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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43000-10-2002-004039
分 类:市委市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2002-03-28 00:00
名 称: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2001年-2005年殡葬管理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
文 号: 深府办〔2002〕29号
主 题 词: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评分标准分 | 评得分数 | ||||||||||
一、火化率 | 按年度火化目标100%(每低于年度目标1个百分点扣2分)实达 | 25分 | 得 分 | ||||||||||
二、“三道两区”清坟 | 制订全面清坟规划 | 5分 | 得 分 | ||||||||||
无出现新的乱埋乱葬坟 | 5分 | 得 分 | |||||||||||
完成应清填充任务(按实绩百分比计分) | 总体应清坟数 | 本年度已清坟数 个 | 20分 | 得 分 | |||||||||
三、公益性骨灰 安放设施 | 全面制订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规划 | 应筹建 个 | 2分 | 得 分 | |||||||||
完成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建设 | 已建 个 | 2分 | 得 分 | ||||||||||
公益性骨灰安放(墓地)管理制度、审批手续、收费标准、档案资料 | 4分 | 得 分 | |||||||||||
四、殡仪设施建设和服务管理目标 | 重视殡仪设施设备建设、每年有安排经费 | 2分 | 得 分 | ||||||||||
加强队伍建设、管理制度完善、服务水平提高 | 5分 | 得 分 | |||||||||||
五、公墓、丧葬 用品管理 | 辖区内无非法公益性墓地和经营性墓园(有非法的不给分) | 2分 | 得 分 | ||||||||||
建立完善公墓管理制度 | 应建立 项 | 已建立 项 | 5分 | 得 分 | |||||||||
辖区内无非法生产、销售丧葬用品和封建迷信丧葬用品(含棺木) | 4分 | 得 分 | |||||||||||
六、殡葬管理机构 | 成立区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并由区政府领导担任组长 | 1分 | 得 分 | ||||||||||
区有殡葬管理机构或人员(以区为单位统计管理人员 人) | 2分 | 得 分 | |||||||||||
区有殡葬管理执法队 | 应成立 个 | 已成立 个 人 | 1分 | 得 分 | |||||||||
七、规章制度 | 区建立健全殡葬管理有关规章制度 | 应建立 项 | 已建立 项 | 5分 | 得 分 | ||||||||
八、丧习改革 | 有组织骨灰处理方式改革活动 | 年度累计组织骨灰处理方式改革活动 次、骨灰(骸骨) 具 | 5分 | 得 分 | |||||||||
辖区内无大操大办丧事和封建迷信丧葬活动 | 5分 | 得 分 | |||||||||||
基本情况 | 本区总人口 人 | 本区户籍死亡人口 人 | 户籍死亡人口火化 人 | 本区运尸车 辆 | 100分 | 得总 分 | |||||||
区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初评意见及整改措施 | 初评总得分 | 分 |
(盖章) 年 月 日 | ||
市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考核意见 | 考评总得分 | 分 |
(盖章) 年 月 日 | ||
市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审查、考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