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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分 类:市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2000-08-31 08:18
名 称: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届中国国际局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筹备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
文 号:深办[2000]31号
主 题 词:
(2000年8月3日)
各区委、区政府,市直和驻深各局以上单位,市属各资产经营公司和各一、二类企业:
《第二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筹备工作分工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第二届高交会将于2000年10月11日-17日在我市举行。办好一年一度的高交会,不仅是我市的一件大事,也是全省和全国的一件大事。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组织、重点突出、分工协作、各负其责”的原则和《第二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筹备工作分工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努力完成各自承担的任务,把第二届高交会办得更好、更有影响、更有成效。
各部门、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要在一周内制定出本单位落实《第二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筹备工作分工方案》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报市高交会领导小组办公室。(科技大厦1003房,联系人:孙楠,电话:3699383)
第二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筹备工作分工方案
一、宗旨
通过举办高规格、高水平的高交会,形成万商云集、高科技成果荟萃的盛会,进一步推动我国特别是我市高新技术产业、第三产业和其他相关产业的发展,为我市经济提供新的增长点,同时向国内外展示深圳崭新的社会风貌和改革开放的成果,提高深圳在国内外的知名度。
二、第二届高交会的组织机构
第二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深圳市筹备工作由深圳市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以下简称高交会)领导小组总负责。高交会领导小组组长由中共广东省委常委、深圳市委副书记、市长于幼军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李德成担任,副组长由市委常委、副市长王顺生,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白天,市委常委、副市长王穗明,市委常委、秘书长李意珍,副市长郭荣俊、卓钦锐、宋海担任。领导小组成员有市政府秘书长胡爱民,副秘书长刘应力,副秘书长兼财政局副局长及聚声,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张春雷,外事办主任黄国强,计划局局长沈士成,地税局局长钟仁和,工商局局长聂振光,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黄镜钊,统计信息局局长周理,经发局局长庞大同,贸发局局长魏锦魁,农业局局长周光明,运输局局长王文贵,规划国土局局长刘佳胜,建设局局长丁明往,住宅局局长孙大海,环保局局长曾纯,城管办主任王发祥,人事局局长陈安仁,公安局局长张永强,国家安全局局长唐贞维,教育局局长杨柏生,科技局局长李连和、副局长侯文涛,文化局局长苏伟光,卫生局局长周俊安,接待办副主任李一康,经协办主任杨传耕,侨办主任胡根忠,外资局局长叶民辉,台办主任黄耀南,保密局局长胡华安,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李听,档案局局长舒国雄,供电局局长陈广生,深圳海关副关长王克光,国税局局长李永恒,证管办主任张育军,总商会会长吴镝,中国国际贸促会深圳分会会长陈貌,团市委书记林洁,罗湖区区长汤锦森,福田区区长谢百泉,南山区区长李锋,盐田区区长吕锐锋,宝安区区长陈玉堂,龙岗区区长王新建,深圳市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中心主任刘明伟。高交会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会务组、宣传组、接待组、安全保卫组,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和高交会的各项筹备组织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办公室主任李连和,副主任张春雷、古益强、叶民辉、蓝粤春、李英才、王晓星、苏汝佳、王木龙、仇伟凡、陈新兰。
会务组组长郭荣俊,副组长李连和、庞大同、叶民辉。
宣传组组长白天,副组长张春雷、苏伟光。
接待组组长卓钦锐,副组长胡爱民、魏锦魁、黄国强、王文贵、李一康、杨传耕。
安全保卫组组长王顺生,副组长张永强。
三、组展、交易、招商等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制定交易会总体策划方案,并负责具体策划、组织、实施开幕(开馆)式。
(二)落实“三部一院”组团。
(三)策划、组织、实施成果交易工作。完成中国高新技术最高成就展区策划、组织工作;落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重点高校、科研院所、留学生、港澳台地区组团参会;收集技术成果、项目,并组织专家进行评估、筛选、撮合;邀请国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参加交易会;邀请国内外风险投资公司、专业投资公司、金融机构等参加交易会,并介入项目交易过程。
(四)策划、组织、实施“国际计算机、通讯、网络展,生物技术和新材料展”。完成深圳展区的策划、组织、布展工作;邀请国际著名高科技跨国公司参展;组织邀请国内外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参展。
(五)策划、组织、实施“高技术论坛”。确定“高技术论坛”的各个主题,邀请报告人,落实报告会场及相关设施,完成“高技术论坛专刊”的编辑、印刷、发行。
(六)组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经济与科技招商活动。
(七)组织高交会以外的其它展览展销活动。
(八)组织、实施高交会展馆及信息网络建设。
(九)协调解决交易会展品进出口报关、核销以及留购工作。
(十)完成高交会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一)高交会纪念品具体制作、分配方案由会务组商宣传推介组确定。
以上工作由会务组负责和协调。
四、宣传推介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制定交易会总体宣传方案。
(二)征集、审定和制作第二届高交会吉祥物以及宣传口号和宣传品;策划并组织新闻发布会;策划、制定境内外广告投放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组建高交会新闻中心,为参会的国内外记者传递信息提供场所。审核管理交易会期间的各类宣传报道;邀请国内外新闻媒体,并负责到会记者的大会采访、接待和记者招待会;组织并统一管理大会新闻报道工作和有关新闻发布会。
(四)策划、组织、实施交易会期间的文化宣传活动。
(五)组织各种形式的科普活动。
(六)完成高交会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以上工作由宣传组负责和协调。
五、接待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制定交易会总体接待方案。
(二)组织、实施交易会期间的各项接待工作。负责接待组委会邀请的国内外重要来宾;做好重要中外客人进出一、二线的查验和礼宾活动安排;督促、检查主要接待宾馆的食、宿、行一条龙服务质量和价格,合理安排调整公共运输线路及车辆;为所有来宾提供预定车、船、机票等服务;为大会提供医疗保健和翻译服务;组织团员青年为交易会义务服务。
(三)负责交易会期间的交通调度、车辆行驶指挥、停车管理,保证交通、通讯安全畅通。
(四)完成高交会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以上工作由接待组负责和协调。
六、安全保卫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制定交易会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方案。
(二)组织、实施交易会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安全部署、落实安全措施;组织对交易会工作人员、接待单位人员的安全审查和教育;做好党和国家领导人和所有重要来宾的安全警卫:保证与会代表、客商、工作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认真作好“防火、防爆、防破坏、防暴、防盗”等工作;防止各种涉外案件的发生;迅速处理交易会期间的各类治安、刑事案件和突发事件;配合组委会制作、管理、发放各种证件以及交易会期间的验证、验票工作;负责组委会和工作机构驻地、开幕(开馆)式、闭幕(闭馆)式及各种重要活动场所的安全。
(三)完成高交会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以上工作由安全保卫组负责和协调。
七、有关单位的主要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
1.制定交易会总体策划方案并组织实施。
2.负责联系“三部一院”。
3.负责落实“三部一院”组团、各省市区组团、港澳台地区组团、著名高校组团、留学生组团等。
4.负责协调“三部一院”有关单位完成“国家成果展区”的策划、组织、实施工作。
5.负责总体招展工作。
6.负责总体组织技术成果的筛选、评估、撮合。
7.负责交易会开幕(开馆)仪式的策划、组织和实施。
8.做好组委会和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和完成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市委宣传部
1.负责交易会宣传推介方案的制定、策划与实施。
2.负责交易会文艺晚会的策划、组织和实施工作。
3.负责邀请内地记者和港澳台记者,在交易会期间对大会的开幕式、成果交易和有关交易会的各项活动进行全面、深入的报道。
4.负责高交会新闻中心各项工作。
(三)公安局
1.制定交易会期间的安全保卫方案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党和国家领导人及重要来宾的安全警卫。保证组委会和工作机构驻地、贵宾住地、开幕(开馆)式、闭幕(闭馆)式及各种重要活动场所的安全。
3.认真作好“防火、防爆、防盗、防破坏”等工作,保证与会代表、客商、工作人员的人身和财物安全。
4.加大交易会期间社会治安治理力度,防止各种恶性案件的发生。
5.迅速处理交易会期间的各类治安、刑事案件和突发事件。
6.负责大会工作人员、接待人员的安全审查和教育。
7.负责制作并协助管理、发放各种证件以及做好交易会期间的验证、验票工作。
8.做好交易会展馆监控系统和安全检查工作。负责落实全市宾馆、酒店及展览布置的消防安全。
9.负责交易会期间道路交通组织方案的落实、车辆行驶指挥、停车管理等工作,保证交易会期间全市良好的交通秩序,做好重要领导、贵宾的交通引导工作。
(四)接待办
1.制定交易会内宾接待方案并组织实施。
2.做好中央、省、部级领导干部及其身边工作人员和重要贵宾来深的接待陪同工作。
3.负责引领接待对象出席交易会开幕(开馆)式、招待酒会等大型活动。按照组委会的要求,做好接待对象的其他工作。
(五)外事办
1.协助组委会做好交易会向海外的宣传、推介、招展工作。
2.协助组委会做好外国政要、重要跨国公司负责人、诺贝尔奖获得者的邀请及接待工作;参与大会重要活动的现场礼宾安排工作;做好应邀来访的境外代表团的接待工作;协助各邀请单位做好来访的重要代表团的接待工作。
3.协助组委会邀请、组织外国驻京驻穗使、领团官员的来访;邀请、组织外国记者的来访;邀请、安排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官员以及半官方机构人员的来访;邀请、组织友好城市代表团和参展团的来访。
4.为大会开幕(开馆)式、领导人会见重要外宾提供翻译服务。
(六)计划局
1.及时做好交易会重大项目的立项工作。
2.做好高交会场馆扩建及有关资金需求的计划安排。
3.做好高交会有关建设项目和所需进口物品的审批工作。
(七)财政局
协助编制高交会各项经费预算,负责高交会的预算安排和支出进度,及时拨付各项经费。
(八)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负责组委会有关税务事项的咨询工作。交易会期间在展区设立税务咨询服务点,为参展商和投资商提供税务咨询服务。
(九)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
组织市内各家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参加交易会,提供贷款及有关金融服务。
(十)工商(物价)局
1.交易会期间在展区设立咨询服务点,为参展商和投资商提供工商企业登记、注册等业务咨询服务。
2.会同贸发(旅游)局提出和发布高交会时段酒店、宾馆、招待所的指导性价格标准,并设置上限。
(十一)质量技术监督局
根据项目评审的需要,为有关项目的质检报告、产品质量标准提供审查意见。
(十二)统计信息局
1.加强交易会信息网络工程的质量监督,保证网络质量。
2.在所属电子显示屏上发布交易会信息、宣传口号和其它相关内容。
(十三)经发局
1.协助组委会组织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先进技术企业和在深投资的外资企业参展及参加交易。
2.组织动员各行业协会会员单位参展、参观。
3.负责“深圳展区”的策划、组织。
4.制订交易会项目在深落户、实施的有关鼓励措施。
5.做好深圳工业企业技术引进工作,重点是技术引进合同的审核。
(十四)贸发局(旅游局)
1.协助组委会为交易会参展单位办理展品、样品的临时进出口手续。
2.邀请有关外贸和外资企业参加交易会。
3.组织各旅游景点、宾馆、酒店做好参会国内外宾客的接待服务工作,协助组委会做好有关领导参观考察我市旅游景点的接待工作。
4.组织餐饮企业交易会期间在展馆附近为大会提供餐饮服务。
5.在交易会现场为企业提供有关商品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政策法律咨询服务。
6.参与交易会现场的组织工作。
7.参与成交统计工作。
(十五)农业局
组织市属农业企业参加交易,邀请国内外农业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参展、参观。
(十六)运输局
1.协调、解决展馆扩建工程中的通讯问题。
2.组织公共运输工具,安排专线接送参会人员。统筹安排全市运力,保证交易会期间市内公共交通畅通。组织机场、铁路、公路、海运企业为高交会服务,满足交易会期间各界来宾进出深圳的交通需求。设立市运输局高交会运输指挥中心,协调指挥调配营运车辆,为保证交易会公交运力提供服务。交易会期间,在主会场与主要口岸、酒店、旅游点间开设精品专线。
3.在全市新型公交候车亭上装配中英文交通图、站名、站牌,实施深南路及骨干道路候车亭灯光工程。在公交候车亭上安装交易会会标及吉祥物标志,在全市1509台市内公共大巴、1500台中小巴、1200台长途大巴和8505台出租车上张贴交易会会标及吉祥物,在全市形成一道宣传交易会的流动宣传画,营造节日气氛。高交会期间,在主会场及出租车上免费派发中英文公交指南和交通图,方便来宾乘车。
4.对全市500台公共中小巴进行更新,推出新一代“空调型、环保型、智能型”公共中小巴,实行大巴化管理,提高中小巴管理及服务水丰。推行“公交一卡通”,发行非接触式 IC验卡,在部分公共大巴、中小巴线路、车辆及出租车上试运行,提高公交行业的国际化水平。
5.加强对共交司乘人员的文明礼貌服务教育、管理,保证各种车辆的整洁、安全。全市公交行业司乘人员实行统一着装,统一座套,美化车容车貌。加强对司乘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深入开展文明车、文明线路活动,提倡文明开车、文明用语、文明服务。
6.组织有关单位为来宾提供车、船、机票等服务。
(十七)规划国土局
1.解决高交会展馆扩建用地及交易会停车场用地。
2.协调中心区其它工程建设,保证交易会期间的交通顺畅、施工安全、环境优美。
(十八)建设局
确保高交会展馆工程施工安全和质量。
(十九)住宅局
为组委会借聘骨干专业人士解决一定数量的周转用房。
(二十)环保局
1.交易会前,组织全市环保大检查,杜绝各种污染源,使天更蓝、水更清。
2.为组委会提供环境保护方面鼓励、限制和禁止的项目及该领域的有关资料。
3.根据项目评审的需要,为有关项目提供环保意见。
(二十一)城管办
1.协调、监督市、区、镇(街道)各有关单位整治市容、市貌,搞好城市卫生,以整洁的市容欢迎国内外的来宾。
2.搞好绿化、美化及灯光夜景,为高交会营造热烈隆重的社会氛围。
3.积极配合搞好高交会宣传工作及促销咨询活动。
4.负责指导高交会展馆的环境绿化、灯光工程建设。
(二十二)经协办
1.组织我市驻各地办事处,协助做好赴国内各地的宣传推介和组团工作。
2.组织各地驻深办事处配合组委会做好各省市区的参展组展工作。
3.协助有关单位做好交易会期间各省市区来深的招商活动。
4.协助组委会做好各省市区代表团的接待工作。
(二十三)市侨办
1.商省侨办和国务院侨办邀请国外著名华侨、华人和华裔高科技社团参加交易会。
2.邀请国外华侨报刊记者参加、报道高交会,利用《深圳侨报》在交易会期间举办“世界华文报刊展览”。
3.协助组委会做好境外的宣传招展工作。
(二十四)人事局
1.对各省市区高新技术成果落户我市、并符合调入我市条件的主要技术持有人及时办理有关调入手续。
2.对愿意冋国的留学生及时办理有关回国工作手续。
3.市智力引进办负责协助组委会邀请留学生参加交易会。
4.在交易会期间组织有关人才交流活动。
5.组织所属协会、学会邀请海外科技人员参加交易会。
(二十五)国家安全局
做好交易会期间涉及国家安全的教育、防范、保卫工作。
(二十六)教育局
1.在交易会期间及之前开展对大、中、小学生的科普工作。
2.组织深圳大学等高等院校为大会提供翻译、导游、礼仪等服务工作。
3.对全市大、中、小学开展文明礼貌教育。
(二十七)科技局
1.组织大专院校、科研院所、高科技企业的科技成果参展。
2.组织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及项目参加交易会。
3.落实有关在交易会期间落户深圳的高新技术项目的优惠政策。
4.做好有关技术保密审查、知识产权保护的工作。
5.组织科技风险投资、专业投资机构、上市公司参与交易。
6.负责网上交易系统和常设技术交易市场的建设和管理。
7.完成一定额度的技术成果交易撮合量。
(二十八)文化局
1.配合市委宣传部做好交易会开幕晚会的组织实施工作。
2.交易会期间,组织多层次的文化娱乐活动。
3.做好交易会有关出版物的审批登记等工作。
4.清理非法出版物,整顿文化市场。
(二十九)卫生局
1.做好出席交易会领导、贵宾的保健工作。
2.会前开展全市卫生大检查,保证交易会期间参会人员及市民的饮食卫生。
3.交易会期间在展区设立临时医疗服务点,为参会人员提供服务。
(三十)台办
1.协助组委会做好台湾地区的招展工作。
2.做好台湾记者采访的邀请、审批、接待和管理工作。
3.协助做好重点台商的联络和接待工作。
(三十一)保密局
协助做好交易会的有关保密工作。
(三十二)机关事务管理局 为高交会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相应的办公场地。
(三十三)档案局
协助做好高交会的档案管理和服务工作。
(三十四)外资局
1.协助组委会邀请海外投资商参加高交会(包括提供项目和投资合作)。
2.协助做好高交会海外招展工作。
3.在交易会期间,举办外商投资洽谈会。
4.完成一定额度的交易撮合量。
5.参与成交统计工作。
(三十五)福田、沙头角、盐田港保税区管理局、高新办、龙岗大工业区管委会办公室
1.组织区内企业参展、参观,及参与项目交易。
2.邀请国内外客商参加交易会。
3.整治辖区环境,做好客商参观时的宣传、接待工作。
4.完成一定额度的交易撮合量。
(三十六)无线电管理办公室
在交易会期间提供工作专用无线频点。
(三十七)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
1.为参展客商提供各类标准的交易合同样本。
2.在交易会期间举办高技术交易法律问题讲座。
3.在交易会期间现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三十八)证券管理办公室、深圳证券交易所
1.邀请深、沪两地上市公司在交易会期间到会洽谈投资高科技项目,组织深圳所有的上市公司参会。
2.邀请香港联合交易所等海外证券交易、风险投资机构参加高交会。
3.支持高新技术企业优先上市。
(三十九)贸促会
邀请国外及港澳台地区工商会等商协会及贸易促进机构组织其会员企业参加交易会或举办投资洽谈会。
(四十)深业集团
1.组织所属企业参与项目交易。
2.邀请香港及外国驻港企业、投资商、金融机构参加高交会。
(四十一)投资管理公司、建设投资控股公司、商贸投资控股公司
1.动员所属企业参展和参与交易,吸引科技成果来深转化。
2.完成一定额度的交易撮合量。
(四十二)罗湖区、福田区、南山区、盐田区、宝安区、龙岗区政府
1.动员本区各部门、各单位全力支持交易会。
2.组织区(镇、村)属企业及区内实业投资公司、投资者参会。
3.制定交易会项目落户本区的鼓励措施。
4.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环境整治工作,美化各镇、村社区环境,以整洁、优美的形象迎接高交会的开幕。
5.在本区范围内开展各种宣传高交会的活动;在本区车流、人流较集中的地段设置高交会户外广告,每区不少于两块。
6.面向区内各阶层宣传高交会,组织多种形式的科普教育活动。
7.完成一定额度的交易撮合量和招商引资量。
8.各区成立高交会领导小组,加强对各项交易会工作的组织领导。
(四十三)团市委
1.组织发动全市青年义工,为交易会服务。
2.与市科协、教育局、体育发展中心一起组织好青少年科普活动。
3.组织开展深圳市青少年科普知识竞赛活动。
(四十四)总商会
1.联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商会,动员、组织有关企业参会。
2.通过各海外友好商会,邀请海外客商来深参加交易会。
3.协助做好高交会海外招展和宣传推广工作。
4.组织光彩事业的科技人员参与高交会项目的筛选和评估工作。
5.完成一定额度的交易撮合量。
(四十五)市外商投资协会
1.协助组委会组织在深投资的外资企业参展及交易。
2.邀请海外客商来深参加交易会。
3.负责邀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外商投资协会组团参加交易会。
(四十六)深圳大学
1.组织外语水平较高的学生为交易会提供翻译、礼仪、导游、接待等服务。
2.组织本校科技项目参加交易。
3.邀请海外大学参加交易会。
(四十七)深圳海关、进出口商品检验局、边检总站、特区检查站
1.为国内外参展展品进入特区提供优先验放。
2.协助组委会办理在交易会后有关展品的留购及继续展出手续。
3.为参会的国内外来宾进出特区提供优检服务。
4.对持有交易会车辆通行证的车辆进入二线予以优检。
(四十八)市属各集团公司、各驻深企业集团
动员本单位所属企业、机构参展、参观和投资洽谈。
(四十九)机场、铁路、公路、港口、公交等运输单位配合高交会做好有关客运、货运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保证文明运输。
(五十)市邮政局
1.在交易会期间设立临时邮局,办理各种业务。
2.开辟专送邮路,做好高交会展馆及接待宾馆的邮件投递工作。
3.配合高交会做好集邮册、纪念封的设计、制作、发行工作。
(五十一)电信局、移动通信局
做好高交会各项通讯保障工作,特别是保证高交会展馆内外的移动通讯和无线寻呼质量。
(五十二)供电局、自来水公司
保证高交会展馆的供水、供电,并协助完成相关水电工程建设。确保全市各单位尤其是高交会期间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正常供水、供电。
(五十三)招商局蛇口工业区
1.组织区内企业参展、参观和投资洽谈。
2.邀请港澳台及海外客商参会。
3.配合组委会做好来宾的接待工作。
(五十四)华侨城建设指挥部
1.组织下属企业参展、参观和投资洽谈。
2.为交易会参展、参观人员提供优质的旅游观光服务。
(五十五)深圳特区报、深圳商报、深圳法制报、深圳广播电台、深圳电视台、有线电视台
1.做好交易会前及期间的宣传报道工作,大力宣传高交会,宣传深圳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宣传深圳的投资环境等。
2.为组委会提供免费广告服务。
3.在高交会展馆开播数字电视广播。
(五十六)市国际投资促进会
1.邀请外商参观和参会。
2.介绍深圳投资环境。
3.提供投资报批程序咨询服务。
八、对全市所有单位的要求
举办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是我市的一件大事,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仅靠上述部门和单位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必须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群策群力,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大环境。全市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自己的职能和业务范围,主动做好与高交会相关的各项工作,做好交易会期间与国家各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重点高校、科研院所、留学生、港澳台地区组团来宾的对口接待工作。要在总结首届高交会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把第二届高交会办得更加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