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人员任免
经深圳市人民政府2002年4月10日研究决定:
周幸安任深圳市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副主任。
庞聪、张喜才任深圳市公安局指挥部副指挥长;
谷万生任深圳市公安局指挥部副指挥长,试用期一年;
崔占君、刘凤俊任深圳市公安局政治部副主任;
林建光、梁华景、李韶生任深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经济犯罪侦查局)副支队长(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苏振威任深圳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刑事侦查局)副支队长(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谢卓浩任深圳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刑事侦查局)副政治委员,试用期一年;
钟绍光、曹蒲生、钟廷国任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警察局)副支队长(副局长);
马增雄任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警察局)副支队长(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吴其耀任深圳市公安局消防支队(消防局)副支队长(副局长);
黄德明、黄伟贤任深圳市公安局消防支队(消防局)副支队长(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陈养、严显照任深圳市公安局巡视员,试用期一年;
周黑生任深圳市公安局消防支队(消防局)助理巡视员,试用期一年。
免去梁博泉的深圳市公安局政治部副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