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政府公报 > 1999年政府公报 > 1999年第12期(总第168期)
深府[1999]108号
(1999年6月7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二届13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批转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实行省以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垂直管理,是党中央、国务院改革工商行政管理体制的重大决策,对于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维护市场秩序,促进我市经济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国务院批转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1998]41号)和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1999]3号)精神,为进一步理顺我市工商行政管理体制,建立全市执法统一、办事高效、运转协调,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工商行政管理新体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改革实施方案:
一、机构管理
(一)市工商行政管理周为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特区内按现行“三定”方案设置的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派出机构,其名称为“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改宝安、龙岗两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派出机构,其名称分别为“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宝安分局”、“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龙岗分局”,机构的级别与特区内各分局相同,为正处级;工商行政管理所为所在工商行政管理分局的派出机构。
(二)继续实行工商行政管理局与物价局“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机构管理模式。
(三)市×商行政管理局、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的内设机构、直属单位和基层工商行政管理所的设立、变更、撤销,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周报市编制委员会审批后,报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
二、领导职数与编制管理
(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特区内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的领导职数及其内设机构的领导职数,按现行“三定”方案和市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批复维持不变;宝安、龙岗两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改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派出机构后,分局及其内设机构的领导职数按市编制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和实际需要,比照特区内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确定。
(二)宝安、龙岗工商行政管理分局的机关编制和所辖工商行政管理所的编制,按现行“三定”方案核定数全部上划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待地方行政机构改革时,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会同市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对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公务员编制、工勤人员编制进行统一重新核定。重新核定前,维持现编制不变。
(三)严把进人关。自1998年7月16日起,至重新统一核定编制之日止,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冻结进人。在此期间,除国家指令性接受的军队转业干部和按计划接受的大学毕业生外,调入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其他人员一律不予承认。
三、干部及党组织管理
(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由市委审批任免;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经征求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意见后,由市按规定程序任免;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包括局级非领导职务)由市委、市政府审批任免。
(二)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处级以下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按现行干部管理权限审批任免。
(三)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党的关系,按有关规定实行属地化管理。
四、财务管理
(一)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财务经费,按照“收支两条线”和“票款分离”的规定,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
(二)宝安、龙岗两区工商行政管理周改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直接管理的分局后,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交市财政,罚没收入交所在区财政。两分局所需办案经费由所在区财政核拨,其他经费由市财政按高于本市一般行政机关的经费标准拨付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下拨。对两分局实行新的财务管理办法的执行时间、运作方式,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与市财政局商定。
(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特区内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仍按现行办法统一交市财政专户,所需经费由市财政按高于本市一般行政机关的经费标准拨付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下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及特区内各分局的罚没收入,仍按现办法管理。其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专业市场管理分局的罚没收入交市财政,其所需办案经费由市财政核拨;罗湖、福田、南山、盐田、蛇口分局的罚没收入交区财政,其所需办案经费由区财政核拨。
五、几点要求
(一)抓紧落实方案。各级人民政府要认真学习领会国务院的通知精神,深刻认识党中央、国务院改革现行工商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意义,以大局为重,对改革的各项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对实施方案中所提出的任务和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各级组织、编制、人事、财政等部门应积极配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干部管理、财务经费等方面抓好落实,确保按时完成改革任务。
(二)彻底完成市场办管脱钩。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宝安、龙岗两分局要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的有关要求,结合管理体制改革,在与所办肉菜市场实行机构、职责、财务、人员“四分离”的基础上,按照市场投资主体划归产权,产权连同债权、债务以及经营、服务人员一并移交,彻底完成市场办管脱钩任务。由市财政拨款、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资或贷款建设的肉菜市场,现仍作为市场使用的要全部移交给市商贸投资控股公司;由宝安、龙岗区财政拨款、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资或贷款建设的肉菜市场,现仍作为市场使用的要全部移交给区政府。现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使用和所有的动产、不动产仍归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使用和所有。
(三)加强协调、配合,确保改革顺利进行。改革方案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会同宝安、龙岗两区政府组织实施,市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配合。要坚持积极稳妥的方针,妥善处理好各方面的问题,保持正常的工作秩序,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保证体制改革工作取得应有的成效。严禁借改革之机突击进人、提干、花钱、转移资产,损害国家利益。