市发展计划局、城管办、水务局、农林渔业局和统计局等单位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