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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第12期(总第21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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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监察局关于深圳市2001年监察工作要点的通知

信息来源:深圳市人民政府 信息提供日期:2001-03-06 【字体:

深府〔2001〕35号

深圳市人民政府
批转市监察局关于深圳市2001年监察工作要点的通知

(2001年3月6日)

深府〔2001〕35号

  市监察局关于《深圳市2001年监察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批转,请认真贯彻执行。

深圳市2001年监察工作要点

  2001年,我市监察工作总的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纪委、省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和尉健行同志去年视察深圳期间有关监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履行行政监察职能,增创特区监察工作新优势,更好地服务我市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
  一、加强政府机关作风和行政效能监察,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廉洁高效
  (一)推进政府机关"九个法定化"工作。要配合市法制局和依法治市办公室等部门,积极推进市政府各部门的行政组织职能编制、行政程序、行政审批、行政收费、行政处罚、政府招标采购、政府投资行为、行政执法责任、政府内部管理等"九个法定化"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程序,纠正行政执法的随意性,防止以权谋私和滥用职权等不良行政行为。
  (二)积极协助做好政府部门"提高行政效率,优化投资发展环境"的工作。要与市政府办公厅、市直机关工委一起,在市、区行政机关中组织开展"追究误事责任、提高行政效?quot;活动,防止和纠正行政机关中办事推诿拖拉、敷衍塞责等误事行为和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设立"行政效能监督信箱",受理有关政府机关行政效能和机关作风问题的投诉。要对政府有关部门在全市"提高行政效率,优化投资发展环境"大会上的"承诺"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促进机关作风建设和投资环境的优化。
  (三)推进政府审批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认真检查《深圳市审批制度改革若干规定》(市政府83号令)的贯彻落实情况,坚决纠正擅自设立审批事项或变相审批、隐性审批的行为,并对行政审批项目再一次进行全面清理,促进审批事项的进一步减少和审批程序的进一步简化。要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在审批中认真落实审批责任制、重大事项集体决定和"三公开"、岗位轮换、审监(审核)分离等内部监督制约制度,促进审批工作的廉洁高效。
  二、推动有形建筑市场、土地批租市场和产权交易市场的进一步完善,促进生产要素市场的规范运作
  (一)规范有形建筑市场。协助有关部门修订《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条例》,努力推行公正、公平、公开招投标办法,保证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完善专家库建设。加强对工程招投标的后续监督工作,对工程预算追加及质量问题进行监督。
  (二)加强对土地批租市场的监督管理。协助有关部门检查《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市场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促进土地批租市场的规范运作。摸清全市范围内的经营性用地的基本情况,全面实行公开招标和拍卖。严格规范协议用地的条件和审批程序并向社会公开。加强对土地出让金减免审批的监管工作,努力减少弹性价格和审批人员的自由裁量度。
  (三)加强对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的监管。按照市政府关于我市所有国有资产产权变动均应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公开交易的要求,协助国资办、各区和市各控股公司摸清各单位产权交易的底数,事先做好动员、监督工作,防止产权交易的暗箱作业和私下进行。协助市产权交易中心、国资办规范产权交易市场运作,协助制定我市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条例。
  三、加强对政府采购和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监督,提高政府财政经费支出的使用效益
  加强对政府采购招投标的监督检查。在去年对政府采购进行检查的基础上,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协助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解决社会反映较多的定点采购价高质次效低等问题。
  认真抓好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效能监察。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联系,强化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的事前、事中监督。继续做好对地铁、中心区等政府重点建设项目的监督工作,确保工程的廉洁高效,提高政府的投资效益。
  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华强北立交桥质量问题进行专项检查,找出原因,分清责任,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
  四、继续抓紧抓实案件查办工作,严厉惩处腐败分子
  坚持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正确处理好保护与惩处的关系,抓好案件查办工作,有效遏制腐败现象的蔓延,使监察工作成为推动改革开放,维护社会稳定的有效力量。
  (一)进一步搞好案件线索收集筛选工作。要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加强信访举报知识的宣传,加快信访网络建设,健全局领导接访制度。要重视从执法监察、专项检查、纠风中发现大案要案线索。要加强与信访、审计、公安、检察、工商、税务、海关等部门的联系。要通过各种信息刊物和新闻媒体,了解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从中发现案件线索。
  (二)突出办案重点,突破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要继续坚持重点查办党政领导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经济管理部门和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在继续查办贪污、贿赂、挪用公款以及走私贩私、骗税骗汇、金融诈骗等案件的同时,注意查办领导干部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严重失职渎职的案件,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和亲属利用该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非法利益的案件。要查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在企业改制、股票上市、产权变动过程中私分、侵吞、转移国有资产的案件,个人擅自决定重大事项给国家、企业造成严重损失的案件。对基层领导干部中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也要认真查处。
  (三)加强办案制度建设。坚持领导挂案、重大疑难案件集体分析研究、案件汇报和案件督办等制度,引入办案竞争机制,落实查案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度。同时,要继续健全有关案件协查制度,做好案件协查工作,尽量为来深办案的外地监察机关提供方便,服务全国反腐败大局。
  (四)切实加强案件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案件审理工作程序,促进案件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法制化,保证每宗案件都办成铁案。要尽快对几年来查结案件行政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保证政纪处分决定的严肃性。对执行处分决定阳奉阴违的,要严肃查处。
  (五)注重和体现办案的综合效益。要把为国家和企业挽回经济损失摆在办案的重要位置,千方百计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加强对典型案件的分析,对重大案件要做到一案一分析。要帮助发案单位总结经验教训,堵塞漏洞,建章立制,加强防范,改善管理。
  (六)努力做好保护干部工作。加强信访约谈工作,认真开展"打招呼"教育和犯错误人员的跟踪教育。依法、公正、客观地做好申诉案件的复查、复审和复核工作。要对诬告线索进行排查,严肃处理诬告者,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努力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五、切实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促进投资环境的优化
  (一)继续纠治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和医院乱收费。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和药品生产流通体制改革,整顿药品价格秩序和药品生产流通秩序,积极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和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的制度,落实对医院药品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要在全市医院实行收费"清单制",提高收费透明度,认真治理医院乱收费现象。完成医院药品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的试点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在全市推广。
  (二)清理"小金库",强化资金监管。继续对各单位银行账户进行清理,严禁设立账外账,坚决取消"小金库",重点清理各基层站所私设"小金库"乱发钱物的问题,对"小金库"隐瞒不报或拒不纠正的,一经发现,追究当事人及领导者责任。
同时,要按照省、市的部署,切实抓好整顿经济秩序的工作,并进一步抓好治理公路"三乱"、中小学乱收费和报刊征订乱摊派等各项工作。
  (三)抓好行风评议工作。按照省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在全市卫生、国土两个系统开展行风评议工作。行风评议要着重找出部门和行业存在的问题,重点解剖一些典型事例和典型案件,总结经验教训,提出加强行风建设的措施。
  六、加强监察法制建设,继续为廉政建设和监察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法规保障
  (一)抓紧制定并实施《行政机关误事责任追究办法》。配合全市机关作风整顿工作和"追究误事责任,提高行政效能"活动的开展,制定和实施《行政机关误事责任追究办法》,追究工作人员的误事责任,纠正和遏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不良风气,促进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忠于职守,提高效率。要督促政府各部门制订切合实际的追究误事责任的具体办法和其他有关工作制度。
  (二)制定《深圳市违反〈政府采购条例〉行政处分规定》。以市政府规范性文件颁布实施,配合政府采购工作的开展,纠正和惩处采购过程中的违纪行为。
  (三)做好有关《深圳市国有资产流失责任人员惩处办法》的立法准备工作。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摸清大型国有企业、驻外国有企业、市属非经营性单位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收集整理国内其他地方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成功规定,为起草制定《国有资产流失责任人员惩处办法》做好准备。
  七、加强反腐保廉的调研和宣传教育工作,探索监察工作和反腐败治本工作新途径
  (一)认真做好"建立和完善反腐保廉预防体系"的工作。继续协同市纪委等有关部门,认真探索和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反腐保廉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尽快完成反腐保廉预防体系的调研、起草和论证工作,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二)围绕反腐败和廉政建设的重点、热点问题进行调研。继续针对现有管理体制、机制中容易滋生腐败现象的环节加强调查研究,重点开展企业转制时期有关政策界限疑难问题、金融腐败和违纪问题以及当前经济秩序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等方面的调研。
  (三)积极探索、研究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优势的经验。总结和探讨新时期开展行政监察工作、发挥监察职能优势的经验,更好地落实尉健行同志去年视察深圳期间关于监察工作的重要指示。
  (四)切实加强廉政宣传教育和报道工作。要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行政监察工作重要举措、工作成效及典型案件的重点报道。要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利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中央、省、市关于反腐败的方针政策和重大成果,宣传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先进典型,坚定干部群众对反腐败斗争的信心。同时,要利用重大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使全体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八、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切实加强监察机关的自身建设
  (一)加强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要进一步健全和落实理论学习的各项制度,组织监察干部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反腐败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领会江总书记"三个代表"的思想,帮助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组织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和法律等知识,通过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开展监察业务、电脑、法律、金融等多知识的学习培训,全面提高监察干部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二)抓好监察机关的机构改革工作。以尉健行同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配合市政府认真抓好行政监察机构改革。以此为契机,理顺市、区监察机关的关系,健全监察工作网络,合理设置内部机构,切实加强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和监察干部队伍的建设。市监察局要加强对各区、各派驻监察机构的指导和管理。
  (三)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配合全市的机关作风建设活动,狠抓监察机关自身作风建设,增强监察干部的法纪意识和服务意识,加强工作督办,严格奖惩制度,充分发挥激励机制的作用,切实提高监察机关的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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