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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第14期(总第26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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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43000-10-2002-004036

分 类:市委市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深圳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02-03-28 00:00

名 称: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1年度市容环境辖区管理量化考评优秀单位和达标单位的通报

文 号: 深府〔2002〕53号

主 题 词: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1年度市容环境辖区管理量化考评优秀单位和达标单位的通报

信息来源:深圳市人民政府 信息提供日期:2002-03-28 【字体:
深圳市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2001年度市容环境辖区管理量化
考评优秀单位和达标单位的通报
(2002年3月28日)
深府〔2002〕53号
  自2001年试行市容环境辖区管理量化考评制度以来,各区人民政府按照《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积极落实辖区管理责任,认真开展各项工作。经过综合考评,并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授予罗湖区、福田区人民政府优秀奖,盐田区、宝安区、龙岗区、南山区人民政府为达标单位。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继续努力,再接再厉,更加认真扎实地履行市容环境辖区管理责任,不断提高我市市容环境整体水平,为把深圳建设成为整洁优美、文明舒适的园林式、花园式的现代化国际性城市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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