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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第43期(总第24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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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市司法鉴定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信息提供日期:2001-11-20 【字体:

深办〔2001〕40号

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成立市司法鉴定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2001年11月20日)

深办〔2001〕40号

  为加强对司法鉴定工作的管理、监督和协调,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市司法鉴定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庄礼祥(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副主任:刘学强(市政府副秘书长)、黄振芬(市司法局局长)、胡建农(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委 员:邱玫(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白新潮(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佟丹(市人民检察院副院长)、石岗(市司法局副局长)、王有明(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胡海洋(市公安局刑侦技术处处长、高级工程师)、伍秀琼(市财政局总会计师)、辛本兰(市劳动局副局长)、江捍平(市卫生局副局长)、王江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助理)、袁宝成(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袁建勇(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副局长)、石永青(市仲裁委员会副主任)
  市司法鉴定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办公室主任由石岗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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