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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第18期(总第19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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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分 类:市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2000-10-06 08:52

名 称: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1年度《国务院公报》和《广东政报》发行工作的通知

文 号: 深府办[2000]88号

主 题 词: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1年度《国务院公报》和《广东政报》发行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信息提供日期:2000-10-06 【字体:

  (2000年10月11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以下简称《国务院公报》)是国务院办公厅编辑出版的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中央人民政府出版物,是刊载国家法律、法规和文件的重要载体。《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在国务院公报或者部门公报和地方人民政府公报刊登的规章为标准文本。”

  《广东政报》是省政府主办的政务性刊物,主要刊登国务院和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的普发性文件,是省政府颁布政令的主渠道。

  做好《国务院公报》和《广东政报》的宣传和发行工作,对于各级行政机关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促进依法行政,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转变政府职能和工作方式,动员和教育广大人民群众,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现就做好2001年度《国务院公报》和《广东政报》发行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级人民政府和各部门要从依法行政的高度认真做好《国务院公报》和《广东政报》的宣传、发行工作,可采用“代收代订”、“集订分送”等有效做法,确保在本行政区域内和本系统的各级行政机关和有条件的基层单位能方便地订阅《国务院公报》和《广东政报》。

  二、各区、镇(街道)及其所属各部门、企事业单位以及村委会,都要订阅足够数量的《国务院公报》和《广东政报》,供单位的领导和办文办事的同志学习和运用。同时,要积极发动各群众团体、企业踊跃订阅。近几年发行数量较少的区、镇要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明年发行量有所增加。民航、铁路、客轮、宾馆等公共场所应订阅一定数量的《国务院公报》和《广东政报》,供旅客阅读。

  三、《国务院公报》为A4开本,每期52页码,定期旬刊,每月逢十出版,每本单价2.5元,全年出版36期,定价90元。全国各地邮局均可订阅,代号2-2。可以零售,也可以破季订阅,或直接从《国务院公报》编辑室办理邮购(邮编:100017,地址:北京邮政1741信箱国务院公报编辑室,联系电话:010-66012399)。

  四、《广东政报》为旬刊,每本2.50元,全年36期共90元。发行工作由南方日报报业集团广东省南方报刊发行总公司负责。

  附:

  《广东政报》深圳发行点

  一、深圳发行站:上步中路1021号南方日报深圳大厦7楼    电话:3241915

  二、福田发行站:深圳市景田路口新狮村5号               电话:3900744

  三、罗湖发行站:深圳市田贝二路15号6栋104房          电话:5613154

  四、南山发行站:深圳市红花路83号4单元301房          电话:6668161

  五、龙岗发行站:深圳市盛平村盛龙花园1栋底楼商铺       电话:8910443

  六、宝安发行站:深圳市宝城10区安华大厦301室          电话:7755528

  七、松岗发行站:深圳市松岗镇东方一街44号1楼          电话:7080316

  八、布吉发行站:深圳市布吉镇中房怡菲花园A144           电话:8708142

  九、龙华发行站:深圳市龙华镇荔园东五巷11号2楼        电话:7708745

  十、葵涌发行站:深圳市葵涌镇兴华路188号               电话:4209907

  十一、沙头角发行站:深圳市沙头角井头东街1号           电话:5366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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