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0年第7期(总第187期)

您现在的位置 政府公报 > 2000年政府公报 > 2000年第7期(总第187期)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深圳市2000年监察工作要点的通知

信息来源:深圳市人民政府 信息提供日期:2000-04-15 【字体:

深府[2000]29号

  (2000年3月3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市监察局关于《深圳市2000年监察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深圳市2000年监察工作要点

(深圳市监察局  二〇〇〇年二月二十八日)

  2000年,我市监察工作总的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十五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务院第二次廉政会议和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充分发挥行政监察的职能优势,着重在加强监督检查、狠抓落实、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上下功夫,切实做到该保护的要坚决保护,该支持的要坚决支持,该打击的要坚决打击,为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作出新的贡献。

  一、进一步加大办案工作力度,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查办案件是反腐败斗争的主要突破口,也是衡量斗争是否深入、有效的一个重要标志。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工作会议精神,抓紧抓实办案工作,集中查处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有效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

  (一)突出办案重点,服务改革发展大局。继续重点查处党政领导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经济管理部门和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加大对金融、证券、房地产、土地批租转租、物资采购等领域以及干部人事工作中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坚决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和走私贩私、骗税骗汇的案件,以及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要抓紧对少数顽固坚持邪教立场的人员作出处理。要把查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纪违法、国有资产流失的案件摆在重要位置。要充分考虑企业经营管理的衔接和企业发展的实际,减少负面影响,保护企业声誉和产品信誉。对企业流动资金及银行账户的冻结要依法办理。要从为国家和企业挽回经济损失出发,通过办案尽快追回款物返还企业,千方百计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并帮助发案企业总结经验教训,堵塞漏洞,改善管理,加强防范, 服务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

  (二)改进办案方法,讲求办案成效。一是要加强信访工作,重视群众举报,充分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加强同经济管理和监督部门的联系,通过执法监察、专项检查和剖析经济运转中的不正常现象等途径,发现大案要案线索。加强与纪检、检察机关和公安、审计、工商、税务、海关等部门的配合,形成办案的整体合力。二是要严格依纪依法办案。既要纠正在惩处方面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又要认真执行区别对待的政策,教育、挽救大多数,孤立、打击极少数腐败分子。三是要建立健全各项办案工作制度。加强对下级监察机关办案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加强乡镇办案工作。对隐案不报、压案不查、干扰办案的地区和部门的领导干部必须严肃追究责任。

  (三)正确掌握政策和斗争策略,做好保护干部工作。一是深入开展“打招呼”教育。对群众反映属于一般不正之风和轻微违纪问题的,通过约谈、发信访通知书等方式,将可能发生的违纪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二是对推行企业改革中出现工作失误的干部,要着眼于帮助,总结经验教训,鼓励其大胆工作,最大限度地调动其改革的积极性。三是做好申诉案件的复审和复核工作。按照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公正、客观地办理申诉案件,耐心细致地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四是加强对受处分人员的跟踪教育。对受处分人员有重点地进行综合回访,对处分期满表现较好或工作中有特殊贡献的,按规定给予解除处分或提前给予解除处分。

  二、深入开展行政检查工作,提高行政管理效能

  2000年,我市监察机关要在认真做好中央和省统一部署的各项检查工作的同时,紧密联系我市实际,围绕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狠抓效能提高,保证政令畅通,服务国企改革和发展,促进行政机关的廉洁、高效。

  (一)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国有企业改革顺利进行。认真贯彻落实《深圳市监察机关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府[1999]212号)的精神,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国有资产及企业领导人监督体系,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规定,加强对企业经济活动的监督,尤其是对境外企业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要加强企业效能监察,查处挥霍浪费、营私舞弊、侵吞国有资产等行为。要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建立规范完善的产权交易市场。要协同有关部门选择试点企业,检查国企改革中有关资产评估、资格审查、员工安置等深层次问题的解决情况,并在适当时候扩大检查面。要促进国有企业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加快公司制改革,建立和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形成科学合理的内部监督网络。

  (二)进行专项检查,保障我市重大改革举措的落实。一是继续搞好《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情况专项检查,坚决查处违反《条例》的行为,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保障《条例》及相关配套规章的顺利实施。二是搞好政府审批制度改革落实情况检查,发现问题,巩固成果,为进一步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提出建议。三是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精简整编工作开展专项同步检查,防止借改革之机突击提干、挥霍公款和隐匿私分资财的现象发生。

  (三)加强招投标管理,进一步促进有形建筑市场建设。要搞好福田中心区政府投资项目的专项检查,保证建设项目能够廉洁、高效地进行。要继续开展工程招投标问题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后,我市的建筑市场是否严格依法运作、相关的职能部门是否严格执法等问题,完善我市建筑市场运作机制。

  (四)对国债专项资金和社会保障基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要根据全国全省的统一部署,重点检查和揭露资金安排使用中的突出问题,查处挤占挪用、损失浪费等违法违纪行为。同时,对政府投资的其他重大项目以提前介入的方式开展专项跟踪检查。要与有关职能部门加强联系和沟通,做到邀请监督与主动监督结合,事先加强对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的监督检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有效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

  (一)坚决治理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三乱”行为。要认真解决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禁借改革之机向企业乱收费。严禁行政事业单位凭借权力强制收费、变相收费,对擅自出台向企业收费项目的责任人必须严肃处理。严禁将政府行政管理职能变为有偿服务或者通过中介机构强制服务。严禁对企业进行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检查、评比活动,依法进行的检查、评比活动也要加以规范。要进一步巩固“切一刀”成果,对上级已公布取消的收费、行政性基金项目、降低收费标准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要治理在企业“三改”过程中各种中介机构的乱收费现象,协助有关部门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管理。要开展对外商投资企业收费的专项检查工作,确实减轻外商投资企业的负担。对向企业乱摊派、乱罚款、乱拉赞助或变相拉赞助的,一经发现,坚决处理。

  (二)加大预算外资金监管力度,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继续对群众举报“小金库”问题进行查处。要加大预算外资金监管力度,将行政部门、单位的其它预算外资金收入全部纳入财政账户,全面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票据,做到统一使用市财政局印制的票据,力争将全市所有收费、罚没款及其它预算外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和“票款分离”。要制定有关管理规定,对有偿资金使用进行清理整顿。要做好落实“收支两条线”示范单位的评选工作,推广经验,促进提高。

  (三)卓有成效地抓好各项专项治理工作。一是狠抓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继续清理整顿药品市场,加强对医药市场的监督管理,规范药品价格行为,推动医药流通体制改革。狠抓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制度的落实,切断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与药品销售的直接经济联系。全面推行医疗机构收费清单制,提髙收费透明度。二是治理中小学乱收费。抓好春、秋两季学校收费大检查。公办学校要制订收费操作规程,进一步落实“两证一薄”制度。社会力量办学的收费也要实行规范管理。三是整治公路“三乱”。以乡村道路为重点,坚持巡察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公路“三乱”问题,确保乡村道路无“三乱”。四是抓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减轻农民负担的文件精神,完善减轻农民负担管理制度。五是制止用公款出国(境)旅游。要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加强对干部和企业管理人员出国和赴港澳证件的管理,重点把好审批、审核过程中的重要环节,防止“搭车”旅游等现象的出现。六是坚决清理报刊、图书征订中的不正之风。要与有关部门联合组成检查组,开展有针对性的检查,刹住搞摊派征订、强令基层征订和变相强行要求基层征订的错误做法。

  (四)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抓好行风评议工作。要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把责任落实到部门,明确部门和领导干部在纠风工作中的职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纠风工作任务不落实或部门和行业出现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要按照全省的统部署,在我市公安、教育、环保系统开展行风评议工作,把行风建设与反腐保廉、行业管理挂起钩来,促进被评议单位的行风迈上新的台阶。同时,要对以往进行过行风评议的部门和单位有针对性地进行重点抽查,巩固成果。

  四、努力抓好反腐保廉治本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一)认真抓好廉政宣传教育工作。贯彻落实全国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的精神,深入开展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教育,切实增强廉政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与文化、广播电视、出版等部门以及新闻单位建立信息交流制度和定期联系制度,加强协调,形成初具规模并能真正发挥作用的监察工作宣传教育网络。同时,通过电视、电脑网站等现代化宣传媒体,采取举办专栏、制作播出电视专题片和社会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提高廉政教育工作效果。要坚持正面宣传为主,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有重点地选择反面典型进行公开报道,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要组织开展法律、法规知识竞赛等活动,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使廉政宣传教育面向社会,更加有效地宣传我市监察工作和廉政建设。

  (二)进一步加强监察法规和制度建设。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四次全会精神,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切实抓好国有企业的廉政制度建设。

  做好起草《深圳市国有资产流失责任人员惩处办法》的调研工作,制定我市国有资产流失方面的专项惩处规章。要做好新的行政纪律处分规定的调研、论证和草拟工作,健全和完善我市的监察法规体系。要在市、区两级行政机关中开展“追究误事人员责任,促进机关依法行政”活动,逐步在行政机关建立和推行“误事责任追究制度”。要组织全市监察千部学习《监察文书格式标准文本和使用》和即将发布的《国家公务员行政处分条例》,提高业务水平。要做好对监察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整理、汇编工作。

  (三)继续探索治本新举措。致力于改革现行的具体体制、机制和管理中不适应形势发展的因素,对历史上形成的涉及干部、职工个人福利待遇的一些规定,特别是容易滋生腐败现象的规定,以市场为取向加以改革。要探索建立企业领导在用车、住房分配、公款招待和出国出境等方面的规范化管理机制,从根本上杜绝公款旅游、公款吃喝和多占住房等现象。要对容易出现腐败现象的管理环节和过程,强化权力制约。

  五、以“三讲”教育为动力,切实抓好监察队伍建设 开展“三讲”教育,是贯彻落实十五大精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高干部素质的一项重大举措。要以“三讲”教育为动力,加强学习和作风纪律建设,切实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狠抓规范化管理,努力提高班子的领导水平和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

  (一)精心组织,深入开展“三讲”教育。要充分认识搞好“三讲”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扎扎实实地搞好“三讲”教育,圆满完成“三讲”教育任务。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委的指示精神和市委的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防止“三讲”教育工作走过场。要建立严格的领导责任制,保证集中教育的时间,正确掌握政策,把开展“三讲”教育与深入考察干部结合起来。要下决心抓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依靠群众查找问题,搞好评议,督促整改。要坚持边整边改,把开展“三讲”教育与推进当前工作结合起来。

  (二)结合“三讲”,强化业务和思想作风建设。要针对“三讲”教育中发现的在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切实加强监察队伍建设。一是加强学习,提高监察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反腐败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要组织干部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经济实务、法律和其他知识,通过办案和检查技能、电脑、外语等多方面的培训,全面提高监察干部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二是严肃纪律,严格管理。要加强监察机关的纪律作风建设,增强法纪意识,严格办案纪律,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保持监察千部的廉洁本色。要贯彻执行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继续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制,尽早实行“错案追究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提髙依法监察、依法办案的水平。三是切实做好关心爱护监察干部工作。要建立健全干部轮岗、交流制度。要实行奖优罚劣制度,强化激励机制,调动和保护监察干部的积极性。要加强对监察干部的保护,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保障他们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对打击报复监察干部的,要严加惩处。

  (三)适应形势,认真抓好监察机关的机构改革。要坚决贯彻江泽民同志关于“在地方各级机构改革中,纪检监察机关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指示精神,健全各级监察机构,合理设置内部机构和配备人员。要加大干部交流轮岗的力度,增强队伍的活力。市、区两级监察机关要继续加强纵向的工作联系。要加强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指导和管理。


触碰右侧展开
i深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