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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第19期(总第17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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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分 类:市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1999-10-15 14:28

名 称: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开展创建平安大道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深府办[1999]101号

主 题 词: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开展创建平安大道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信息提供日期:1999-10-15 【字体:

  (1999年9月8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深圳市开展创建平安大道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深圳市开展创建平安大道活动实施方案

  为落实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创建平安大道活动,加强道路交通管理,促进我市道路交通状况上一个新的台阶,以更好的道路交通环境迎接新中国成立五十周年国庆、澳门回归祖国和首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在我市召开,市政府决定,从现在起至年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创建平安大道活动。

  一、工作目标

  在开展城市交通综合治理的基础上,继续全面加强我市道路交通环境的整治,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实现交通、治安管理的社会化,使我市道路交通状况有根本的好转,把以107国道广深高速公路深圳段为重点,深南大道(罗芳立交至南头特检站)为龙头,辐射全市主干道(107国道广深高速公路深圳段、梅观高速公路、惠盐高速公路深圳段、广深公路松岗至南头海关段、深惠公路龙岗立交桥至布吉海关段、深盐公路梧桐山隧道至盐田港段、文锦渡、皇岗口岸路段),共183.55公里路段,建设成为综合整治有力、责任制度落实、交通安全畅通、治安秩序良好、执法公正严明、人民群众满意的平安大道,为优化我市的投资环境,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建设花园式、园林式现代化国际性城市作出贡献。

  二、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创建平安大道活动领导小组”,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副市长何景涣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陈玉堂、市公安局局长张永强任副组长,成员有市计划局局长张溯、财政局局长陈锡桃、工商局局长聂振光、水务局局长黄添元、运输局局长王文贵、规划国土局局长刘佳胜、建设局局长丁明往、住宅局局长孙大海、环保局局长曾纯、城管办主任王发样、公安局副局长谢志清、公安交管局局长刘志娇、公安消防周周长蔡延达以及罗湖区副区长吴子俊、福田区副区长陈淦棠、南山区副区长戴汉辉、盐田区副区长张伟宜、宝安区副区长贺乃帆、龙岗区副区长欧官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交管局,市公安局局长张永强兼任办公室主任,公安交管局局长刘志娇兼任副主任。办公室主要任务是:制订各个时期的工作方案和计划,检查、评比、督促各项任务的落实情况,协调各相关部门统一行动,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三、任务及责任分工

  创建平安大道活动的各项工作任务和各部门的责任分工如下:

  (一)加强道路交通、治安管理。

  1.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整治机动车、特别是营运车辆的行驶和停靠秩序;市区重点整治行人、自行车交通安全秩序;宝安、龙岗两区重点整治营运摩托车、无牌无证汽车、摩托车上路行驶;整治机动车停放、保管秩序;整治机动车尾气超标和市区内鸣喇叭;清理道路上的卖报、卖花女及擦车仔。通过加强管理和整治,创建路段要求不发生严重的交通堵塞,交通事故和死亡人数比去年同期要稳中有降,机动车严重超载不超过机动车违章装载总数的3%,治安、刑事案件发生率明显下降,不发生乱扣乱罚、要特权、有意刁难等侵犯群众利益的事件。

  此项工作由市公安局(交管局)牵头,责任人刘志娇,城管办、环保局配合。

  2.加强道路治安管理,预防和打击车匪路霸等刑事、治安案件。创建平安大道路段的沿线公安机关要建立以“110”(或“122”)接报警系统为龙头,以公路巡逻民警队为主体,各警种通力合作、统一指挥、信息联通的快速反应机制,形成24小时全天候“路上巡、车上打、站上查、沿线挖”的点线面相结合的治安防控网络,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措施,做到“有警必接,有险必救,有难必帮,有求必应”。群众对交通、治安管理工作和民警队伍的满意率要达到90%以上。

  此项工作由市公安局牵头,责任人谢志清,各公安分局落实。

  (二)加强道路交通设施维护。

  组织对创建路段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维护和完善交通安全设施,保持路况良好,标志、标线清晰明了,各类交通设施完备。

  此项工作由市城管办牵头,责任人王发样,规划国土局、公安交管局配合。

  (三)清理整治占道夜市、马路市场。

  凡市政道路、公共广场、公园等场所,一律禁止开设市场。临时性占道商业活动要按规定报批。

  此项任务由各区政府牵头,罗湖区责任人吴子俊,福田区责任人陈淦棠,南山区责任人戴汉辉,盐田区责任人张伟宜,宝安区责任人贺乃帆,龙岗区责任人欧官成。市规划国土局、城管办、建设局、住宅局、公安局、公安交管局、公安消防局、工商局配合。

  (四)清理整治停车场。

  1.凡设有停车场并能满足停车需求的小区,其周边路段禁止停放车辆,对乱停放的车辆,交管部门要依法予以处理。

  2.对挪用、占用、改变功能的停车场,要限期恢复其功能。

  3.对“停车难”问题比较突出的住宅区,要采取短平快综合措施,增加泊位。

  此项任务由市规划国土局牵头,责任人刘佳胜,公安交管局、住宅局、工商局、城管办配合。

  (五)改善公共交通管理。

  1.限制中巴发展,坚决落实中小巴淘汰减量制度,报废一台减少一台。

  2.合理安排公交线路、站点及运力。调整深南路大巴的营运线路,对一些配车量大的线路进行重新规划、开行大站快车;要合理调整使用好公交专用道,有效解决大巴列车化、停靠难的问题。对罗湖口岸和火车站广场的营运车运力及线路进行调整,减少中小巴和长途大巴数量;合理安排罗湖、福田、银湖、东湖等汽车客运站的功能,使其充分发挥接驳等作用,缓解罗湖口岸的交通压力和运力供求矛盾。

  3.加强对营运摩托车的治理整顿,按照《深圳经济特区出租小汽车管理条例》的规定坚决依法取缔。

  此项工作由运输局牵头,责任人王文贵,各区政府、公安交管局配合。

  (六)大力开展创建“交通安全村(厂矿)、交通安全校”宣传活动。为推动创建平安大道工作的开展,要在村(厂)内、校内成立“交通安全路、村”宣传教育专门机构,有固定的办公地点和活动场所,指定专门宣传员,制定交通安全责任制和交通安全公约;建立驾驶员和机动车档案,做好违章和交通事故统计;树立交通安全村村牌和固定的交通宣传栏,张贴交通宣传标语、警句;组织驾驶员进行安全学习,印发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并为在校学生、外来工普及交通安全知识等。

  创建“交通安全村(厂)”工作由各区政府负责,创建“交通安全校”部分由教育局负责,公安交管局配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社会宣传教育工作。

  宣传媒介要加大宣传力度,要与创建工作同步开展创建平安大道活动的宣传。市创建平安大道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新闻单位开辟交通安全宣传专栏,做好创建平安大道活动的公益性宣传。教育部门要对学生、儿童进行经常性的交通安全知识、遵守交通法规教育。各行业、各单位要组织本单位员工学习交通安全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全体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使全社会都来参 与交通管理。

  (二)强化检查监督工作。

  对交通综合治理行动的各项任务,各个牵头单位要拿出具体落实方案。要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每月进行检查汇总并通报情况。

  (三)做好总结表彰工作。

  创建工作结束后,要进行全面的总结,并组织对各单位的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评比,对工作落实到位的,要给予表彰;对工作不落实的,要给予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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